励廷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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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廷仪(1669年—1732年),令式南湖直隶静海人。祖籍浙江绍兴

励杜讷之子。生于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己卯科举人,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庚辰科进士。选庶吉士。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特命在南书房行走,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授编修。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迁右中允、侍读学士。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任《佩文韵府》纂修兼校勘官,《渊鉴类函》校勘官,康熙五十五年任《御定月令辑要》校勘官。康熙五十六年擢内阁学士,康熙六十一年任《分类字锦》之校勘官。雍正元年擢刑部尚书,因事革职。雍正七年(1729年)加太子少傅,雍正九年(1731年)迁吏部尚书。雍正十年(1732年)五月以病乞休,不久卒,文恭。乾隆六年入贤良祠[1]。其子励宗万亦是进士出身[2]

参考[编辑]

  1. ^ 《清国史馆传稿》5660号
  2. ^ 静海的“励氏四杰”. 张红. [2013-04-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04). 
官衔
前任:
嵇曾筠
吏部汉尚书
雍正九年九月戊寅-雍正十年五月丁丑
(1731年10月18日-1732年6月13日)
继任:
刘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