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 (大韩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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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院(韩语:참의원)是大韩民国已废除之上议院第二共和国正式成立,5.16军事政变后并解散,其后一直保持约九个月,直至第三共和成立。韩国第二共和国采取了两院制,组成下议院民议院和参议院。参议院从在1952年修订的《韩国宪法》规定。

特征[编辑]

  • 对选举区制和制限连记名投票
  • 第二共和国宪法规定任期:民议院议员四年, 参议院议员六年。(参议院是三年后定数二分之一为改选)
  • 被选举年龄:民议院之被选举挽25岁以上, 参议院之被选举挽30岁以上。
  • 解散和废会:参议院内阁制采泽在民议院解散制度,民议院解散时选举日(解散后20日至30日间举行选举,紧急时国务总理要求集会)

机能[编辑]

历代议长[编辑]

  1. 白乐濬: 1960年8月8日 ~ 1961年 5月 16日

参考[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