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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嘉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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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嘉佑(16世纪—17世纪),世德南直隶苏州府太仓州人,明朝政治人物[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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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嘉佑是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应天乡试举人,授大名通判,抓捕大盗,水灾后兴建黄堤,代理濬县事为政清简,振兴地方文教、提拔当中俊秀,不久因为忤逆同僚而请求退休。他个性恺悌,别人有燃眉之急总会倾财相助,曾捐输百亩田地赈济贫穷士子,得知州刻碑纪念[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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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太仓州志·卷十九·人物三》:吴嘉佑,字世德,万厯二十五年举人,授大名通判,捕宿盗,水灾筑黄堤,摄濬县事,政尚清简,兴文教、拔隽才,以忤僚友乞休归。嘉佑性恺悌,每倾囊应人缓急,尝输田百亩助赡贫士,知州勒碑纪其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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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太仓州志》·卷十九·人物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