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商业储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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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民商业储蓄银行开业于民国十年(1921)。

银行由马应彪、汤信、王国璇、邝明觉及先施公司联合各股商所组成,初定资本二百万,租赁德辅道中147号为行址,首届董事为郭全、黎海山、马应彪等等,正司理王国璇。自开业以来,营业日见发达,在民国13年将资本定资为500万,并在广州、上海、汉口、天津开设分行,各商埠及外国均设代理处,专营银行一切业务兼发行纸币。

民国24年9月,香港金融界因广东银行停业,引起恐慌,该行在香港与广东亦受影响发生挤提,经董事局公告各存款户即日起,准提存款五分一,以后十日再对付五分一,还召开紧急会议。因各董事未能垫支现款以资周转,遂于16日公告停业,广州、上海、汉口、天津四分行亦同时停业,同时清理内部和改选董事。于25年3月2日,总行及分行先后复业,资本仍定五百万,实收418万,仍由王国璇担任总司理。

上海分行成立于民国12年4月,址设江西路348号,正司理唐宝书,副司理王保心,另有郭乐(上海永安公司)、陈炳谦、黄雪南三人兼任沪行纸币监察。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香港沦陷,总行一度停业,沪行曾被改为总行。抗战胜利后,总行于民国34年9月在香港复业,沪行恢复为分行。解放后沪行因系官僚资本投资,由上海市军管会传金融处接管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