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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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库事件是一场发生于1912年(明治45年)5至6月之间的抗日事件,地点是台湾嘉义厅大埤头庄土库仔(今云林县大埤乡)。当地人笃信一个已故乩童柯象肉身佛像,当地的业余乩童黄朝即假托柯象降乩指示,将由自己担任“台湾国王”,号召民众一同驱逐日本统治者。但黄朝尚未举事,本案即爆发,黄朝在逮捕过程中持菜刀杀伤警察,被捕后死于狱中。其余从犯一一被捕,连柯象的肉身神像,也被日本官员没收。

简历[编辑]

缘起[编辑]

黄朝是一位居住在嘉义厅大埤头庄土库仔、以苦力劳动为生的三十一岁男子,他同时在当地的北极殿担任乩童;黄朝的舅父黄老钳则同是苦力,年五十三岁;二人常在工作中受日本籍人士欺压,因而经常与之发生冲突,因受中国革命党启发,1912年5至6月之间,黄朝称柯象封他为“台湾国王”,号召平日不满日籍人士行径的同伙们聚集 ,并预定在八月起义武装抗日,届时会有清朝的大军来一同共襄盛举。

过程[编辑]

黄朝以利诱手法号召信众,还威胁说如果不信仰他,会遭到洪水灭顶之灾,只要喝了就可以得到神灵加持,黄朝还告诉信众,日本也即将被洪水淹没,中国也来了两位进士宣称要杀光日本人,黄朝就是大王,黄老钳则为副王


密告及搜捕[编辑]

不久,当地区长张兵、保正张加高、甲长张龙等人随即得知相关消息并将之呈报警察机关;警察圆崎群治等随后差遣台湾籍巡查补陈读前往黄老钳住处搜查,并命令解散信众。警察离开当地后,黄朝再度现身召集群众商讨起义事宜。

不待黄朝行动,警察根据情报搜捕黄朝、黄老钳等十六人,并决定将黄朝带至派出所讯问;但是,黄朝在逮捕过程中持菜刀杀伤警察圆崎氏,并马上被众警压制。

事后[编辑]

同年6月30日,黄朝暴毙于看守所

同年9月3日,台南地方法院依《匪徒刑罚令》 宣判该案主事者死刑,其余则分别为无期徒刑二人、有期徒刑十二人、行政处分一人。[来源请求]

此外,柯象的木乃伊也被以“犯罪证据”的名义扣押[1]

参见[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中部〉「柯象」大埤人 土庫事件遭扣押. 自由时报电子报. [2017-1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