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巡警,旧指警察,现指执行巡逻任务的警察,主要负责维持治安[1]香港警务处军装巡逻小队有时亦被称为巡警。

历史[编辑]

1905年(光绪31年),清朝的巡警部成立,隶属于民政部,并设立巡警学堂,与许多官名相同,巡警原为动词,意思为巡查警备。[2]明宣德元年(1426年)[3]在城里坊厢建立巡警铺,使军民守望相助防盗防火,巡警铺[4]有铺舍,设有总甲[5]位于火甲之下,按照制度要求是“不分官吏、军民、旗校、匠役之家”,都要负担“轮流守望”的甲役。[6]其发展于宋代军巡铺、防隅巡警及唐代里防制的武侯铺。

现代巡警巡逻方式[编辑]

警察巡逻种类广泛,包括徒步巡逻(foot patrol)、机动性巡逻(mobile patrol)、水上巡逻(water patrol)及航空巡逻(aerial patrol)等,此外亦有高空巡逻(vertical patrol)、反罪恶巡逻(anti-crime patrol)、战术性巡逻(tactical patrol)及反恐巡逻(counter-terrorism patrol)等等,不同巡逻种类须由拥有相关专业知识资历的人员执行。

  • 徒步巡逻:警察单位长期派驻人员于特定的地区执行,人员拥有固定的巡逻路线,周而复始地进行,由一至两名人员执行。主要作用是让人员可以更为深入了解该地区的情况、日常改变以及异常情况、接收情报、防止罪案发生以及以最机动性的速度回应召唤,并且到达案件或是罪案现场等等。目前,世界上仍然保留徒步巡逻方式的国家及地区只有英国,香港及澳门。
  • 机动性巡逻:通常由四名人员及一名司机人员执行,或一名警察摩托车司机执行。
  • 高空巡逻:警察单位派驻人员于大厦的高处、特定位置或者天台进行巡逻检查以及监视,主要用作针对爆窃案、毒品案及人群管制等[7]
  • 反罪恶巡逻:警察单位派驻人员于罪案黑点作巡逻,主要用作针对行劫爆窃罪行
  • 反恐巡逻:警察单位派驻特警人员于拥有潜在被恐怖袭击的地区或地点执行,包括侦察爆炸品[8]

注释[编辑]

  1. ^ 巡警,新华词典
  2. ^ 《梁书˙卷二十二˙太祖五王传˙鄱阳王恢传》:“每夜自巡警,高祖嘉其劳苦。”,《宋史˙卷二五○˙王彦昇传》:“此夕巡警甚困,聊就公一醉耳。”
  3. ^ 《宣宗实录》卷13
  4. ^ 另见《菽园杂记》:弘治癸丑五月,明时坊白昼有二人入巡警铺,久不出。
  5. ^ 类似汉代游徼,
  6. ^ 《宪宗实录》卷55
  7. ^ Sun特搜:高空巡邏反爆竊擲鏹多數單必. [2020-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03). 
  8. ^ 纽约特警地铁内真枪实弹反恐巡逻[永久失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