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兰 (正德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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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兰

大明通议大夫奉敕巡抚山东等处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贯 陕西西安府咸宁县军籍
字号 字德芳
出生 生年不详
逝世 卒年不详
配偶 娶王氏
亲属 (子)曹韩
出身
  • 弘治十一年戊午科举人
  • 正德六年辛未科进士

曹兰(1476年—?),字德芳,号尧我,陕西西安府咸宁县(今属西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弘治十一年(1498年)陕西乡试第六名举人。曾任长垣县学教谕。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三甲七十一名进士[1][2]。历官礼部主事、兵部郎中,出为凤阳府知府,嘉靖时贬官两浙都转运盐使司同知,六年(1527年)二月升福建运司盐运使,未赴任,转升山西行太仆寺卿,十二年十月升山西右布政使,十三年十二月升本司左布政使,十五年十月升官顺天府府尹。嘉靖十七年(1538年)七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3][4],十八年九月以考察致仕[5]

家族[编辑]

曾祖父曹□;祖父曹福;父亲曹恭。母赵氏[6]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陈大经、杨生芝、黄家鼎《咸宁县志·卷五》
  4.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百十四》:嘉靖十七年七月甲戌 升抚召郧阳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路迎为右副都御史巡山西提督雁门等关,顺天府尹曹兰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
  5. ^ 《陕西通志》:曹兰字徳芳,咸宁人。正徳辛未进士,厯山西布政使,大同兵变,兰履险决䇿,贼不敢犯,晋山东巡抚。子韩,嘉靖乙未进士,累升贵州参政,莅政严敏,操履清洁,所在有声。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六年辛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