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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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景(618年—653年3月6日),高祖李渊的第六子,莫嫔所生。

生平[编辑]

生年没有记载,因认为莫丽芳与他的母亲莫嫔是同一人,莫丽芳于618年十一月因产病去世,故他大约在此前出生。620年(武德三年),封赵王。625年(武德八年),任命为安州治所在今湖北安陆刺史贞观初年,任命为雍州、右骁卫大将军。636年(贞观十年),徙封荆王荆州都督。转任鄜州(治所在今陕西富县)刺史。永徽初年,进位司徒实封1500户。653年(永徽四年),因梦见手持日月及参与房遗爱谋反事件,与子李则一起处刑。后来追封沈黎王,备礼改葬,以李奉慈子李长沙嗣,降为侯。神龙初年,李长沙子李逖被封为嗣荆王,但不久去世,无后国除。

妻子裴妃裴寂的女儿。有女嫁房玄龄房遗则。《新唐书·宗室世系表》称元景无后。

传记资料[编辑]

  • 旧唐书》卷六十四 列传第十四 荆王元景传
  • 新唐书》卷七十九 列传第四 荆王元景传
前任:
长孙无忌
唐朝司徒
649年—653年
继任:
李元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