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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叔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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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叔春(1554年—1631年),字顺卿,号易斋直隶松江府上海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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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应天乡试举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进士,除福州府推官,丁艰,起补台州府。入为刑部主事,任山西考试官[1],历员外郎、郎中,升归德府知府。值黄河决口,城郭倾圮,饥民数万,聚芦苇荡间剽掠。监司欲兴兵剿除,叔春固请解散之,皆感泣来归。又蠲逋责,给牛种,户口渐复。后论调归,起河南睢陈道按察副使,乞休,卒年七十八[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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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春隆庆辛未进士。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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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二十八年七月,命吏部考功司主事倪斯惠、刑部广西司主事陆应川往河南;工科左给事中张问达、户部河南司主事鲍应鳌往山东;刑部河南司主事李叔春、工部营缮司主事应汝化往山西为考试官。
  2. ^ 《松江府志》
  • 《竹冈李氏族谱》
官衔
前任:
刘日升
明朝福州府推官
万历十七年-
继任:
施浚明
前任:
刘启元
明朝台州府推官
万历二十七年-
继任:
罗士儒
贵州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