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漠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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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漠纪闻》是宋人洪皓在被金国羁留期间所作的见闻录。全书近七十条。其版本有十余种之多。按陈顺芝的《松漠纪闻》校点说明所言,现存最早的版本是明代嘉靖顾元庆辑《顾氏文房小说》所收,最通行版本的是《学津讨源》本,而《豫章丛书》本则是按元本复的,最为精确。

来历[编辑]

南宋绍兴元年(1131年),洪皓被流放到冷山(今吉林农安北),长期与金国百姓相处,便将当地的风俗民情以及金国的遗闻轶事,笔录成集,但这些笔录却因为洪皓南归时怕被金国留难而烧毁。

绍兴十三年(1143年),洪皓与张邵、朱弁回到南宋。其后因赞同张浚抗战,多次得罪奸臣秦桧,被贬谪英州(今广东英德),前后九年。其间洪皓凭记忆将从前在北方的笔录重新写下整理成册,名为《松漠纪闻》。可是当时又遇秦桧实施“私史之禁”,不许民间著作稗史流传。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死,洪皓始被召回,中途死于南雄州(今广东南雄)。现在流传的《松漠纪闻》是他去世后其长子洪适刊而成;为《松漠纪闻》和《松漠纪闻续》二卷;其第二子洪遵又补遗十一事,写成《松漠纪闻补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