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郡,是汉代畿郡、名郡,位于今日河南北部、河北南部和山东西部。
中国古以黄河以北为河内。战国时河内为魏国领土。秦末民变时司马卬被项羽封为殷王,都城在河内。汉高祖即位时设置殷国,次年改名为河内郡,位于太行山东南与黄河以北。与河东郡、河南郡合称三河,领县十六:怀县(郡治)、汲县、共县、林虑县、获嘉县、修武县、野王县、州县、平皋县、河阳县、沁水县、轵县、山阳县、温县、朝歌县、武德县。汉武帝时,河内郡守王温舒“令郡具私马五十疋为驿,自河内至长安”[1],可知河内当时有大量养殖牲畜。
西汉官员在河内推动了许多防洪工程。西汉末期,中国的经济重心和基本经济区,已从关中转移到河内一带。汉光武帝刘秀起兵,把河内委托给最信赖的部下寇恂,令他准备和转运军粮。[2]
晋朝皇族河内司马氏世居在该郡辖下的温县。
- ^ 《汉书》卷90.
- ^ 冀朝鼎 著,朱诗鳌 译:《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pp. 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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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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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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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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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汉以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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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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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模板依五十四郡说列出秦郡。此外皆列入待考一栏。下划线者为 前221年秦代的36个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以其最后使用的名称为准,并在()中注明曾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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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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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汉 炎兴元年( 263年)、孙吴 天纪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证的郡、国。标“*”者为曾置后废的郡、国。标“#”者为特殊政区。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国,取最后使用的名称,并括注明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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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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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西晋 建兴四年( 316年)(此前已沦陷者列出沦陷前的名称)及东晋 义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国。带#者为《晋书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体字者为西晋所废置的州、郡;下划线者为东、西晋所设置的侨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国,取最后使用的名称(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于史无记载其封国何时被撤销,其封地在西晋末的建置仍按“国”处理),并括注明曾用名。 注3:东晋郡王、开国郡公的封地分别括注“内史”、“相”及其设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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