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士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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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台东地区指挥部的士官队

精进士官制度,是中华民国国军在1994年参谋总长刘和谦任内,参考美军越战后所推行的士官制度改革案。然实验过程中因发生太多问题,于后任参谋总长罗本立时便中止,一直到因为推行募兵制后才又恢复实验。

发展[编辑]

1949年,国军撤退到台湾重建整编,大陆来台的资深士官,凭借经验与素养,成为国军基层单位的骨干,其中不乏有以军转士者,干部缺额问题并不明显;民国六十年代后,老士官年纪渐长,纷纷届龄退伍,又此时台湾经济开始起飞,士官学校招生渐渐困难,干部来源逐渐枯竭。

当时中华民国海军中华民国空军义务役期为三年,专业兵科士官断层便已浮现,而役期二年的中华民国陆军干部缺额问题更为严重,于是在1967年以一纸行政命令将装甲、化学、兵工、通信、导弹等5兵科列为陆军第一特种兵,简称“陆一特”使其多服役一年,以解决专业士官的燃眉之急。(陆一特于1985年后逐渐废止)

1990年7月1日后,陆海空三军义务役期一律改为2年,此后志愿役干部荒更为严重,基层单位干部多以义务役军士官为主干,往往受训数周即担任干部;基层单位军官也必须由管理与规划的角色,转为执行者,“资深士官相继退伍,国军士官制度日趋严重,不仅后继无人,功能不彰,且素质低劣,几与士兵无异......”(国军“精进士官制度”纲要计划,1994.05),甚至以兵代士、代官。

精进士官制度计划内涵[编辑]

  1. 确立士官体制(划分军士官权责):士官与军官权责区分,基本上士官负责各项工作实际执行与基层管理,军官负责计划指挥和研究发展,士官为军官得力之助手与顾问,即士官督导长应为基层连队之训练长,对连主官(军官)负责。
  2. 提升士官位阶:增设特等士官长,位阶比照中校职等。
  3. 调整士官结构:改善下士溢编情况,提高中士、上士编现比。
  4. 健全士官教育
  5. 调整士官待遇
  6. 改善生活福利
  7. 落实就业辅导
  8. 建立共信共识

历程[编辑]

1.时任国防部参谋总长刘和谦上将于1992年1月27日主持参谋会报,指示:三军基层士官缺员严重,实为当前国军必需面对之重大问题,应研拟方案,于三个月内完成。

2.1992年7月20日,中华民国国防部颁布《精进士官制度执行计划大纲》〔(八十一)吉善字第一六一一号令〕,区分为四个阶段管制进行。

  • 第一阶段:1992年7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应完成各项措施之规划与有关法令之研修。
  • 第二阶段:1993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针对规划成果实施审查实验。
  • 第三阶段:1994年1月1日至同年6月30日,依据实验与审查结论,修订计划。
  • 第四阶段:1994年7月1日以后,完成各种法规之修订,建立制度,贯彻执行。

3.国防部于1992年12月31日颁布《精进士官制度实验指导大纲》〔(八十一)吉善字第二九八O号令〕,指示:各军总部依“精进士官制度”规划成果,结合单位特性,选定不同类型营、连级部队,完成实验编装,重新调整编组,按规划之预期目标,就士官权责、地位、福利、待遇及素质培养等方面,逐项实验,并以每三个月为一阶段,各阶段结束时,实施检讨评估,并将成果逐级呈报列管,实验期中,遇有重大执行窒碍,应立即反映,并逐级研订具体改进措施,再行实验,实验期程为1993年全年。

执行上的缺失[编辑]

此项改革,虽于1994年七月一日起进行第一阶段执行(营级、连级),但并未如期于1995年七月一日进入第二阶段(师级、旅级),而是展延了第一阶段,其中断断续续推动,直到1997年2月后中止,过程中有几项问题:

  • 大锅饭规划:未考虑各军种、兵科、单位间之差异(如战斗部队与后勤部队),采用同一标准与时程,造成大部分单位推动困难。
  • 联参轮调:由于奉命规划此案的军官为轮调制,异动后业务上设计有不完善之处难以及时调整,不适合担任需长期研究追踪之计划。(此亦为国军诸多大型计划最终失败居多的原因)
  • 国防经费与精实案:此改革案推动同时,也正进行二代兵力整建计划,编列预算购置武器逐年汰换早已过时的装备,另一方面也开始着手进行新一代的兵力规划,遇缺不补的情形反而更加恶化。(按当时海空军的编现比为六到八成,陆军(含海空军地面部队)编现比甚至有低于五成者。)
  • 法令修订延宕:由于士官位阶改变、士官待遇提升等需通过修法解决,此部分虽然操之不在国防部,但结果仍是带来影响。

再度失败[编辑]

2008年间,由于马英九政府决心推动全募兵制,因此经过内部评估后,认为届时基层士官干部缺额情形会更恶化,故决议恢复精进士官制度,采部分权力下授的方式,将“士官评议委员会”(简称士评会)制度化,希望借由管理权限下授,赋予士官应有之管理及执行权力,建立起责任感与荣誉心,以达士官管理士官、士官督导连队内部管理与训练工作之功能。

因此,在各层级单位的士评会,可按各级单位所律定之周期召开会议,内容主要如士官兵之人事权限(调职、选训、休假、奖惩与考绩)、内部管理日常实务与作战实务等,由士官自行研讨、规划、建议、执行与检查,以提升士官兵素质与能力,巩固基层部队战力。

然而,此种设计亦有弊端。因为士评会的主任委员,即为士官督导长。由于士官长为各单位士官兵之中的最高军衔干部,平日作息亦与部队连动,容易产生家长式的权威领导 (paternalistic leadership),[1]即使虽然有士官会议的集体讨论,但最后决策仍由主任委员(士官长)决断,故会议容易流于形式,常见情形如下:

  1. 士评会召开前单位主官或其他上级长官先行表示方案意见,致使会议时委员们,即使拥有较好的意见亦不敢于会议中提出。
  2. 士评会针对方案皆采以少数服从多数之投票方式议决,相对的,方案虽己达通过,但委员们却系基于服从与无奈的心态下完成。
  3. 士评会于会议召开时,仍会接收到委员会以外的相关意见。
  4. 大部分士官兵会因层级服从与压力,而宁愿随波逐流。[2]
  5. 士评会召开时,若其会议主持人并具专权作风、会贬抑与会委员的能力、更会有教诲行为。
  6. 士评会会议召开时,系由各自所属单位内自行实施,无相对竞争或敌对群体,多在召开前已有上级长官拟好方针,会议多半只是讨论具体实行做法。

其他[编辑]

1995年间,国军也曾推行“精进伍长制度”,班长以下三人中择一优者任伍长,之后也告中止。

参考来源[编辑]

  1. ^ 東森-精進士官制度害死洪仲丘. [2017-0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8). 
  2. ^ 中時-潛規則 造就士官山大王. [2017-0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6). 

相关条目[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