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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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名人图鉴》中的卫挺生照片

卫挺生(1890年—1977年5月),又名体国绍浚申父琛甫经野湖北省枣阳县双河镇人,中华民国经济学家、历史学家。联综组织建设的主要倡导者。[1][2][3]

生平[编辑]

卫挺生生于一个地主士绅家庭。1906年留学日本,入大成中学。归国后,先后在武昌两湖书院、高等矿业学堂、清华留美预备学校学习。1911年9月,公费留学美国,先后在密歇根州立大学文理学院及商业学院、哈佛大学文理学院及商业学院学习政治、经济、财政、金融等科,获商业管理及文学两个硕士学位,通晓中文英文法文德文俄文日文[1][2][3]

1920年归国后,卫挺生任教于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参加筹办国立东南大学。1921年赴北京,在美国端纳开办的“经济讨论处”任英文撰述员。后来,任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秘书,并于燕京大学朝阳学院、盐务学校兼课。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通过财政部次长钱新之推荐,任关务署税科长,同时于交通大学兼课。1928年10月,出任立法院立法委员,任内参与设计了《财政管理法》,起草了《公债法》、《预算法》、《统计法》、《会计法》、《决算法》、《公库法》等财政法规,提出设四级财政、划分收支系统,以堵塞贪污渠道等建议,但未被采纳。卫挺生还力主实行市政现代化、地方市政化、市镇公司化、市镇长经理化、市民代表董事化、市民股东化等等方案,但也未获施行。1934年,与潘序伦徐永祚奚玉书吴世瑞邹曾侯任应钟闻亦有蒋一贯安绍芸杨汝梅(众先)、雍家源顾询钱乃澄李鸿寿许敦楷等51人发起,于1934年11月18日在南京中央路560号成立中国会计学社,卫挺生任理事。[1][2][3]

1938年6月,卫挺生被任命为湖北省政府委员,但不想就职,直到陈诚多次电邀,才回到湖北。8月,巡视鄂北14县,举报2名失职县长2人,惩办2名不法区长。不久,卫挺生卸任湖北省政府委员职务,仍专任立法委员,代理法制委员会委员长及烟专卖局副董事长职务,并兼任复旦大学经济系主任、中央政治学校计政学院教授。1930年代,和董必武王世杰等34人共同担任中华大学校董。卫挺生主持起草了《公司法》,参与《土地法》及《宪法》的起草及修改。1943年春,卫挺生草拟了《地方税捐条例》,报财政部长孔祥熙准,在全国第二次财政会议中讨论通过,以废止地方杂捐杂税,但效果不明显。1944年,卫挺生作为中国财政代表团顾问,出席了在美国召开国际平准基金协会,中国当选为该协会常务理事国,从而在国际金融组织中长期为“四强”之一。[1][2][3]

1948年,卫挺生赴香港,在沙田华侨工商学院香港书院新亚书院珠海书院讲学。1949年秋,到台湾大学图书馆研究徐福东渡事。1953年11月,赴马尼拉,在菲律宾大学担任教授。1956年8月,赴美国哈佛大学植物标本馆,翻译药用植物资料,并利用该馆藏书进行学术研究。[1][2][3]

1977年5月,卫挺生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病逝。[1][2][3]

著作[编辑]

  • 卫挺生,财政改造,太平洋书店,1930年
  • 卫挺生,中国今日之财政,世界书局,1931年
  • 卫挺生,战时财政,世界书局,1933年
  • 卫挺生,欧战中英法美之金融
  • 卫挺生,南美三强利用外资兴国事例,商务印书馆,1931年
  • 卫挺生,财政收支系统法, 整理地方税捐条例草案,1934年
  • 卫挺生、杨承厚,中国现行主计制度,商务印书馆,1946年
  • 卫挺生,徐福与日本,新世纪出版社,1953年
  • 卫挺生,日本神武开国考 : 徐福入日本建国考,1950年
  • 卫挺生,日本神武开国新考,商务印书馆
  • 卫挺生、陈立峯,香港历史,世界书局,1953年
  • 卫挺生,主计文献,1965年
  • 卫挺生,周自穆王都洛考,中华学术院,1970年
  • 卫挺生,穆天子传今考: 外篇,中华学术院,1970年
  • 卫挺生,穆天子传今考,中华学术院,1971年
  • 卫挺生,驺衍子今考,文化大学
  • 卫挺生,卫挺生文存,远东图书公司,1973年
  • 卫挺生、徐圣谟,山经地理图考: 山海经今考,华冈出版部,1974年
  • 卫挺生,卫挺生自传,中外图书出版社,1977年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1.5 陈元芳,联综组织倡导者:卫挺生,财会通讯2012年16期
  2. ^ 2.0 2.1 2.2 2.3 2.4 2.5 湖北省志: 人物,湖北人民出版社,第783页
  3. ^ 3.0 3.1 3.2 3.3 3.4 3.5 枣阳志,中国城市经济社,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