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纶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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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纶(1396年—1457年),字景宜,号泊庵。湖广监利(今属湖北省)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裴琏的次子。永乐十五年(1417年)湖广乡试名列第二,永乐十九年(1421年)中式第一甲第三名进士(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后来曾担任侍讲,正统十二年(1447年),与吕原等十人同选入东阁[1]。裴纶直言敢谏,深受英宗器重,英宗临朝没见到裴纶,便问左右:“裴生何在?”王振知道裴纶不可加害。

景泰元年(1450年)出补山东布政使,景泰四年(1453年)因事黜为民[2]。天顺元年,英宗夺门之变复辟后,裴积愤成疾,不久病卒,谥号文僖。著有《野舟公集》。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五十》:正统十二年二月甲寅 上御奉天门早朝退谕礼部尚书胡濙等曰朝廷人材须要作养方获实用。今命翰林院侍讲等官杜宁、裴纶、刘俨、□辂、江渊、陈文、杨鼎、吕原、刘俊、王玉每日俱在东阁进学作文,仍令学士曹鼐、陈循、马愉、严督考试,务期成效。凡会讲时,轮流经筵侍班治事。
  2.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二十七》废帝郕戾王附录第四十五 景泰四年三月己卯 山东右布政使裴纶,初以私憾奏黜历城知县熊观。观发其监乡试有私,数受赃补知印吏员,脱有罪囚,且纵其子索赂于诸县,都察院屡行巡按御史覆之有验。至是黜纶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