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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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英语:Admission Scheme for Mainland Talents and Professionals (ASMTP)),俗称专才计划,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了吸引具有资历认可的中国大陆优秀人才和专业人才来赴香港,以提高香港竞争力的一项计划。根据要求,被引入的中国大陆人才必须具备相关缺乏或者无法即时提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计划也适用于艺术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优才和专才。该计划于2003年7月15日推出,前身是“输入优秀人才计划”和“输入内地专业人才计划”,该计划现不限行业和配额上限。

历史[编辑]

1994年年初,港英政府计划从中国大陆输入一千名行政管理人员,当时港府认为在未来数年将会欠缺六千个这方面的人才,故此输入经理及行政级人员有迫切的需要,计划分四期输入行政人员,全是大陆36间指定大学的毕业生,他们将获发单程证,在港住满七年可获香港永久居留资格。而跟过往几次不同,他们全部都没有行业和最低工资限制,而且可以自由转工。该计划推出后反应一度十分热烈,人民入境事务处要以抽签方式分配名额。一些立法局议员反对该政策,认为对本地人才和毕业生造成不公平,而没有薪酬、工作职位等限制,如他们转任其他工作,或会使计划变成一般输入外地劳工计划一样。[1]截止1997年10月,港府共批准602宗专才申请个案,最后于1997年终止该计划。[2]

1999年12月17日,港府开始实施输入优秀人才计划(英语:Admission of Talents Scheme),不限行业也没有配额,对象以内地优才为主。有关受聘人士必须有助于提高香港制造业或服务业的竞争力,特别是在知识为本、高科技、高增值的业务方面;他们必须具备优良而香港缺乏的资历及专业知识或技能,通常须持有著名学院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及具备在认可学院相关范畴经证实的研究经验,或在著名的公司经证实的工作经验。截止2003年3月31日,有269名优秀人才根据该计划获准来港就业。[2]

2001年6月1日,入境处推出输入内地专业人才计划(英语:Admission of Mainland Professionals Scheme)。这计划旨在吸引一些具有认可资历的内地专业人士来港就业,计划只适用于资讯科技和金融服务业。截止2003年3月31日,有287名内地专业人才获准来港工作。[2]

入境处于2003年7月3日宣布,将于2003年7月15日推出“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并由该日起接受申请,取代之前的“输入优秀人才计划”和“输入内地专业人才计划”。[3]

申请资格[编辑]

  1. 国籍:居住于中国内地 中国公民
  2. 对象:具备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别技能、知识或经验的申请人
  3. 经济能力:证明留港期间,能自行负担自己和受养人,不需公共援助
  4. 良好品行:没有保安理由拒绝申请,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
  5. 基本学历:一般要求备有文件证明的学士学位,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获考虑
  6. 聘用要求:确实有该职位空缺,申请人须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
  7. 收入要求: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香港专业人才的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8. 内地许可:现时工作单位或内地有关机关签发的赴港工作同意书

获准来港的申请人,须向公安出入境部门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有关的逗留D签注。有关的香港签证/进入许可上会加注“本进入许可必须与具有相关赴港签注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一并于办理入境手续时出示,方为有效。”。

居住在海外( 中国大陆 香港 澳门 台湾以外)的中国籍内地居民可申请一般就业政策来港工作。

和一般就业政策区别[编辑]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和一般就业政策区别在于申请人是否为内地居民。由于内地当局对内地居民实施出境管制,他们来港需要向内地公安机关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关赴港签注,内地居民也要取得赴港工作同意书才能来港。入境处故此在政策上亦将吸纳内地及非内地人才作分开处理。两项计划在审批申请准则、工作年期以及在港工作限制等方面而言,大致一样。[4]

逗留条件[编辑]

逗留条件[编辑]

申请人以雇佣工作身份在港逗留,只可从事入境事务处处长所批准的工作。如要转换工作,必须事先得到入境处处长的批准。如在续签时转换至顶尖人才类别,则逗留条件更改为只受逗留期限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的限制。

逗留期限[编辑]

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获准来港的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逗留36个月或雇佣合约期限的较短者,其后须继续符合申请资格方可延期逗留。如延长逗留期限获批准,申请人第一次通常会获准逗留3年或雇佣合约期限的较短者,第二次及之后通常会获准逗留2年或雇佣合约期限的较短者。如申请人已根据该计划获准在港逗留不少于两年及在上一评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港币200万元或以上,则一般会获准延期逗留五年。

数据[编辑]

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处理的入境工作进入许可[5]
年份 申请人数 获批人数
2013年 10,185 8,017
2014年 10,983 9,313
2015年 11,034 9,229
2016年 12,251 10,404
2017年 13,998 12,381
2018年 15,623 13,768
2019年 16,413 14,053
2020年 9,026 6,995
2021年 10,485 9,065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获准来港人士从事行业
年份 学术研究及教育 艺术/文化 商业及贸易 工程及建造 金融服务 资讯科技 法律服务 康乐及体育 其他
2016年 2466 2871 797 400 1433 291 102 317 1727
2017年 2340 3918 781 463 2084 298 82 468 1947
2018年 2449 4607 805 553 2141 438 109 412 2254
2019年 2382 4042 832 691 2307 501 138 347 2813
2020年 1720 453 661 971 1498 426 62 55 1149
2021年 2156 170 1092 1544 2314 576 107 101 1005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获准来港人士每月薪酬
年份 20,000元以下 20,000至39,999元 40,000至79,999元 80,000及以上
2016年 3620 3723 2115 946
2017年 3711 4839 2604 1227
2018年 5570 4323 2556 1319
2019年 6023 4181 2565 1284
2020年 1834 2935 1559 667
2021年 1813 3714 2430 1108

成效[编辑]

香港立法会秘书处2020年发表"全球争夺人才"的《研究简报》[6],当中以2003年推出的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为例,指出在2003至2012年间,港府批出接近6万起申请,但在2010年至2019年期间最终只有12%在居住七年后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7] 该研究报告直指“本地多项人才入境计划成效未如理想”。[8]

知名人物[编辑]

参见[编辑]

其他入境计划:

参考文献[编辑]

  1. ^ 中國專才計劃. 无线电视新闻档案. 2017-11-13 [2018-1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0) (粤语). 
  2. ^ 2.0 2.1 2.2 香港劳工市场及其发展_滚动新闻_财经纵横_新浪网. finance.sina.com.cn. 2004-09-21 [2023-03-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02) (中文(中国大陆)). 
  3. ^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www.info.gov.hk. 2003-07-03 [2023-03-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02) (中文(香港)). 
  4. ^ 立法會二題:內地居民配偶入境及輸入人才計劃. www.info.gov.hk. 2005-05-18 [2023-03-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02) (中文(香港)). 
  5. ^ 根據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及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申請和獲批來港人士的統計數字 (PDF). 香港立法会. [2022-02-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3-25) (中文(香港)). 
  6. ^ "全球爭奪人才"研究簡報 (PDF). 香港立法会. [2023-08-09]. 
  7. ^ 香港「高才通」招搶內地人才能有幾多成效?. 香港01. 2023-04-19 [2023-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1). 
  8. ^ 透過專才計劃來港「尋夢」 港漂卻嘆「兩面不是人」. RFA. 2022-04-05.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