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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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继母系,是指在父系社会中的一种制度,最主要的目的是继承产业,解决家庭缺乏男性继承人的问题。在一个父系传承为主、女性无继承权的地区,如一名出嫁女性,其原生家庭的家产、事业无子传承,就可以令孩子过继母系,获得继承权。过继后由于与母亲同姓(特殊情况采用双姓[1]),常被视为从母姓

过继母系也会影响一个人的族群认同或国籍,如于二二八事件中遇害的汤德章律师,父为日本东京人,母为台湾台南人,汤律师因过继母系,被视为台湾人[2]

类型[编辑]

由母方家族收养[编辑]

直接由母方家族的男性成员收养,最常见是由生母的兄弟收养,即原来的舅父成为养父[1],随养父姓。但也有由再高一辈成员收养的例子,例如西晋时期贾充因亲生儿子贾黎民等夭亡,无子继嗣,于是收养幼女贾午与丈夫韩寿所生之子为贾黎民的嗣子,改名贾谧琉球国医学家魏士哲也曾因外祖父应瑞麟无子而过继为其养子[3]

广东地区称外甥过继舅舅为“母子归宗”(姑子归宗)[4][5]

入赘[编辑]

婿养子[编辑]

婿养子是男方成为女家养子,所生子女继承母家的习俗。

抽猪母税[编辑]

抽猪母税,又称抽猪母租。是闽南人台湾人的一种过继母系习俗[6]

原指早期闽南旧习,农家母猪借予佃农或他人饲养,直到母猪生小猪时,可取回部分的小猪,当作自己的报酬。“抽猪母税”后成为一句婚姻台语术语,是指台湾人早期的一种惯例:入赘的男子,约定由一个或多个儿子“从母姓”,为女方继嗣,是为“抽猪母税”[7]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清稗类钞·姓名类·合姓》合姓,非双姓也,以二姓并合而成,大率为甥嗣舅、婿嗣翁而又不忍使本宗斩祀者也,不知者,辄疑篇双姓耳。其著称于世者,有浙江桐乡之陆费瑔。瑔为嘉、道间人[……]
  2. ^ 72年前二二八事件罹難者湯德章 台南追思緬懷. 中央社. [2019-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7). 
  3. ^ 魏姓家譜(慶佐次家)·四世士哲. 筑波大学. [2021-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1). 士哲原是佐次武亲云上第三子也,生母应氏真牛,平敷屋亲云上女,因外祖应瑞麟无嗣,继其后。 
  4. ^ 过继传宗. 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大埔县广播电视台. 2019-04-09 [202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08) (简体中文). 
  5. ^ 湖东民俗风情. 陆丰宣传文化网,来源: 《陆丰文史》第十六辑. 2017-01-11 [202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7) (简体中文). 姑子归宗 凡无男孩的人家,选取一外甥承嗣,以舅为父,从舅姓,称姑子归宗。自古以来,在湖东地区都有这俗,多数是兄弟姐妹姑嫂间的亲情较好者。甥子进舅家改跟舅姓,亲族与邻里都与之认可。 
  6. ^ 要抽「豬母稅」!他們結婚時碰到的難題. 澎湖时报. [2021-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6). 
  7. ^ 〈軍師變主帥3〉沒沒無名的他 靠這首洗腦歌家喻戶曉【壹特報】. Next Magazine TW. [2022-05-16] (中文(台湾)).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