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玉焯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郑玉焯(1955年11月),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75年参加工作,198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拥有学士学位。历任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局长、辽宁省交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副厅长、厅长;2010年9月任辽宁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2013年1月30日当选为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

2016年8月26日,中纪委通报郑玉焯涉嫌受贿和破坏选举被双开,移送司法机关[2]。他是继陈铁新王珉王阳苏宏章之后,辽宁省被查的第五名省部级官员,也是辽宁省被查的第三名涉嫌在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的官员[3]。9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对其进行立案侦查[4]。2017年5月8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对郑玉焯以破坏选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相关非法所得上缴国库[5]

参考文献[编辑]

  1. ^ 中国党政领导干部资料库:郑玉焯.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6年8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3月5日). 
  2. ^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玉焯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6年8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8月31日). 
  3. ^ 辽宁第5名"老虎"郑玉焯落马 系该省第3名涉拉票贿选高官. 网易. [2016年8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9月15日). 
  4. ^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郑玉焯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6-09-08 [2016-09-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27). 
  5. ^ 辽宁人大原副主任郑玉焯破坏选举及受贿案一审宣判. 人民网. 2016年5月8日 [2016年5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