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蔷薇圣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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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蔷薇圣斗事件
神户市立友丘中学校,其中一件谋杀的抛尸地点
神户市立友丘中学校日语神戸市立友が丘中学校,其中一件谋杀的抛尸地点
日期1997年3月16日 (1997-03-16)(第1次谋杀)–
1997年6月28日 (1997-06-28)(被逮捕)
类型攻击、砍头
武器铁锤、手锯
死亡2
受伤>2
受害者山下彩花(10岁)
土师淳(11岁)
主谋“少年A”东慎一郎[注 1][1](14岁)
又称“酒鬼蔷薇圣斗”
现在被当作守路神祭祀的水槽山储水槽前广场
日语写法
日语原文酒鬼薔薇聖斗
假名さかきばらせいと
平文式罗马字Sakakibara Seito

酒鬼蔷薇圣斗事件(日语:酒鬼薔薇聖斗事件),又称酒鬼蔷薇事件酒鬼薔薇事件)、神户连续儿童杀伤事件神戸連続児童殺傷事件,こうべれんぞくじどうさっしょうじけん),是1997年发生在日本兵库县神户市须磨区的一宗连续杀人案。案件中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被杀害者皆为小学生。14岁犯人东慎一郎[注 1][1](被称“少年A”)于同年6月28日被逮捕,由于行为血腥残忍,进行包括分尸、破坏尸体、寄送挑战书等犯行,[2]因而冲击整个日本社会。

事件发生后,日本进行与少年犯罪事件相关的法令修正,并且在大众媒体上加强对预防少年犯罪的宣导。

事件经过[编辑]

“酒鬼蔷薇圣斗”是东慎一郎所用的自称,曾因日本传媒错误报导而被称作“鬼蔷薇”。他在1997年3月至5月间杀害11岁男童土师淳及10岁女童山下彩花,根据记录及其后出版的自传,在此之前他已有虐杀动物的习惯。由于日本司法程序严禁明确揭露少年犯的身份,故在日本的法律文件上,他被称作“少年A”。2005年,《周刊新潮》报导了含有少年脸部的相片。[2]

本案由三个事件构成,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被认为是第三事件。由于第三事件的杀害手法类似“剧场型杀人”,加上媒体的大幅报导,因此引起全日本民众的关注。

第一事件[编辑]

1997年2月10日,下午4点半左右,在神户市的街道上,两名小学女学生被少年A从后用槌子攻击,其中一人重伤。

女童在当时目击犯人穿着西装外套、手持学生用的书包。知道了这件事情的父亲,向少年A当时就读的国中要求提供学生的照片,以让女儿指认犯人;学校却透过警察拒绝了这项要求。于是该父亲向警察提出被害报告后,再度要求指认学生的照片,结果还是无法获得答应。(在少年A被逮捕后,引起许多类似“学校的应对措施根本是在包庇犯人”的批评意见。)

第二事件[编辑]

3月16日,中午12点25分,神户市的少年A向小学女童山下彩花询问厕所的位置,山下带领他到学校的厕所时,少年A对女童说“把脸转过来吧,我要谢谢你”[注 2],随即用铁攻击女童之后逃逸。其后女童被送往医院,在3月27日因为挫伤而死亡。

此外,中午12点35分左右,少年A在逃离案发现场约200米外,被另一名同校的小学女童看见,少年A随即用小刀(刀刃长13公分)刺向该名女童的腹部,让女童负伤2个星期才痊愈。

第三事件[编辑]

遇害的小学学童—土师淳

5月24日,下午约1点半过后,同住在神户市的少年B土师淳在前往祖父家途中,与认识的少年A偶然相遇。当时少年A正寻找犯案目标,少年A认为比自己年少的少年B(11岁)较容易杀害,因此少年A以“有蓝色乌龟”为由将少年B诱拐至附近的高台上,用子将少年B勒死,并将少年B的遗体隐藏在该处后离开。

5月25日,少年A再到案发现场将少年B的头部割下,并放入事先准备的塑料袋带走隐藏。在少年A后来的精神鉴定报告指出,当时少年A曾向遗体射精及在遗体的面部割开伤口以饮其血。

5月26日,中午过后,少年A将少年B的头部带回家中清洗。同日,警方对行踪不明的少年B展开搜索,但没有结果。当天晚上曾有警察查问过刚遗弃凶器的少年A。

5月27日,凌晨1点至2点左右,少年A将少年B的头部带到神户市内的中学校门口后返回住所。直至上午6点40分,少年B的头部被学校的管理员发现。头部上还有两张纸片,内容为少年A犯行的声明文章。同日下午3点警方于该校500米外的山边发现少年B的遗体。

酒鬼蔷薇圣斗的游戏要开始了。愚钝的警察诸君,试着来阻止我吧。关于杀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来制裁肮脏的蔬菜吧,用流血来制裁我经年累月的怨恨吧。

少年A在其中自称“酒鬼蔷薇圣斗”,并且语气充满挑衅的意味,字条上还用英文写了“SHOOLL KILL”。

据少年A被捕后供称,该文字是少年A将“スクールキラー”直接以拼音的方式串出,在后来寄送到神户新闻社的信件中已把“キラー”拼成“KILLER”,但少年A当时并没有注意到“スクール”的正确拼法为“SCHOOL”。[3]

6月4日,神户新闻社收到由“酒鬼蔷薇圣斗”寄出的“犯行声明文”。内容为凶手的犯案自白。

在案件侦查的过程中,警方曾一度怀疑凶手为20至40岁的男子。但侦查其间少年A亦曾多次被查问,部分调查员在阅读过有关少年A的报告书后对少年A起疑,加上少年A亦是3月时的凶案的嫌疑犯,警方开始对少年A作秘密调查,当中包括向少年A的学校索取少年A的笔迹,加上2月受袭击的女童认出少年A,警方因此断定少年A与本案有关。

6月28日,晚上7点5分,年仅14岁的少年A因被怀疑杀害少年B及侵害他人身体而被逮捕,并发现部分凶器。在他被捕后,少年A亦很快的承认他在3月16日杀害了替他指引厕所方向的小学女童,并且曾袭击了三名女童。此事在日本社会造成极大的冲击。

警方认为少年B被杀害的方式和字条,让人想起1960年代旧金山的“黄道十二宫杀手”。

其他信件和“鬼蔷薇”[编辑]

有事件的神户市须磨区的住宅街

6月4日,神户新闻社收到一封关于本案件的信。信中提及“酒鬼蔷薇圣斗”承认杀害及将少年B斩首和致其他人遭受伤害,并威胁将会有更多凶案。第二封为没有寄件人地址的信,邮戳日期为6月3日。咖啡色的信封内有三页共1,400字的信件,同样用红色墨水写成。信上包含了六个字“酒鬼蔷薇圣斗”,分别代表“酒精”(酒)、“死神”(鬼)、“玫瑰”(蔷薇)、“圣徒”(圣)、“搏斗”(斗)。这也是在少年B头部上发现的纸条上的字眼。

信件的开头是“现在,就是游戏的开始。”,信中亦提及“当我杀人或导致他人身体遭伤害时,我觉得自己从持续的憎恨中获得自由。我能够从中得到和平。减轻我的痛苦的唯一方法——就是增加其他人的痛苦。……我把我的生命当作赌注押在这游戏上。如果我被逮捕,我会被处以绞刑,所以警方会愤怒和坚持的追捕我。”信中还斥责日本的教育制度,他写到“强迫性的教育造就了我,一个透明的存在”[4]

在刚开始引起的一阵社会恐慌中,日本媒体曾将凶手的名称“酒鬼蔷薇圣斗”误报为“鬼蔷薇”[注 3]。这个错误激怒了凶手,他于信中的终段提及:“从现在开始,如果你们再念错我的名字,或再做使我愤怒的事,我将会在一个星期内弄烂三颗蔬菜。如果你们认为我只会杀害儿童,那真是一个大错特错的想法。”(精神科医生认为凶手把其他人当作是“蔬菜”,是不把人当人看。)

事件后的发展[编辑]

  • 1997年10月13日,神户家庭裁判所判定将少年A送到少年感化院进行诊断。少年A被移送至“关东医疗少年院”。
  • 2001年11月27日,被判断治疗相当顺利,因此将少年转移至“东北中等少年院”。
  • 2002年7月,神户家庭裁判所判定,虽然治疗相当顺利,但是还有接受更细密的教育之必要,因此将继续收容。
  • 2004年3月10日,已经成年的加害男性从少年院出院,踏上重回社会的道路。日本法务省向受害者的家人传达少年A假释出院的消息。
  • 2015年6月12日,凶手以“前少年A”的名义出版的手札《绝歌》(絶歌 神戸連続児童殺傷事件太田出版[5])于日本书局正式上架,书中自我剖析犯案前的性冲动和精神状况,并在书本最后对死者家属致意[6][注 4]。但这种消费受害人的作法遭到日本媒体的猛烈批评[7]

事件分析[编辑]

从“酒鬼蔷薇圣斗”的个人资料中可看出,这似乎是一起典型的隐蔽青年引きこもり)并发症状。记者加马尔·恩克鲁马英语Gamal Nkrumah在分析中指出

关于“酒鬼蔷薇圣斗事件”,最糟糕的一件事情就是,这可能不会是最后一次发生的类似事件。无论是该名少年的家人、或是整个日本,都忽略了一些显而易见的迹象。日本的儿童在六岁时就要面临一个极为困难严苛的考试。孩子的表现大大影响了他们的整个人生和未来,这是会决定孩子能否进入良好的私立小学,或是进入受人鄙弃的公立学校。家长对于国家的系统和制度没有信心,“酒鬼蔷薇圣斗”的母亲也不例外。即使社工已警告她的儿子的精神状况不稳定,但她还是继续强迫她的长子在学校要有突出的表现。他在当时已经把虐待和杀害小动物当作“嗜好”。很快的,当他进入学校之后,便开始对女生进行身体上的攻击。[8]

与宫崎勤事件的相似性[编辑]

“酒鬼蔷薇圣斗”除了是典型的隐蔽青年之外,如同1989年的“宫崎勤事件”一样,很早就有暴力倾向。在他就读小学的时候,便开始携带锋利的武器。他在日记中记述:“当我像是拿着手枪一样,拿着求生刀和纺织用剪刀时,我的愤怒就会减轻”。

在3月16日的攻击凶案发生之后,他在日记上写:“我今天做了一个吓人的实验,来证明人类有多么脆弱……当女孩转向我时,我便挥动了手中的铁锤。我想我敲打了她好几下,不过我记不太清楚,因为我实在是太兴奋了”。在3月23日,他再加写上:“今天早上,我妈说:‘可怜的女孩子。这个女孩好像快要死掉了。’但是我没有会被捕的迹象……因此我要感谢神明[注 5]……请继续保护我。”

影响[编辑]

2000年,日本国会因为这次的事件,将犯罪刑责的最低适用年龄从16岁降至14岁。不过,在2004年6月1日,12岁的六年级女生御手洗怜美被身为同班同学的11岁女生辻菜摘(被称“少女A”)杀害后,又再度引起是否需要再降低最低刑责年龄的讨论。

冤狱说法[编辑]

以处理了许多冤狱案件的后藤昌次郎律师、“读神户案件——酒鬼蔷薇是否真的是少年A”作者熊谷英彦、以及少年A就读初级中学的校长(当时)岩田信义为首的人们,主张著少年A是冤枉的,指出搜查当局的发表和判决中的矛盾。熊谷的著作对冤狱主张派来说特别被重视。冤狱说的主要论点如下:

  • 笔迹鉴定无法判断声明书为少年A所写。
  • 在调查中有警官对少年A说根据笔迹鉴定,声明文为少年A所写,而少年A听了之后便开始了关于罪行的招供(是违法的调查,在家庭裁判所中这个招供记录作为证据不被采用)。
  • 关于少年A素行的证言从逮捕之后开始被大量报导,不过,很多证言只是传闻而非目击,无法确认。

相关书籍[编辑]

  • 前少年A著:《绝歌──日本神户连续儿童杀伤事件》
  • 少年A父母著:《生下少年A——父母的悔恨手札》
  • 土师守著(被害人土师淳之父):《淳:一个被害者父亲的真实告白》
  • 山下京子著(被害人山下彩花之母):《最后的生命力量》

参见[编辑]

注释[编辑]

  1. ^ 1.0 1.1 原文名日语:あずま しんいちろう Azuma Shinichiro,有译“东真一郎”
  2. ^ 原文为“お礼を言いたいのでこっちを向いて下さい”,出自少年A所写的日记。
  3. ^ “酒鬼蔷薇圣斗”的写法应为“さかきばらせいと”,而日本媒体则误报为“鬼蔷薇”,即“オニバラ”。
  4. ^ 名义上は“元少年A”となっており、犯行当时及び现在の本名は记载されていない。
  5. ^ 文中的神明为“バモイドオキ神”是少年A幻想创造的神明。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元少年A(酒鬼薔薇聖斗=東慎一郎)現在の顔写真と住所が 『足立区UR花畑団地付近』と特定された証拠写真. 2019-10-01 [2019-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1) (日语). 
  2. ^ 2.0 2.1 女医を襲った「少年A」, 周刊新潮, 2005-01-20
  3. ^ 存档副本. [2006-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7-15). 
  4. ^ serial killer crime index * serienkiller * serienmörder * profiling * serial murder * serial killers * serial homicide * tueur en serie * omicidi seriali * crime. www.crimezzz.net. [2019-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7). 
  5. ^ 絶歌 - 太田出版. www.ohtabooks.com. [2019-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8) (日语). 
  6. ^ 中时电子报. 少年殺人魔出書 懺悔或辯白? - 兩岸要聞. 中时电子报. [2019-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6) (中文(台湾)). 
  7. ^ “自己救済”で手記出版 「酒鬼薔薇聖斗」の大人げない執筆動機|日刊ゲンダイDIGITAL. 日刊ゲンダイDIGITAL. [2019-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8). 
  8. ^ Sympathy for the devil. Al-Ahram Weekly. [2005-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12-31).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