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应照 (琉球)
外观
金应照(?—?),和名具志头亲方安之,琉球第二尚氏王朝政治家、三司官。
金应照是三司官金国鼎(具志头亲方能安)的第三子。他的生母是毛龙唫(新城亲方安基)的女儿,金应煦(摩文仁亲方安恒)是他的长兄。其名乘原为正次,后改为安之。
天启四年(1624年),尚丰王的生母一镜病逝,尚丰王派和尚为之祈求冥福,命三司官孟归仁(今归仁亲方宗能)、向鹤龄(国头亲方朝致)、金应照竖立石碑以纪念其事。这面石碑名为“本觉山碑”,碑文由圆觉寺住持蓝玉宗田撰写,至今仍竖立在那霸市首里山川町。在本觉山碑文中,金应照被称为“具志守真如虎”。[1]
根据《中山王府相卿传职年谱》记载,金应照于天启四年甲子七月五日(1624年8月18日)开始就任三司官。天启七年丁卯(1627年)二月致仕[2]。
金应照无嗣。尚久的第八子金是宝(具志头亲方朝房)过继给金应照为嗣子[3]。
参考资料
[编辑]- 《中山王府相卿传职年谱》
- 《中山世谱·卷八》
| 金应照(具志头安之) | ||
| 官衔 | ||
|---|---|---|
| 前任: 毛凤仪 (池城安赖) |
琉球国巳日番法司 1624年 - 1627年 |
继任: 毛泰运 (丰见城盛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