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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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门架

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英语: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简称ETC)是中华民国国道目前在台湾唯一实施的电子道路收费系统,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民间兴建营运后转移模式(BOT模式)委托远通电收建置与维护,2025年12月21日委托合约到期,收归政府。

最初采计次电子收费服务(收费门架设于公路收费站),于2006年2月10日启用;2014年1月2日改采用多车道自由流英语Open road tolling之计程电子收费服务(收费门架设于交流道间的主线车道),目前实施路段包括国道1号(含汐五高架五杨高架)、国道3号国道3号甲线国道5号

历史[编辑]

第一代系统

高速公路局自1997年起研究电子收费系统的可行性,并在1998年底到2001年初,委托中华电信北二高的树林收费站、龙潭收费站两处试办电子收费,使用奥地利公司EFKON德语Efkon红外线系统。[1]

第二代系统

2004年高速公路局将国道电子收费系统以BOT模式委外建置,最终由远东集团为首的竞标联盟得标,实际营运则由远东联盟成立的远通电收负责,也是使用奥地利公司EFKON的红外线系统。

使用者需要在车上安装车上单元德语On-Board-UnitOBU),使用者必须另外向远通电收购买e通卡并储值一定之金额,OBU必须插入e通卡方能使用;在通过收费站时让收费门架自动扣款,如果OBU的电池电量不足,则收费站自动启动拍照存档,做为日后提醒装机用补缴通行费。

由于2006年启用后转换率不高(与政府立约要达成65%的使用率,然而只有四成安装率);在期限逼近,所面临合约中使用率不足将承担巨大罚款下,被第三代RFID无线射频辨识系统所取代。

通过收费站ETC专用通道时速限为50-70公里[2]

第三代系统(现行)
eTag标志
台湾高速公路ETC系统所使用之第三代系统(现行)eTag 收费门架

采用无线射频辨识(RFID)系统,于2011年9月开始以首次安装免费的方式推广试用。有别于前套系统的OBU,使用者改为在车上黏贴电子标签(eTag),收费门架则配合国道转换为计程收费,改为安装在交流道前后的主线车道上,这种设计比国际惯用在交流道出入口设置的方式精简许多。此套系统已于2012年后开始全面使用。

电子标签为被动RFID标签贴纸,由收费单元判读。一车一片且撕下即失效,以防止标签失窃被冒用。车辆过户时,原车主可申请退费停用,再由新车主注册使用。若贴纸未损坏可直接沿用。(汽机车可用的电子标签范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13年远东集团曾进行测试,以一辆保时捷用时速180公里通过收费门架,并通过不同天候状况的的实测,均能在0.02秒完成收费,远东表示根据合约规定,从0-180公里时速都能够正确感应[3]

收费门架[编辑]

中山高速公路(国道一号)[编辑]

共设有148个门架侦测点,南下北上各74个。各站门架牌价详细如下:

中山高速公路高架拓宽路段[编辑]

共设有15个门架侦测点,南下7个,北上8个。各站门架牌价详细如下:

福尔摩沙高速公路(国道三号)[编辑]

共设有150个门架侦测点,南下北上各75个。各站门架牌价详细如下:

国道三号甲线[编辑]

共设有4个门架侦测点,西向东向各2个。各站门架牌价详细如下:

蒋渭水高速公路(国道五号)[编辑]

共设有14个门架侦测点,南下北上各7个。各站门架牌价详细如下:

成就[编辑]

  1. 世界第一个高速公路全面采用电子收费的系统,也是世界第一个成功把定点式的人工计次收费,全面转换成无栅栏电子计程收费的系统。

争议[编辑]

初期争议[编辑]

台湾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最初的争议始于立法院内。政府原本计划自行兴建及运营该系统,并委托当时仍为公营的中华电信进行规划、研发及测试。然而,在立法院的决定下,于2002年政府突然与中华电信解除合约,终止公办计划,改为采用BOT模式由民间投标并经营。[4]

初期的公路电子收费系统争议主要围绕着两种技术:红外线系统和微波系统(RFID)。红外线系统需要专用车道,并可能受到车速和天候影响,车辆上的设备成本也较高;而微波系统则不区分车道,不受限速,是多数国家采用的技术之一。在招标过程中,远通电收为唯一采用红外线系统的申请者[注 1],却获得经营权。[5]

ETC招标结束后,爆发了收贿案。[6]精业公司前公关协理蔡锦鸿涉及向精业等公司拿到一千六百万元的公关费,透过交通部长林陵三的机要秘书宋乃午打通关系。宋以部长林陵三的指示为由,多次邀集相关单位开会,要求加快决标时程。最终宋乃午因涉及收贿而被判刑12年确定,同时远通电收的最优申请人资格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销。[7]

营运后争议[编辑]

2005年底,ETC正式开通前夕,在远通电收董事长徐旭东于中华民国工商协进会的“早餐会”上向当时的行政院长谢长廷宣示ETC将如期上路的决心。他反驳立委所指称的“OBU太贵”,并强调“立法院不该干预行政与执行”。徐旭东更进一步表示:“民众若嫌OBU太贵,那就不要买嘛!”这番言论引发网友发起抵制OBU装机活动。[8]

2010年,远通电收推出“全民体验ETC”免安装e通机的体验优惠,引发民众对e通机存在价值的质疑。ETC系统对未安装OBU的车辆利用车牌图像辨识系统进行举发,并能够要求民众事后补交缺额。因交通部于1990年在泰山收费站便开始使用车牌影像辨识技术查缉赃车,导致部分民众认为e通机缺乏正当性,认为其存在没有价值。

到了2011年3月底,ETC的实际利用率仍未达到合约规定的50%,仅不到40%。根据合约,高公局应对远通开罚每天新台币50万元,但至今仍未开出罚单。另外,远通最初以红外线系统取得经营权,但最终仍改用微波系统作为违约的改善方案。远通屡次违约高达数亿罚金,但高公局多次判免罚,引发质疑高公局图利远通的疑虑。[9][10]

国道计程收费上路后,民众投诉eTag车辆遭双向扣款、重复扣款、幽灵扣款等问题。交通部长叶匡时强调保证民众权益不受损害,并承诺若再发生重复扣款、幽灵扣款,将要求远通加倍奉还。[11]

国道收费站撤除后,部分原本不经过收费站的国道使用者对计程收费制度不满,认为其不公平,政府最终实施每车每日二十公里免费里程及东西向免费的收费制度。此举使得收费公平性受到质疑。[12][13]另外,国道收费员的转置问题亦遭到质疑,被指未按合约进行转置,引发了国道收费员抗争事件。

根据统计,收费站撤除后的国道通行费欠费竟累积高达2亿元的呆账。裁掉收费员后,国库整体收入包括支出给远通电收委办费反而因此减少10亿元。交通部长陈建宇对此表示,因欠费的人要经两步骤催缴,国库收到通行费时间比较晚,但透过两道催缴程序后未缴就送强制执行。[14]

统计数据[编辑]

ETC电子收费各项使用数据[15]
年月份 ETC通行量 ETC使用率 备注
2006年12月 6,783,797 14.6% 2月10日,国道一号、三号启用
2007年12月 10,246,242 22.8%
2008年12月 12,588,749 30.4% 7月30日,国道五号头城收费站启用
2009年12月 16,882,740 37.3%
2010年12月 19,943,871 41.7%
2011年12月 21,698,157 43.1% 9月开始使用e-tag
2012年12月 32,458,619 66.6%
2013年12月 41,544,506 87.7%
2014年12月 - 93.2%

大事纪[编辑]

  • 1999年10月:立法委员陈明文等人提案ETC应由民间BOT方式出资运行。[16]
  • 2002年6月22日:交通部决定采用BOT推动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4]
  • 2003年12月24日:第一阶段甄审结果公布:远东、宏碁、宇通三家公司进入最终审议。[17]
  • 2004年2月26日:远东联盟取得“民间参与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建置及营运”案最优申请人资格;4月7日:正式成立远东电子收费股份有限公司;4月27日:交通部与远东电收签订“民间参与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建置及营运”案契约。
  • 2005年1月6日:正式更名为远通电收公司。
  • 2006年1月1日:国道一号、三号各收费站,配合增开电子收费车道,约雇收费员1,100人中精简125人。[18]
  • 2006年2月24日:台湾高等行政法院94年诉字752号判决,撤销远通电收最优申请人资格。
  • 2006年3月16日:前交通部长林陵三机要秘书宋乃午因变更招商之规范、伪造测试报告[19],并收取不当利益新台币七十万元,遭检察官以贪污、泄密罪嫌起诉。
  • 2006年8月3日:最高行政法院判决ETC重回第二阶段甄审。
  • 2007年4月14日:高公局宣布远通电收为重回第二阶段甄审最优申请人,开始进行议约。
  • 2010年5月6日:中山高速公路泰山收费站南北双向增开一小型车第三电子收费车道。[20][21]
  • 2010年6月30日:合约规定ETC使用率应达45%,但此时平均使用率不到40%,虽远通未履行合约目标,但交通部仅能在7月1日对远通发出违约缺失通知,并要求远通改善。
  • 2010年7月30日:前交通部长机要秘书宋乃午被控在国道电子收费系统ETC弊案中,收受厂商贿赂后,泄漏招标资讯给业者,一审依连续收贿罪判刑12年;台湾高等法院仍认定收贿且为接续犯,改判宋乃午有期徒刑11年、褫夺公权8年,行贿的业者精业公司公关协理蔡锦鸿则从一审的2年半改判1年。
  • 2010年12月23日:最高法院驳回宋乃午之上诉,依触犯《贪污治罪条例》收贿罪,重判宋乃午有期徒刑十一年、褫夺公权八年确定。另外,台北地院一审宣判时曾认定林陵三涉嫌指示下属放宽招标门槛,并知道宋乃午泄露招标资讯,因此将林列为弊案共犯,但后来台北地检署分案调查后,因罪嫌不足不起诉处分确定。 [22]
  • 2011年9月:eTag开始试用。[来源请求][23]
  • 2012年5月15日:eTag开始全面开放申请。
  • 2012年7月26日远通电收建置国道电子收费ETC,依合约规定今年六月底前利用率须达六十五%。远通仅达成50%使用率,原应缴纳两亿两千万元违约金,与高速公路局共同召开协调委员会,委员会研议“罚款暂缓”。
  • 2012年12月:原定2013年年实施高速公路全面采用计程收费,因为远通电收ETC感应门架完成率不及一成,因此2013年计程收费延后执行。依合约,远通本应该于9月底前完成所有感应门架设置,工程完工期限可展延至1月21日。[24][25]
  • 2013年5月24日:远通电收以国道电子收费建置与营运之绩效获颁第十五届“金峰奖”大型企业组十大杰出企业奖。[26]
  • 2013年12月26日:远通电收公司电子收费利用率未达第6年度契约规范目标,本局已函知远通电收公司处以惩罚性违约金。远通电收公司认本局处以惩罚性违约金有争议,提请请协调委员会调解,协调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并做出决议,远通电收公司不服该决议,已向法院提起确认债权不存在之诉,目前法院审理中。[27]
  • 2013年12月30日:高速公路计程收费正式上路,人工收费走入历史,但计程收费有三天停止收费的宣导期,将于2014年1月2日正式开始实施计程收费[28]
  • 2014年1月15日:刑事局公布远通主机遭受82亿次网络攻击查察结果,发现是远通App设计不良与主机乘载量不足,因此有许多用户无法连线,并造成网络一直重新连线的乌龙骇客攻击[29]
  • 2014年2月10日:远通电收计程收费系统通过春节海量测试,六天连假处理1.1亿笔通行交易[30]
  • 2014年6月18日:远通电收计程收费系统可收费成功率达99.9998%,eTag用户数达584万,且每周以净增加约2,000位eTag用户稳步上升[31]
  • 2014年12月11日:英国标准协会(BSI)颁发“个资管理启航奖”予远通电收,肯定其在确保用路人个资安全以及稽核效益等范畴之卓越表现[32]
  • 2015年7月3日:高公局以“台湾高速公路人工计次收费转换电子计程收费计划”参与“国际桥梁隧道及收费公路协会”举办之年度参奖计划,经评核获选为“2015年收费系统卓越奖-服务及推广类”之得奖单位[33]
  • 2015年8月19日:台湾ETC在与澳洲Intelematics Australia公司角逐之2015 ITS世界大会成就奖中夺“2015年ITS世界大会产业成就奖(2015 ITS World Congress Industry Award)”[34]
  • 2015年8月31日:台湾计程电子收费推动成果获IBTTA年度最高荣誉首奖[35]
  • 2015年10月8日:ETC获得“2015年ITS世界大会名人堂大奖-产业成就奖(2015 ITS World Congress Hall of Fame--Industry Award)[36]
  • 2016年11月19日:台湾ETC获得全球道路成就奖中智慧交通与管理类首奖[37]
  • 2017年5月5日:APEC第44次运输工作小组会议,十国专家指定参观台湾ETC[38]
  • 委托合约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远通争取续约中[39]

参考文献[编辑]

  1. ^ 国道电子收费 日本大马足为殷鉴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李文仪,自由时报,2004年2月29日
  2. ^ 中时电子报. 速限50vs. 70公里 ETC車道兩套標準!. [2012年8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2月27日 (中文(台湾)). 
  3. ^ TVBS NEWS. 遠通測試ETC 保時捷時速180飆國道. [2013-09-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4 (中文(台湾)). 
  4. ^ 4.0 4.1 陈怡如. 電子收費BOT 8天拍案驚奇. 联合报. 2006-03-02. 
  5. ^ 吴陈锦. ETC評審有瑕疵 宇通求償1.4億. 卡优新闻网. 2006-08-31 [2024-03-20]. 
  6. ^ ETC弊案 宋乃午涉收賄求刑12年. TVBS. 2006-03-17 [2012-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30). 
  7. ^ 王文玲. 法院判決遠通ETC營運生變. 联合报. 2006-02-25. 
  8. ^ 交部批徐旭東路不是他開不滿放話:電子收費元旦定要上路. 苹果日报. 2005-12-24 [2012-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01). 
  9. ^ 曾鸿儒. ETC使用率難及65%門檻遠通2.2億罰定了. 自由电子报. 2012-05-23 [2012-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12). 
  10. ^ 汪淑芬. ETC利用率遠通有罰款壓力. 中央通讯社. 2012-05-22 [2012-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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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使用者付費,按里程收費怎會是變相加稅?. [2015-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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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99年5月6日零時起將於泰山收費站南下北上各增開第三線小型車電子收費車道. 交通部台湾区国道高速公路局. 2010年4月23日 [2010年4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1月9日). 
  21. ^ 泰山收費站加開ETC車道強迫用路人裝機!消基會呼籲政府暫停增設ETC車道. 消基会. 2010年4月23日 [2010年4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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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存档副本. [2014-0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6).  ETC感应门架完成率差恐延宕上路
  25.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28/today-life1.htm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TC门架拖157天完工高公局要罚远通78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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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 ITS世界大会名人堂大奖 徐旭东领奖[永久失效链接],自由时报,2015年10月8日
  37. ^ 获国际道路协会大奖,苹果日报,2016年11月19日
  38. ^ 参访远通电收ETC[永久失效链接],工商时报,2017年5月5日
  39. ^ 陈祐诚. ETC合約2025到期!遠通積極爭取續約 高公局估年中拍板. 中时新闻网. 2024-01-06 [2024-01-23]. 

参见[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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