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郡尉职权法令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1997年郡尉職權法案

1997年郡尉职权法令》(英语:Lieutenancies Act 1997)于1997年生效,是一项英国国会法令,来厘订大不列颠委任的郡尉(Lord Lieutenant)所管辖的地区。

现代地方政府的建立[编辑]

根据《1888年地方政府法令》,郡尉是被委派到每一个。可是,这个法令所定义的区域混杂了新的行政郡及郡的自治区。实际上,影响很微小,因为只有少数行政郡的边界跟原来的不一样。

直到1965年大伦敦亨廷登-彼得伯勒郡的成立,导致米德尔塞克斯郡尉办公室、伦敦郡郡尉办公室、亨廷登郡郡尉办公室被废除,取而代之就是大伦敦郡尉亨廷登-彼得伯勒郡尉

重组地方政府[编辑]

1974年,英格兰及威尔士内的行政郡郡自治区被废除。一项大型改革也同时推行。所有郡尉辖区都被划分为都会郡非都会郡。而1973年《苏格兰地方政府法令》则不跟从新的苏格兰地区来厘订郡尉辖区,反而从传统郡中拼合起来。因此,两者结合导致产生出来的郡尉辖区完全不跟从原有的郡。大部分这些郡尉辖区都没有留下来。在1990年代中期的英国地方政府改革中,很多非都会郡都开始重组成为单一管理区苏格兰威尔士的地方政府过渡成为只由单一管理区所组成。

这个时候开始草拟这个法令的计划,把郡尉辖区从地方政府再次分出来。虽然法令没有使用这个计划,但这些地方成了英格兰的名誉郡

参考资料[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