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粮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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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部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为了调配中日战争期间军粮问题,而设置的专责政府机构

历史[编辑]

1940年7月30日,为了应付日渐浮现战时军粮严重不足的问题,国民政府特别成立行政院直属机关“全国粮食管理局”。位阶不高的粮管局,由局长卢作孚筹组,辖下有副局长、主任秘书、行政管制处、业务管制处等。1941年5月,在粮管局管理下,军粮问题仍无法解决,在中国实际统治单位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的建议下,行政院设立位阶更高的粮食部,并由徐堪担任粮食部之军粮统配。粮食部辖下有总务司、军粮司、民食司、调查处等,其任务除了追究战时哄抬米价者,还将四川湖南江西列为全国3个甲等粮政局,全力加以控管;另外,粮食部除了对供输军粮的农民予以叙奖,也对农民强制征粮。

二战后,本为战时因应的粮食部并未裁撤,其功能转为平准米价等。1947年4月29日至4月30日,全国物价会议在南京举行,商讨平抑物价办法;讨论决议:5月、6月、7月等3个月,粮食部应尽量在国内各地收购馀粮,供应南京、上海两地,必要时向国外购粮接济。[1]:83445月11日,粮食部通电各省,因粮价急涨,自本月起暂停收购军粮,以维持民食供应。[1]:8353

1949年4月,中华民国政府裁撤粮食部。

历任首长[编辑]

局长
部长

参考资料[编辑]

  1. ^ 1.0 1.1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韩信夫、姜克夫主编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年7月.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