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安哥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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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安哥拉关系

中华民国

安哥拉

中华民国—安哥拉关系是指中华民国安哥拉共和国之间的关系。两国无正式外交关系,目前也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对安哥拉的相关事务由驻南非共和国台北联络代表处兼辖[1]

政治[编辑]

外交[编辑]

灰色国家表示非联合国会员国安哥拉当时尚未独立,因此不能对中华民国续留联合国一案参与投票,即《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

1992年3月,两国签署《联合声明》及《特别协定》。9月,在安哥拉首都罗安达设立具大使馆功能中华民国驻安哥拉特别代表团[2]2000年9月1日关闭。[3]

1996年10月、1997年10月,安哥拉国民议会副议长法兰西斯科(João Pedro Francisco)致函中华民国外交部长章孝严庆贺国庆[4][5]

经济[编辑]

贸易[编辑]

2012年6月16日,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委托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外贸协会)与54家台湾业者执行“游龙专案”,筹组“2012年非洲南撒哈拉拓销团”。前往安哥拉南非坦尚尼亚乌干达,是台湾历来拓销非洲最大团。[6]

近年的两国贸易额,金额美元[7]
年分 贸易总额 年增减 排名 出口至安哥拉 年增减 排名 自安哥拉进口 年增减 排名
2018 406,101,176 73.106% 58 33,323,267 18.679% 94 372,777,909 74.845% 44
2019 199,778,620 50.806% 67 6,652,975 80.035% 135 193,125,645 48.193% 52
2020 508,697,209 154.630% 51 6,706,164 0.799% 129 501,991,045 159.930% 40
2021 295,562,886 41.898% 67 8,644,382 28.902% 131 286,918,504 42.844% 55
2022 1,107,010,963 274.543% 47 126,013,313 1,357.748% 67 980,997,650 241.908% 39
2023 211,307,058 80.912% 73 40,715,529 67.690% 91 170,591,529 82.610% 59

2020年的两国贸易主要项目如下:

出口至安哥拉的主要项目依序为:热轧之或非合金钢扁轧制品;利用印刷版英语Forme (printing)滚筒与其他印刷组件之印刷机以及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丙烯酸聚合物金属、金属碳化物玻璃矿物橡胶塑料铸模;橡胶或塑胶加工机或以此类原料制造产品之机械、发动机用零件;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容器洗涤与干燥机器、容器盛装与封口机器、饮料充气机;具有特殊功能之机器与机械用具;纸浆纸板制品制造机;乙烯之聚合物;冷藏机、冷冻机与其他冷藏或冷冻设备;切削金属用车床金属加工用综合加工机、单体结构机与多站联制机;氧官能胺基化合物;合成橡胶之板、片、条与从油类获得之硫化油膏;机动车辆所用之零件与附件稻米、旧衣著与其他旧物品;空气泵真空泵、空气或其他气体压缩机风扇钢铁结构物及其零件、已上墨或用不同方法配制使能产生盖印效果之打字色带或类似墨带、出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或酚醇、矿物或化学钾肥、由两件或以上配合成套供零售之工具;碳酸盐过氧碳酸盐与工业用碳酸铵叉举车、装有升降或搬运物品设备之其他工作车;塑胶管英语Plastic pipework与附件等。[8]

自安哥拉进口的主要项目依序为:石油原油与自沥青质矿物提出之原油、石油气与其他气态碳氢化合物花岗岩斑岩玄武岩砂岩与其他纪念碑或建筑用石;铁属废料、重熔用废钢铁铸锭英语Ingot废料、软体类动物电话机与其他传输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资料之器具;进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女用或女童用服饰、T恤等。[9]

签证[编辑]

中华民国护照中华民国国民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安哥拉需要签证。
安哥拉护照安哥拉国民英语Demographics of Angola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中华民国需要签证。

两国国民皆须申请签证方可入境对方国家。持中华民国护照中华民国国民可前往安哥拉驻外使领馆英语List of diplomatic missions of Angola(例如驻日本韩国大使馆)申请签证。入境须提供72小时前之2019冠状病毒病PCR检测阴性证明,并上网填妥旅行登记表(Travel Registration Form),于入境时另接受快筛测试[10]

安哥拉护照安哥拉国民英语Demographics of Angola抵台参加国际会议、运动赛事、商展活动,则可以电子签证入境中华民国,停留最多30天并不得延期。[11][12]

交通[编辑]

航空[编辑]

客运[编辑]

两国无直航班机,可经由(不计航点远近,截至2023年6月26日):

参考资料[编辑]

  1.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中华民国外交部 领事事务局. [2017-1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3). 
  2. ^ 《中華民國87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7-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8). 
  3. ^ 黄刚. 中華民國與各國互駐代表機構之建制年表及疑考(1949~2006) (PDF). 黄刚. 2007年7月 [2019-07-3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9-09). 
  4. ^ 公众外交协调会. 為慶賀中華民國八十五年雙十國慶.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96年10月11日 [2020年4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5. ^ 公众外交协调会. 外交部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份新聞稿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97年10月 [2020-04-2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2-17). 
  6. ^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貿協游龍專案出擊非洲,史上最大非洲拓銷團開拔!. 经贸透视网. 2012年6月14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4月20日). 
  7.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华民国经济部 国际贸易署. [2021-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8. ^ 近二年我國對當地出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2021-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9. ^ 近二年我國自當地進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2021-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10.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7-1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3). 
  11. ^ 誰具備申請電子簽證的資格?.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12. ^ 我的電子簽證效期多久?.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8-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参见[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