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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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宪宗元和元年殿中侍御史、内供奉郑敦礼在杭州云泉山风水寺的题名,图中央“侍御史”三字仍清晰可辨。

侍御史,为御史的一种,简称侍御,中国古代官制。

秦朝初置,汉代沿用,隶属于御史大夫之下,可弹劾非法。

汉宣帝时又有治书侍御史一职,掌五曹,即令曹、印曹、供曹、尉马曹、乘曹。东汉时侍御史还会被朝廷派到地方镇压民变。[1]三国时,曹魏于殿中省殿中侍御史,掌记录朝廷动静,纠弹百官朝仪。

改殿中侍御史为殿内侍御史。

唐代侍御史归属台院,共四员[2],又改殿内侍御史为殿中侍御史,归属殿院,用来纠察早朝礼仪。

唐宋两朝,御史台所属机构有台院殿院察院鼎三而立,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任职[3]。自魏晋迄于元朝,均置侍御史。

明代以后此职遂废。

注释[编辑]

  1. ^ 书名: 《高敏先生八十华诞纪念文集》作者: 郑州大学历史学院编 当前第:142页
  2. ^ 旧唐书·职官三》:“侍御史四员。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凡事非(御史)大夫、中丞所劾,而合弹奏者,则具其事为状,大夫、中丞押奏。”
  3. ^ 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七》:“唐有三院:御史侍御史谓之台院,殿中侍御史谓之殿院,监察御史谓之察院。”

参见[编辑]

参考书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