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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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剧院
位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96号
评定时间2014年1月26日
参考编码GZ-01-0010

友谊剧院,是广东省广州市的一间剧院,位于越秀区人民北路696号。原址为桂花岗西波回教坟场。

历史[编辑]

1964年由国家拨款兴建,1965年8月落成,项目由国务院副总理陶铸亲批建,为时内地最完善、档次最高的一流大剧院。著名书画家刘海粟在现场留笔“友谊”两个字做纪念。

2009年,经广东省委、省政府同省文化厅指挥进行过升级改造,到2010年4月12日重开。

2014年1月2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将友谊剧院列入历史建筑名单。

建筑简介[编辑]

建筑由广州市设计院余峻南、麦禹喜等设计,广州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负责建造。具有岭南庭园特点的建筑空间,内有亭台廊榭以及花径、喷泉等,设有1,560个软座,配有空调和高级音响设备[1]

交通[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广州城市建设五十年—城建档案选编 1999-09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