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上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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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上海计划”公共建筑群
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
所在 中国上海市杨浦区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民国
编号8-86
登录2014年4月4日

大上海计划,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为建造上海新政治中心制定的计划,计划于1929年7月上海特别市政府第123次会议通过[1]。计划中划定上海东北方向的翔殷路以北,闸殷路以南,淞沪路以东约7,000余亩的土地为新上海市市中心区域,并建造上海市政府大厦等一些基础设施。此划定区域位于今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街道长海路街道五角场街道新江湾城街道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淞南镇辖区内[1]

1937年淞沪会战后,该计划被迫停止实施,但日军1938年10月新制订的《大上海都市建设计划》也是以《大上海计划》为原形进行修改,添加亲日规划。

1945年二战结束,日本投降,国民政府重新接管后未能接续计划,仅对部分道路和建筑进行修缮。1945年,成立了以大上海计划中划定的区域作为新市区,至1952年被兼并成江湾区

内容[编辑]

划定区域[编辑]

1929年通过所划定的区域为:上海市区东北方向的翔殷路以北,闸殷路以南,淞沪路以东及周南十图、衣五图以西的土地,共计约7,000余亩。这一区域被定为新上海市中心区域。其中心位于今杨浦区五角场,其市府所在地位于今上海体育学院内,背部正对世界路。

计划纲要[编辑]

拟定的计划主要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方面:

  1. 市中心区计划:在中心区划地1,000余亩,建设行政区,形状为一“中”字。区域内包括市政府大楼、各局办公楼以及市立运动场、市立图书馆、市立博物馆、市立医院、市立公园、国立音专等项目。
  2. 市中心区域和附近港口、铁路计划:包括虬江码头。
  3. 全市分区计划:在中心区的外围区域规划工业区和住宅区。
  4. 全市道路系统计划:
    1. 第一批:市政府大楼为中心,东、南两块呈棋盘形,北、西两块呈蛛网形。
    2. 第二批:修筑中山北路(今逸仙路)、中山路(今中山北路及中山西路)通往龙华;修筑其美路(今四平路)、黄兴路通往租界。
    3. 第三批:道路23条,通往浦东和江桥等地。

进程[编辑]

计划的提出[编辑]

1927年,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上海设立为特别市,其中原属于江苏省宝山县的闸北、江湾、彭浦、真如、引翔、殷行、吴淞、高桥划归上海市,成为闸北区、江湾区、北四川路区、彭浦区、真如区、引翔区、殷行区、吴淞区、高桥区。当时上海市中心大部分是租界区,包括公共租界法租界。而上海市政府的所在地却在偏远的枫林桥地区(近徐家汇)。故市政府为了能与市内的国外租界相抗衡,从而改变市府处于局外枫林桥一隅之困境,提出了《大上海计划》,借由市府搬迁有效连接闸北、上海县城等华界区域。 1929年7月,中华民国上海特别市政府第123次会议正式通过了《大上海计划》。8月,上海市中心区域建设委员会成立进入了实施阶段。

计划的实施[编辑]

筹集经费[编辑]

计划实施后政府为了筹集建造经费,在1929年发行了第一期市政公债300万元,并以市府名义按照当时的地价200至600元一亩左右的代价,在计划的市中心区域内征收土地5,400余亩,除了用于建设市中心的土地外,多余的829亩土地,以招领土地的办法,分成两个等级定价出售。甲等级土地定价每亩2,500元,乙等级土地定价每亩2,000元,共收益1,795,560元。

工程建设[编辑]

经过发行公债和出售土地的方法筹集到资金后,计划中的各项工程自1930年上半年起陆续开始建设,建设的工程项目有:

开辟道路

根据道路系统,行政区域如同一个“中”字,并以此为中心,其正西、正东、正北、正南四个方向开辟四条主干道,分别为三民路(今三门路)、五权路(今民星路)、世界路(与今同)和大同路(未建成),反映了当时国民政府“三民五权、世界大同”的政治主张。在翔殷路与淞沪路、黄兴路的十字交口处再多开辟一条其美路(今四平路),构成五角场格局,该格局至今仍保存完好。闸殷路和军工路等既有道路不作更改,作为主干道继续使用。其他道路以行政区域为中心,向外辐射,东面两块道路呈棋盘型,西面两块道路呈蜘蛛网型。同时规定路名以“中华民国上海市政府”九个字其中一字为首,第2字为象征国家和平兴盛的赞美字。例如现在还保留的:国定路、市光路、政立路等。

市府大厦
上海市政府大楼(1930年代)

市政府位于中央区域占地一千亩是权力机关的所在地。1929年10月1日公开悬赏奖金三千元征求市政府设计图案。1930年2月由董大酉设计得奖,政府又对图案进行了修改。1931年6月,市府大厦正式开工,由朱森记营造厂承造,预计1932年上半年竣工,但由于1932年1月中旬淞沪事变爆发,日军进攻上海,工程所在的五角场至江湾地区陷入战场工程被迫暂停。3月上海实现停战。7月重新开工,终于在1933年10月10日正式落成。同时落成的还有社会、教育、卫生、土地、公务等五局的房屋。各楼面积总计达8,982平方米,总造价78万元。同年年底,市政府和上述五局相继迁入新建的市中心行政区大楼办公。随后“新市区”正式宣告建立。

其他公共设施
上海江湾体育中心正门

1934年8月占地3百余亩规模庞大的上海市运动场开工,同时还在附近建造体育馆和游泳池,即今日之江湾体育中心。1934年12月,上海市立图书馆上海市立博物馆动工,两建筑也都由董大酉设计。在布局上,两楼遥遥相对,而市府大楼恰位于两建筑中轴线上的北面。同时动工的还有上海市立医院和上海市卫生试验所。1935年下半年,上述这几项工程先后竣工使用。

著名建筑物[编辑]

结局[编辑]

上海苏州河以北城区(除虹口、杨浦南部外)在淞沪会战中受到重创,此后城市格局以浦西原租界地区为主。

注释[编辑]

  1. ^ 1.0 1.1 大上海計画(1927− 1936年)の成立と内容. [2023-1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07). 

参考文献[编辑]

  • 《1927-1937年的上海》 (法)安克强 著,张培德 译,上海古籍出版社,ISBN 9787532538157

外部链接[编辑]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