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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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播工具》(拉丁语Inter Mirifica)法令为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所发布的文献之一,其正式名称依照圣座文件的命名惯例取用其拉丁原文的首二个单词来为该文件命名为“Inter Mirifica”,[1]中文直译为《大众传播》。该文件为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为当时影响力逐渐增加的大众传播工具的使用,以天主教教会的立场给予建议而著。其中赞赏了大众传播技术的发展,并对于将之用于传教上表示开放与期待的态度。同时也对大众传播工具的不当利用提出劝告,并建议媒体受众要省慎的接收资讯,和父母为孩子的视听进行把关。并鼓励媒体业界为善用大众传播工具而努力。[2]

《大众传播工具》草案在梵二的第一会期内的1962年11月23日就被提出讨论,由于原本草案的内容过于冗长,且有过多篇幅著重于伦理学与教会权利的描写而有 超出主题之嫌,因此在11月26日的会议中表决将文件缩减为更简洁的宣告。并将其他部分另做一篇供做申论的“牧灵训示”[3]此牧灵训示最后在1971年完成,也就是〈沟通与发展〉此一牧函。[4]。《大众传播工具》法令最后在第二会期的1963年11月25日完成对修定稿的表决。并在1963年12月4日由教宗保禄六世发布。

简介[编辑]

此法令除了绪言与结论外,另外分为两章,分别描述对大众传播工具的使用准则,和教会如何使用大众传播工具来传教。[5]

绪言首先说明了大众传播工具的影响力,并表示此一工具的使用方式既可用于良善的方面,也可能因不当使用造成恶果。以此说明此一文件的目的,就是为了检讨相关议题而著。[2]

〈善用传播工具的规范〉[编辑]

由于大众传播工具的便利性与教会传福音的使命有益,因此文件鼓励教会善用此类工具。[2]然而,在使用大众传播工具时,梵二大公会议则认为有两项必须注意的问题, 首先是采访与报导,报导的内容固然必须真实与对社会有益,其报导方式也该是正确且不违反道德以及个人权益。其次是散播资讯时该注意的道德问题,梵二大公会议认为客观道德秩序在大众传媒中必须获得尊重,并且在视听时要谨慎选择。

梵二大公会议也呼吁传播媒体的各类从业人士,应当体会到其所进行的重责大任。而政府也该为大众传媒为社会所谋求的公益而立法或是给予支持。

〈传播工具与传教〉[编辑]

此章节表示了大众传媒对于传教事业的益处,并呼吁教会主管人士以及各专业范围的教友给予支持与协助。文件还列举了出版物、电影、广播和电视节目,还有戏剧的实用性。

并且对于制作者以及观众都应该进行对应的指导与安排,因此要培育包含教友在内的专业人才,[2]和设立能提供良好服务的设施。同时梵二大公会议也呼吁教友能为教会的大众传播事业提供援助。

此外也会设立大众传播日,以及专门此一事务的委员会。并且在各国成立相关的委员会,在各教区由该地主教和主教团负责管理,但是要让有专业素养的教友参与统筹,若是涉及跨国的大众传媒事务则另外由国际性的教会团体统筹,并受教宗管理。

〈结论〉[编辑]

最后大公会议表示将会陆续征询专家发表相关的牧函为来关注此类事务,[4]并呼吁各界人士善用大众传播工具,“一致协力使这项工具推动导向人类社会之幸福”。

背景[编辑]

大众传播媒体对世界带来的影响十分显著,而罗马天主教也注意到了这一类设备的便利性。教宗庇护十二世就曾经在1957年发表过《惊奇叫绝义大利语Miranda Prorsus》通谕,表达对当时的大众传播媒体的关注,并呼吁这些媒体应当为公理而发声。[6]

另外义籍神父雅各·雅培理亦积极投身于教会大众传播的事业,他于1914年成立了一所印刷学校,并建立了保禄男修会;隔年又成立了保禄孝女会,之后陆续共有五个修会、四个善会团体以及一个赞助会。开始了被称为保禄家庭的一群积极投身于天主教传媒活动的团体。进行了广播电台、印刷、电影等大众传播媒体的应用。[7]雅培理神父本人亦以观察员的身分受邀参与了梵二大公会议。

影响[编辑]

虽然此法令并未在神学上提供新的发展,但是此法案为了天主教使用大众传媒来进行传教或是信徒教育的工作奠立了基础。法案中所提议的大众传播日,被定为天主教的特定节日,自1967年以来每年5月17日教宗都会针对大众传播发表文告。

原先在梵二大公会议中被提出的草案被精简后,其被挪出的资料后来被交给专门小组重新编辑成了《沟通与发展》文告,并且在1971年5月24日由宗座大众传播委员会给予发表。此外作为前者的延伸在1992年2月22日宗座大众传播委员会也发布了《新时代》文告。[4]

参考文献[编辑]

  1. ^ I字头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天主教英汉袖珍辞典,主徒会恒毅月刊社
  2. ^ 2.0 2.1 2.2 2.3 〈梵二开启的旅程〉,杰姆·克罗格,光启文化出版社代理中文版
  3. ^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简史〉,陈文裕 著,上智出版社
  4. ^ 4.0 4.1 4.2 教会传播大宪章《沟通与发展》四十年庆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倪乐思,鼎2011年夏季号
  5. ^ [1][永久失效链接], 天亚社,2015. 12. 09
  6. ^ 人权意识与天主教大众传播训导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林纯慧,正义和平通讯2002年6月
  7. ^ 教会大众传播福传之父雅培理神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上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