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嫔奉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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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嫔奉氏(1414年—1436年),本贯河阴奉砺之女,朝鲜王朝世子嫔

世宗十一年(1429年)成为朝鲜文宗王世子嫔,封号纯嫔,世宗十八年(1436年),因为妒忌以及与宫女召双、端之有同性恋关系而废为庶人[1]

备注[编辑]

  1. ^ 世宗 75卷, 18年(1436 丙辰 / 명 정통(正统) 1年) 10月 26日(戊子)○上御思政殿, 召都承旨辛引孙、同副承旨权采, 令就御榻前, 屏左右曰: “比年以来, 事多不谐, 心实无聊, 近又有一异事, 言之亦可羞耻。 我祖宗以来, 家法克正, 比及予身, 亦赖中宫之助。 中宫极柔嘉, 无妒忌之意, 太宗每称有樛木逮下之德, 以故家道雍穆, 以至于今。 岁丁未, 世子年十四, 有司以继嗣之重, 早立配匹, 故(故)选世族金氏为嫔, 金氏实愚痴不慧, 以致己酉之事, 故废之, 更选奉氏。 不意世子自亲迎以后, 琴瑟不谐者有年, 予与中宫 常加诲谕, 然后虽稍存接对之形, 然衽席之上, 虽父母岂能尽得之于子乎? 因念世子, 国之储副, 继体之道, 莫大乎胤嗣, 而室家如此, 又当幼年, 亦不可以多置妾媵, 忧念者久。 试以此意议诸许稠, 稠曰: “此非细事, 岂可以小嫌而昧于大体乎? 当妙选名德, 备位宫掖, 图广继嗣, 不可缓也。” 因此选入三承徽。 奉氏性甚忌妒, 当初以不甚见爱, 久怀怨恶, 及权承徽有娠, 奉氏尤愤恨, 常谓宫人曰: “权承徽有子, 吾辈当斥退矣。” 有时哭泣, 声闻宫中。 予与中宫召而谕之曰: “汝甚愚昧。 汝为世子之嫔而无子, 承徽幸有子, 常情所喜, 而反有怨心, 不亦异乎?” 奉氏略无悔色。 先是, 世子乳媪常管宫内之事, 乳媪死, 中宫又择遣老婢代之。 婢素谆谨寡言者。 言嫔潜取世子衣服靴带等物, 送父家, 又取里衣衫裙等, 改为女服, 以送于母。 予以其为亲, 故勿咎, 但责亵衣裳不可以为亲之衣服而已。 后又常敎世子曰: “虽有诸承徽, 然岂如正嫡有子之尤贵乎? 正嫡不可疏外。” 自是世子稍加优礼。 其后奉氏自言有娠气, 宫中皆喜, 虑有惊恐, 徙入中宫静处者月馀。 一日, 奉氏又自言落胎云: “有硬物成形而出, 今在衣衾中。” 使老宫婢往视之, 衣衾中无所见, 则其言怀孕, 妄也。 又曩岁世子移处宗学之时, 奉氏往侍女溷厕, 从壁隙窥伺外人, 又常使宫婢唱悦男之歌, 又尝手作宦寺护膝囊帒等物。 缘此世子生辰例献之物, 无暇预造, 潜取往岁生辰已进旧物, 冒为新备以绐进。 又宫中供用物膳, 请除其赢馀, 送于母家, 世子以为不可以己之馀膳遗亲禁之, 其后密戒宦寺, 愼勿禀于世子而送之。 当其父丧, 私送人于堂姑夫宋颀, 使掌路祭, 后宋颀书行祭族亲姓名, 私谒于奉氏, 奉氏即遗护膝以谢之, 皆不关白于世子。 若此不稳之事颇多, 予皆以妇人不识大体, 故置之。 近闻奉氏爱一宫婢召双者, 常不离左右, 宫人或相言: “嫔与召双常同寝处。” 一日, 召双洒扫宫内, 世子忽问: “汝信与嫔同寝乎?” 召双愕然对曰: “然。” 其后颇闻奉氏酷爱召双, 暂离左右, 则恨恚曰: “我虽甚爱汝, 汝则不甚爱我。” 召双亦常谓人曰: “嫔之爱我, 颇异于常, 我甚惶恐。” 召双又与权承徽私婢端之相好, 或与同寝, 奉氏以私婢石加伊, 常随其后, 使不得与端之同游。 先是, 奉氏晨兴, 常使侍婢敛衾枕, 自与召双寝处以后, 不复使侍婢而自敛之, 又潜使其婢澣濯其衾。 此事颇喧于宫中, 故予与中宫召召双而问其状, 召双言: “去岁冬至, 嫔夜召我入内, 他婢皆在户外, 要我同宿, 我辞之, 嫔强之, 不得已半脱衣入屏里, 嫔尽夺馀衣, 强使入卧相戏, 有如男子交合状。” 予常闻侍女从婢等私相交好, 与同寝处, 甚恶之, 宫中严立禁令, 有犯者, 司察之女即启, 决杖七十, 犹不能禁止, 则或加杖一百, 然后其风稍息。 予之恶有此风, 殆天诱其衷而然也。 岂图世子之嫔, 亦慕此风, 荡泆如此? 乃召嫔而问之, 答曰: “召双与端之, 常时爱好, 不独夜同寝宿, 昼亦交颈砥舌, 此乃彼之所为, 我则初无同宿之事。” 然诸证甚明, 岂能终讳? 且彼人交颈砥舌之事, 亦岂嫔之所宜知乎? 常见其事而歆羡, 则其势必效而为之, 益无疑矣。 其馀使侍婢唱歌及窥壁隙等事, 悉皆自服, 然馀事皆轻, 若非召双之事, 则虽置之可也, 及闻召双之事, 然后予意断然欲废。 夫冢妇之职, 所系匪轻, 有此失德, 其何以承宗祀而母仪于一国乎? 然废立之际, 历代所重。 昔光武、玄宗, 皆黜其妻, 不免后世之议, 况今再行废黜, 尤骇国人观听, 予甚虑之, 罔知所处。 昨日, 使安平、临瀛两大君召领议政黄喜、右议政卢闬、赞成申槪而议之, 皆曰: “当废。” 予亦反复思之, 孔子、子思, 皆黜其妻, 古人亦有叱狗于亲前而黜之, 诚以所重者在焉故也。 断以大义, 不得不然, 卿等详知首末, 作敎旨草以进。 昔金氏之废, 予方年少气锐, 谓废立重事, 不可暧昧, 故详载其事于敎书, 今则不必然也。 奉氏与宫婢同宿之事极丑, 不可载于敎旨, 姑以性妒无子, 又唱歌等四五事数之, 与三大臣同议, 速制敎旨以进。 引孙与采宣上旨于黄喜、卢闬、申槪, 同草敎旨以进, 即令入直同知中枢金孟诚为行香使, 以废嫔告于宗庙, 废黜奉氏为庶人, 还于私第。 其敎曰: 储副, 一国之本; 配匹, 三纲之重, 造端正始之道, 不可不愼也。 岁在己酉, 以奉氏名家之后, 为世子嫔, 不意后来闺壸愆仪, 事非一二, 姑举其大槪言之。 性多忌妒, 无继嗣之重, 且使宫婢恒唱悦男之歌。 又世子移处宗学之时, 潜往侍女溷厕, 窥伺壁隙, 观望外人。 手造(官)〔宦〕寺囊帒护膝, 缘此世子生辰例献之物, 无暇预造, 潜取往岁生辰旧物, 冒为新备以绐进。 又宫中供用物膳, 不禀世子之命, 密戒宦寺, 送于母家。 凡此数事, 皆非暧昧, 予亲问事由, 悉皆自服。 予惟夫妇之道, 风化之源, 废立之际, 历代所重, 矧今世子之嫔, 再行废黜, 尤骇观听。 第以夫妇之职, 所系匪轻, 有此失德, 安可以作配储副, 承宗庙之祀, 以母仪于一国乎? 玆不获已, 议诸大臣, 告于宗庙, 收其册印, 废为庶人。 惟尔政府, 体予至怀, 晓谕中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