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 (谅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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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谅山府。治所约在今越南禄平县[1]

沿革[编辑]

  • 明永乐五年六月癸未(1407年7月5日)置,属谅山府亲领[2][3][4]
  • 永乐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丁亥(1415年9月25日),以新安县省入丹巴县[5]

参考资料[编辑]

  1. ^ “属谅山府的新安县于永乐十三年被并入丹巴县,应在禄州的东南。”《越南历代疆域 越南历史地理研究》,陶维英著 锺民岩译,商务印书馆,1973,第190页
  2. ^ “七源、上文、下文、万崖、广源、上思朗、下思朗七州隶谅山府,本府亲领新安、如敖、丹巴、丘温、镇夷、渊、董七县;七源州领水浪、琴、脱、容、披、平六县;上文州领杯兰、庆远、库三县”,《大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六十八永乐五年六月癸未朔
  3. ^ 《郡县时代之安南》,黎正甫著,商务印书馆,重庆市,民国34年7月,第256页
  4. ^ 《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32册,云贵交阯,第108页
  5. ^ “丁亥,并交阯……,谅山府之新安县入丹巴县,如敖县入丘温县”《大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七永乐十三年八月乙丑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