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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历 (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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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历,是一种史书体裁,由史官汇集每日的起居注时政记及各政府部门之资料编排而成,因逐日记事,故名“日历”。日历保存了历史事实较原始的面貌,亦是后世修史的素材。

日历之名始于唐代顺宗朝的宰相韦执谊因见一般史官皆根据私人纪录在家修史,褒贬不一,见解易流于褊狭,个人色彩十分浓厚,但是资料却多不全,遂建议应该让史官各自撰写日历,不但记载国家大事,也记载名人的私事,到了月底再集中于史馆,共同讨论日历得失,议定后归档。[1]

宋代建置日历所,由著作郎著作佐郎掌修,编修日历成为正式制度,规定所有政府部门每天都要提供资料给日历所,史官汇整资料后再依序编排,为日后编修实录的根据。因宋人如此勤于编修日历,以致于宋代保存了异常丰富的史料。[2]

继北宋之后,金朝著作局亦命著作郎、著作佐郎编修日历,以后各朝不再编修。[3]

宋史·艺文志》中所著录的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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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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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天祐二年日历》一卷已亡佚
  • 《宋高宗日历》一千卷已亡佚
  • 《孝宗日历》二千卷已亡佚
  • 《光宗日历》三百卷已亡佚
  • 《宁宗日历》五百一十卷,重修五百卷已亡佚
  • 《理宗日历》二百九十二册,又一百八十册已亡佚
  • 《显德日历》一卷已亡佚
  • 《汪伯彦建炎中兴日历》一卷已亡佚

别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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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僖宗日历》一卷已亡佚

传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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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朴日历》一卷已亡佚

小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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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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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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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会要》,宋王溥撰,2006年12月,上海古籍出版社,ISBN 7-5325-0929-X
  • 《资治通鉴》,宋司马光编撰,元胡三省注
  • 《中国史学史》第三册,杜维运著,2004年6月,三民书局,ISBN 957-41-1716-2
  • 《中国历史大辞典(音序本)》,中国历史大辞典编纂委员会编,2007年,上海辞书出版社,ISBN 978-7-5326-2274-0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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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唐会要·卷六十三·史馆上》:“贞元元年九月,监修国史、宰臣韦执谊奏:‘伏以皇王大典,实存简册,施于千载,传述不轻。窃见自顷已来,史臣所有修撰,皆于私家纪录,其本不在馆中。褒贬之间,恐伤独见,编纪之际,或虑遗文。从前已来,有此乖阙。自今已后,伏望令修撰官,各撰日历,凡至月终,即于馆中都会,详定是非,使置姓名,共同封鏁。除已成实录撰进宣下者,其馀见修日历,并不得私家置本,仍请永为常式。’从之。”;又《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六·顺宗永贞元年九月》胡三省注:“叶伯益曰:‘唐永贞初,韦执谊奏:“脩撰私家纪录非是,望令各撰日历,月终馆中撰定。”从之,此日历之所起也。’”
  2. ^ 明史·卷二百八十五·徐一夔传》:“近世论史者,莫过于日历,日历者,史之根柢也。自唐长寿中,史官姚璹奏请撰时政记,元和中,韦执谊又奏撰日历。日历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犹有春秋遗意。至于起居注之说,亦专以甲子起例,盖纪事之法无逾此也。往宋极重史事,日历之修,诸司必关白。如诏诰则三省 必书,兵机边务则枢司必报,百官之进退,刑赏之予夺,台谏之论列,给舍之缴驳,经筵之论答,臣僚之转对,侍从之直前启事,中外之囊封匦奏,下至钱谷、甲兵、狱讼、造作,凡有关政体者,无不随日以录。犹患其出于吏牍,或有讹失。故欧阳修奏请宰相监修者,于岁终检点修撰官日所录事,有失职者罚之。如此,则日历不至讹失,他时会要之修取于此,实录之修取于此,百年之后纪、志、列传取于此,此宋氏之史所以为精确也。”
  3. ^ 同上,“元朝则不然,不置日历,不置起居注,独中书置时政科,遣一文学掾掌之,以事付史馆。及一帝崩,则国史院据所付修实录而已。其于史事,固甚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