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俊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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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俊

大明礼部尚书
籍贯 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广信府弋阳县
族裔 汉族
字号 字抑之
谥号 文庄
出生 八月初三日
逝世 卒年不详
配偶 娶江氏
亲属 汪凤(父)
汪伟(弟)
出身
  • 弘治二年己酉科举人
  • 弘治六年癸丑科进士出身

汪俊(1468年),字抑之,号石潭,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广信府弋阳县(今江西省弋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癸丑进士,官至礼部尚书汪伟之兄。

生平[编辑]

汪俊之父汪凤曾为贵州参政。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江西乡试第一名举人,六年(1493年),汪俊会试第一(会元),廷试二甲四十二名进士,授庶吉士,进翰林院编修。正德年间,参与修撰孝宗实录,因不依附刘瑾焦芳等人,被调任南京工部员外郎。刘瑾事败后,召还恢复原职,升任翰林院侍读学士,升礼部右侍郎。嘉靖元年(1522年)转吏部左侍郎[1]

当时朝廷讨论兴献王尊号,其与尚书乔宇毛澄等人力争反对。毛澄借病辞去,代替者罗钦顺不赴任,于是命汪俊任礼部尚书。当时献王已加帝号,礼部主事桂萼再次请求称皇考。嘉靖三年,汪俊率领廷臣七十三人上疏反对,奏折被扣内廷不发[2],却特召请桂萼张璁席书等支持献王皇考的官员从南京回京师。汪俊再三劝阻,终不得世宗同意,于是被罢免离去。《明伦大典》书成后,被落职,卒于家中。隆庆年间,赠少保,谥文庄[3]

家族[编辑]

曾祖汪志福,教授。祖父汪仲端,赠刑部郎中。父汪凤,漳州府知府。母祝氏,封宜人。具庆下。兄汪僎,工部员外郎;汪佑;弟汪伟,贡士;汪佃;汪代;汪佾。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编辑]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1):汪俊,字抑之,弋阳人。父凤,进士,贵州参政。俊举弘治六年会试第一,授庶吉士,进编修。正德中,与修孝宗实录,以不附刘瑾、焦芳,调南京工部员外郎。瑾、芳败,召复原官。 累迁侍读学士,擢礼部右侍郎。嘉靖元年转吏部左侍郎。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1):时议兴献王尊号,与尚书乔宇、毛澄辈力争。澄引疾去,代者罗钦顺不至,乃以俊为礼 部尚书。是时献王已加帝号矣,主事桂萼复请称皇考。章下廷议。三年二月,俊集廷 臣七十有三人上议曰:“祖训‘兄终弟及’,指同产言。今陛下为武宗亲弟,自宜考孝宗明 矣。孰谓与人为后,而灭武宗之统也。仪礼传曰:‘为人后者,孰后?后大宗也。’汉宣起民间,犹嗣孝昭。光武中兴,犹考孝元。魏明帝诏皇后无子,择建支子,以继大宗。孰谓入继之主与为人后者异也。宋范纯仁谓英宋亲受诏为子,与入继不同,盖言恩义尤笃,尤当不 顾私亲,非以生前为子者乃为人后,身后入继者不为人后也。萼言‘孝宗既有武宗为之子, 安得复为立后’。臣等谓陛下自后武宗而上考孝宗,非为孝宗立后也。又言‘武宗全神器授 陛下,何忍不继其统’。臣等谓陛下既称武宗皇兄矣,岂必改孝宗称伯,乃为继其统乎?又 言‘礼官执者不过前宋濮议’。臣等愚昧,所执实不出此。盖宋程颐之议曰:‘虽当专意于正 统,岂得尽绝于私恩。故所继,主于大义;所生,存乎至情。至于名称,统绪所系,若其无别, 斯乱大伦。’殆为今日发也。谨集诸章奏,惟进士张璁、主事霍韬、给事中熊浃与萼议同,其 他八十馀疏二百五十馀人,皆如臣等议。”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1):议上,留中。而特旨召桂萼、张璁、席书于南京。越旬有五日,乃下谕曰:“朕奉承宗庙 正统,大义岂敢有违。第本生至情,亦当兼尽。其再集议以闻。”俊不得已,乃集群臣请加皇字,以全徽称。议上,复留十馀日。至三月朔,乃诏礼官,加称兴献帝为本生皇考恭穆献 皇帝,兴国太后为本生母章圣皇太后,择日祭告郊庙,颁诏天下,而别谕建室奉先殿侧,恭 祀献皇。俊等复争曰:“陛下入奉大宗,不得祭小宗,亦犹小宗之不得祭大宗也。昔兴献帝 奉藩安陆,则不得祭宪宗。今陛下入继大统,亦不得祭兴献帝。是皆以礼抑情者也。然兴 献帝不得迎养寿安皇太后于藩邸,陛下得迎兴国太后于大内,受天下之养,而尊祀兴献帝以天子之礼乐,则人子之情获自尽矣。乃今圣心无穷,臣等敢不将顺,但于正统无嫌,乃为 合礼。”帝曰:“朕但欲奉先殿侧别建一室,以伸追慕之情耳。迎养藩邸,祖宗朝无此例,何 容饰以为词。其令陈状。”俊具疏引罪。乃严旨切责,而趣立庙益急。俊等乃上议曰:“立 庙大内,有干正统。臣实愚昧,不敢奉诏。”帝不纳,而令集廷臣大议。俊等复上议曰:“谨按先朝奉慈别殿,盖孝宗皇帝为孝穆皇 太后附葬初毕,神主无荐享之所而设也。当时议者,皆据周制特祀姜嫄而言。至为本生立 庙大内,则从古未闻。惟汉哀帝为定陶恭王立庙京师。师丹以为不可,哀帝不听,卒遗后 世之讥。陛下有可以为尧、舜之资,臣等不敢导以衰世之事。请于安陆特建献帝百世不迁 之庙,俟他日袭封兴王子孙世世献飨,陛下岁时遣官持节奉祀,亦足伸陛下无穷至情矣。”帝仍命遵前旨再议,俊遂抗疏乞休。再请益力,帝怒,责以肆慢,允其去。召席书未 至,令吴一鹏署事。明伦大典成,落俊职,卒于家。隆庆初,赠少保,谥文庄。

相关条目[编辑]

官衔
前任:
罗钦顺
明朝礼部尚书
1523年-1524年
继任:
席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