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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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英语:king consort)或皇夫(英语:emperor consort),亦作王配王婿,是指女性君主的丈夫,一般指本身并非国王皇帝或主权亲王(sovereign prince)而与女性君主结婚者。英语中称为king consort或emperor consort,但并非正式的亲王皇族位号。在某些国家会得到王室配偶身份,但也有一些国家因为只把男性皇胤日语皇胤的配偶视为族内,而女性皇胤之夫则视为族外,不具皇族身份。王夫可以是在女王即位前已有的丈夫,在女王即位后即成为王夫,也可以是在位的女王下嫁日语降嫁的丈夫。女性王胤的丈夫若因女王胤下嫁而被列为王室成员,也会被称为王夫。

由于大多数国家皆为父系社会,王位亦以父系继承为主,女性君主亦较少出现,大部份国家的典章制度皆没有规定如何册封女性君主之夫。少数国家如葡萄牙王国则有相关规定,该国规定王夫只有和女王生下子嗣后才可封为配国王(葡萄牙语:rei consorte),否则只封为配亲王葡萄牙语príncipe consorte de Portugal(葡萄牙语:príncipe consorte)。因应女性君主本身的头衔以及各国制度,女性君主的丈夫实际位号也有不同。有些女性君主之夫甚至没有任何位号。

亦有些地区的女性君主在位时皆是独身或丧偶,这种情况下也没有因成为女性君主之夫而晋升皇族的男性。东亚古代虽然亦出现过女君主,例如日本就曾有多位女天皇,但中国日本越南的女性君主在位时不是独身(无正式丈夫)或丧偶,就是丈夫本身曾为君主(如中国女皇武则天之夫唐高宗)、后来登基或死后追尊为君主,在位时拥有一直无君主身份丈夫的女王只有新罗善德女王。现代世界中也有迎娶公主为妻,但在妻子即位为女王后未获王夫称号者,如英国前任君主伊莉莎白二世之夫菲利普亲王

女性君主之王夫[编辑]

获封与妻子同等位阶之配偶位号[编辑]

有些国家的女性君主之夫会得到与妻子相等的位号,如女皇帝(empress regnant)之夫封为配皇(emperor consort),女王(queen regnant)之夫封为配国王(king consort),身为亲王国君主的女亲王(sovereign princess)之夫封配亲王等(prince consort)。例如苏格兰女王玛丽一世的丈夫、达恩利勋爵亨利·斯图亚特与女王结婚后就被册封为配国王。

一般情况下,获封与妻子同等位阶的王夫并没有实际统治权,但有些与女性君主位阶相等的王夫与妻子一同参与朝政,例如葡萄牙王国女王玛丽亚二世的被承认的第二任丈夫费尔南多二世与女王生下二人之间的长子佩德罗五世后获封为配国王,而他就以此身份参与朝政。

日本古代实行一夫多妻制,男性可同时拥有多名妻妾,但女性天皇并不会同时有多名丈夫,而有些女性天皇的丈夫被追尊为天皇。例如飞鸟时代元明天皇本为皇太子草壁皇子皇太子妃,她在草壁皇子亡故后登基为天皇,其亡夫也因为同时有皇太子和皇夫身份被后人追尊为“冈宫御宇天皇”。

有一种情况是女性可以拥有同时多个丈夫的情况下,其正夫以君主配偶身份得到与妻子相等的位阶,见于实行对偶婚新罗时代。例如善德女王在位时的正夫金龙春在逝世后获追尊国王称号为“文兴王”,而后来的真圣女王之夫金魏弘也被追尊为国王,称为“惠成王”。

获封较妻子低阶之配偶位号[编辑]

由于大部份君主制国家皆为父系社会,有不同程度的男尊女卑观念,男性和女性即使拥有相同的位阶,男性依然比同位阶的女性地位高。当女性为君主时,为了维持女性君主的权威,往往把女性君主的丈夫册封为较其妻低阶的位号,例如女王之夫只封为配亲王,如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之夫亨里克配亲王最初与仍为王位推定继承人的玛格丽特结婚,只称为王夫,玛格丽特即位为女王后多年仍只维持王夫称号,至结婚38年后才获封为配亲王(丹麦语prinsgemalen)。而在英国历史上,只有维多利亚女王丈夫阿尔伯特亲王获封配亲王位号。

另外,葡萄牙王国规定未曾与女王生育子嗣的王夫只封为配亲王,例如女王玛丽亚二世的被承认的第一任丈夫奥古斯特·德·博阿尔内因为没有和女王生下子女,只维持配亲王位号。而玛丽亚二世的第三任丈夫费尔南多二世与女王育有子女才得封配国王。

越南李朝女皇帝李昭皇下嫁陈煚,陈煚被封为驸马。本来驸马并没有皇族身份,但由于他是入赘皇室,故得到皇族身份。

获封其他较妻子低阶的独立爵位[编辑]

有些女性君主之夫并没有被册封专属君主配偶的位号,而是册封一般男性爵位。例如新罗善德女王登基前的元配正夫饮葛文王在女王登基前已逝世,其葛文王爵位是因为与女王的婚姻而追封。英国女王伊利沙伯二世与王夫菲腊结婚时尚未即位,以王位第一继承人丈夫身份成为王族,获王族专用的称号“王室殿下”(Royal Highness),并先后封为蒙巴顿爵士和爱丁堡公爵,女王即位后成为王夫也只封为亲王(prince),一个可以册封给其他男性的爵位,而非专用作册封王夫的“配亲王”(prince consort)。而丹麦的亨里克配亲王在1967年与女王玛格丽特二世结婚后封为亲王,直至2005年才封为配亲王。

无任何君主配偶位号[编辑]

有时女性君主之丈夫并不会得到任何君主配偶位号。一种情况是视为皇室成员,但并无册封君主配偶位号或独立爵位。另一种情况则是不视为皇室成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本身为宗室出身,只有因宗室出身而具备的王族身份而没有任何因王夫身份而来的册封。

新罗时代实行对偶婚,男女皆有多名配偶,善德女王登基前的丈夫除了正夫饮葛文王外还有两位副夫钦饭乙祭,但钦饭和乙祭无论生前还是死后都没有任何君主配偶位号,只是以原有宗室身份成为王族,钦饭的爵位也是因宗室身份而非王夫身份而来。

日本飞鸟时代的皇极天皇仍为王女时下嫁结发之夫高向王。她登基为天皇后,前夫高向王被视为皇夫,但他在生前和死后都只保留身为宗室而得到的日语王 (皇族)位号,并没有因婚姻而来的册封位号,也没有追尊为天皇。

未能确定实际情况者[编辑]

由于现存资料有限,有些身为本国宗室的王夫所获的封号并未能确定是来自婚姻还是血缘,抑或两者皆是。

女性王胤之王夫[编辑]

女性王胤之夫有时也会得到王夫身份,多数是女性推定王位继承人或女王储之夫。女王胤之夫不一定列为王族。而被列为王族者一般只会获封较妻子低的位号。例如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仍为王女时下嫁亨里克亲王,亨里克在婚后即成为丹麦王室成员,但他只称为王夫,当时并没有任何因与王女结婚而得到的爵位。瑞典维多利亚王储嫁予丹尼尔亲王,丹尼尔亦以王夫身份成为王族,但他只封为西约特兰公爵而非类似于太子妃的配亲王。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