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方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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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方纲
翁方纲


大清内阁学士
籍贯 顺天府大兴县
族裔 汉族
字号 字忠叙、正三,号覃谿、苏斋
出生 雍正十一年(1733年)
顺天府大兴县
逝世 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
顺天府大兴县
亲属 (子)翁树培
出身
  • 乾隆十七年壬申恩科进士出身

翁方纲(1733年—1818年),忠叙,一字正三覃谿晚号苏斋顺天府大兴县(今属北京市)人。清代书法家、文学家、金石学家。

生平[编辑]

乾隆十七年(1752年)壬申恩科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历官国子监司业内阁学士等,后出督广东江西学政。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辛亥九月十七日,提督山东学政。[1]五十八年(1793 年)癸丑六月二十三日,奉旨回京供职。[2]嘉庆四年(1799年),左迁鸿胪寺卿。嘉庆十二年(1807年),重赴鹿鸣宴,获赐三品衔。嘉庆十九年(1814年),再赴恩荣宴,加二品衔,其时年已八十二岁。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卒。[3]

著作[编辑]

济南大明湖铁公祠翁方纲手书匾额及印章

翁方纲精研经学,曾作《书经》、《礼经》、《论语》、《孟子》等书的笔记。精于金石学,著有《两汉金石记》、《粤东金石略》、《汉石经残字考》、《焦山鼎铭考》、《庙堂碑唐本存字》、《复初堂集》、《石洲诗话》等。[4]

注释[编辑]

  1. ^ 《翁氏年谱》记“乾隆五十六年(1791 年)辛亥九月十七日,奉命提督山东学政。”
  2. ^ 《翁氏年谱》记“乾隆五十八年(1793 年)癸丑六月二十三日,奉旨回京供职。七月二十四日,回京。七月二十五日,到内阁办事。”
  3. ^ 《清史稿·卷485》:翁方纲,号覃溪,大兴人。乾隆壬申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擢司业,累至内阁学士。先后典江西、湖北、顺天乡试,督广东、江西、山东学政。嘉庆元年,预千叟宴。四年,左迁鸿胪寺卿。十二年,重宴鹿鸣,赐三品衔。十九年,再宴恩荣,加二品卿,年八十二矣。又四年,卒。
  4. ^ 《清史稿·卷485》:方纲精研经术,尝谓考订之学,以衷于义理为主,论语曰“多闻”、曰“阙疑”、曰“慎言”,三者备而考订之道尽。时钱载斥戴震为破碎大道,方纲谓:“诂训名物,岂可目为破碎?考订训诂,然后能讲义理也;然震谓圣人之道,必由典制名物得之,则不尽然。”
    方纲读群经,有书、礼、论语、孟子附记,并为经义考补正。尤精金石之学,所著《两汉金石记》,剖析毫芒,参以说文、正义,考证至精。所为诗,自诸经注疏,以及史传之考订,金石文字之爬梳,皆贯彻洋溢其中。论者谓能以学为诗。他著有《复初斋全集》及《礼经目次》、《苏诗补注》等。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485》,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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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