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尘埃沉著病补偿基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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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尘埃沉著病补偿基金委员会
Pneumoconiosis Compensation Fund Board
 香港特别行政区公营机构
肺尘埃沉著病补偿基金委员会 标志
主席林健荣测量师,MH
部门资讯
成立日期1980年
法律基础《肺尘埃沉着病(补偿)条例》
类型法定组织
联系部门劳工处
总部 香港上环永乐街一百四十八号南和行大厦十五楼
联络资讯
网站官方网站

肺尘埃沉著病补偿基金委员会(英语:Pneumoconiosis Compensation Fund Board,简称:PCFB)于1980年根据《肺尘埃沉着病(补偿)条例》成立的香港公营机构,主要负责管理基金、就征款率向政府提出建议,及进行预防肺尘埃沉着病的教育、宣传、研究等。

成员[编辑]

  • 主席
陈修杰工程师
  • 委员
林健荣
胡志辉 
黄锦沛JP
苏洁莹医生 
余烽立 
黄平 
黄亮枝 
锺志豪库务署高级库务会计师(基金管理))
李志聪JP劳工处助理处长(雇员权益))
  • 秘书长
罗绍雄

历任成员

  • 主席(2012年-2013年)
何安诚 (由香港建造商会提名)
  • 委员(2012年-2013年)
余锡万 (由香港建造商会提名)
徐应强 (由香港合约石矿商会提名)
余德新 (由香港医学会提名)
陈家龙 (由香港机电工程商联会提名)
蔡宏兴 (建筑师)
周联侨 (雇员代表)
冯艾斯 (雇员代表)
邵国华 (库务署助理署长(公积金))
方玉婵 (劳工处负责肺尘埃沉着病补偿事宜的高级劳工事务主任)

附属委员会[编辑]

  • 财务及行政委员会
  • 征款及补偿委员会
  • 复核委员会
  • 研究、教育、宣传及复康委员会
    • 研究小组委员会
    • 教育及宣传小组委员会
    • 复康小组委员会

职能[编辑]

根据香港法例360章《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第5部份26段,委员会的职能包括:

  1. 管理基金
  2. 就征款率向政府提出建议
  3. 进行与资助预防肺尘埃沉着病教育宣传研究及其他计划
  4. 进行与资助患有肺尘埃沉着病的人的康复计划
  5. 管理从政府收到的,和政府指定作为在1981年1月1日前经诊断为患有肺尘埃沉着病的人的特惠金的款项
  6. 履行本条例所委予的其他职责

合资格领取补偿人士[编辑]

  • 在1981年1月1日或以后,被诊断患上矽肺病石棉沉着病,并在香港连续居住满五年的人士
  • 在2008年4月18日或以后被诊断患上间皮瘤,并在香港连续居住满五年的人士

相关新闻[编辑]

  • 2008年4月9日,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肺尘埃沉著病(补偿)(修订)条例草案》,让因职业要暴露在石棉,而出现间皮瘤的人士或家庭成员,可获得患有肺尘病人士所得的福利或补偿[1]

参考资料[编辑]

  1. ^ 間皮瘤獲納入肺塵病條例. 881903.com. 2008-04-09 [2010-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1).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