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贤炸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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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贤炸弹案[1],又称高铁炸弹案[2]行李炸弹案[3],是2013年台湾的一宗刑事案件,由律师胡宗贤主谋,协同朱亚东犯下。

4月12日上午9时许,台湾高铁第616次北上列车车厢女厕所内,发现两个疑似爆裂物的行李箱;同日中午,立法委员卢嘉辰土城服务处又发现另两个装有汽油氰化钠等物的行李箱,当时正逢山西解州关帝庙关帝君来台祈福活动,可能会造成重大伤亡。

台湾警方发现已经前往中国大陆的胡宗贤、朱亚东二人涉嫌重大,透过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合作机制,由大陆警方广东省中山市逮捕胡宗贤朱亚东二人,当时胡宗贤正与两名应召女郎双飞性交易。二人随即被移交中华民国政府并且起诉

2014年1月22日台湾新北地方法院宣判时胡宗贤坚不认罪,4月3日,台湾高等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时,一改原审不认罪态度,胡宗贤表示全部认罪自白,但主张应以杀人未遂一罪论处。[4]2016年1月27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依杀人未遂罪,维持更一审判决分别判胡宗贤和朱亚东各有期徒刑20年、10年6月,全案定谳。[5]

简介[编辑]

胡宗贤,台南市柳营区果毅人,新东国中台南一中中兴大学物理系肄业,中国文化大学法律学士,曾任书记官,后为律师代书黑松公司董事,亦曾任黑松公司、大毅科技公司、东南水泥公司的监察人。大毅、东南、黑松等公司的经营权之争,胡都曾参予其中。

胡曾发现州巧精密仪器制造公司帐册疏失,趁机要胁该公司让他进入董事会,被起诉,因而对社会不满。

2013年2月起,胡上网学做炸弹,陆续搜集硝化甘油AB胶汽油、点火器、摩根台股指数台北股市休市等资讯;并事先详列目标、犯案时间与逃脱、湮灭证据等手法。胡并以每月新台币十万元的高薪,找上计程车司机朱亚东作为助手,两人并上网购买爆裂物原料,在台南市新营区制造毒物炸弹,还事先购买人头车辆逃避追查。

4月12日9时许,由朱将行李箱放置在高铁列车上。胡随即以网路下单方式,放空摩根台股指数期货五百口,并设定停损点。中午12时30分,朱伪装为警员,将贴有“关圣帝君千秋马英九”纸张的另二个行李箱,置于正迎接山西解州关帝庙关帝君神像的卢嘉辰服务处后,逃往中国大陆。但因朱亚东摆放炸弹方式错误,造成油气浓度过高,爆燃物未顺利引燃。

检警破解胡随身携带的笔记型电脑密码,发现胡将高铁上的毒物炸弹定为上午9时27分引爆,目标台北车站,而卢嘉辰服务处炸弹定时中午12时30分引爆,目标是预定和关帝君信徒共进午饭的鸿海集团总裁郭台铭,如果卢嘉辰服务处与台北车站同日发生爆炸,当时台北车站约有旅客四、五万人,而到卢嘉辰服务处参加绕境活动当时也有善信一千多人,势必造成惨重死伤。

根据检方调查,胡宗贤预料爆炸案以后,台北股市必然爆跌,所以胡以新台币一千五百万元放空台股。没想到炸弹没爆,台股不跌反升,胡惨赔一千二百多万元。胡还打算在得手后,在新竹科学园区放置炸弹,也将台湾积体电路制造公司董事长张忠谋列入目标,以便继续由台股牟利。

胡对检方表示:他认为台湾的财富掌握在百分之一的人手里,非常不公平,他才会犯下此案,他甚至写一首打油诗讽刺郭台铭和时任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他说:“关圣帝君名千秋,封金挂印义当头,郭董为一我九九,杀民无血马英九。”

郭台铭则发布了声明,并亲笔签名,登于《自由时报》和《中国时报》头版广告区:“感谢关圣帝君显神灵,佑我台湾人民免遭生命财产损失,个人名誉损失事小,社会平安秩序得以保障为重。幸哉 庆哉 虔诚的信士 郭台铭敬启”

起诉与审判[编辑]

台湾新北地方检察署认为胡宗贤涉嫌以连续炸弹攻击手法,在高铁列车及立委服务处摆放爆裂物,企图制造恐慌来放空期货牟利,依杀人未遂、公共危险及违反期货交易法等罪嫌起诉胡与共犯朱亚东,并求处最重之刑。

起诉书指出,律师胡宗贤欲在期货市场获利,且胡涉及恐吓案被台湾新竹地方检察署起诉,心生怨怼,也不满台湾的严重贫富差距现象,更是对鸿海集团总裁郭台铭的个人风格颇有微词,于是模仿外国电影“V怪客”剧情,计画用炸弹引起社会注意。

2014年1月22日,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胡宗贤有期徒刑22年,朱亚东判刑12年,但被告胡宗贤坚不认罪。

2014年4月3日,台湾高等法院首次开庭审理,胡宗贤一改原审不认罪态度表示,全部认罪自白,但主张应以杀人未遂一罪论处。

2014年6月24日,高等法院宣判犯下高铁及立委服务处炸弹案的胡宗贤20年刑期,另一共犯被告朱亚东则判10年6月徒刑,但全案仍可上诉。[6]

2016年1月27日,最高法院判处胡宗贤有期徒刑20年,朱亚东判刑10年6月,定谳。

律师资格遭除名[编辑]

因胡宗贤涉及高铁炸弹案、受托查核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恐吓案、担任蝴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挪用公款案(均已判刑确定),台中律师公会及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分别移付台湾律师惩戒委员会惩戒。胡宗贤虽于决议过程中提出申辩,称高铁炸弹案系基于社会公义,无损律师名誉、信用;而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则是为维护该公司之利益,并无不当;对蝴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案则未辩解。然上开辩解均不为台湾律师惩戒委员会所接受,仍于2016年6月3日决议将其律师资格除名[7]。胡宗贤未对上开决议提起复审,因而确定。

相关作品[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臺灣要慎防孤狼恐攻. [2019-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7). 
  2. ^ 高铁炸弹案重判 胡宗贤22年、朱亚东12年
  3. ^ 恐怖律師炸彈客胡宗賢 想「零時差」炸死共犯滅口. [2019-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3). 
  4. ^ 高铁炸弹案 胡宗贤首次认罪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央社,2014年4月3日
  5. ^ 高铁炸弹客 胡宗贤判20年定谳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联合报,2016年1月27日
  6. ^ 高铁炸弹案 胡宗贤判20年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央社,2014年6月24日
  7. ^ 台湾律师惩戒委员会·《台湾律师惩戒委员会决议书.105年度律惩字第8号》
  8. ^ 存档副本. [2023-04-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26).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