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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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工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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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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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广平府永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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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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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伯珩,别号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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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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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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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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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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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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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瓒(1471年—1529年),字伯珩,别号紫山,直隶广平府永年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顺天府乡试第五十名举人。弘治六年(1493年)联捷癸丑科三甲第五十七名进士[1][2]。初授行人司行人,十四年(1501年)四月选授山东道试御史,十八年巡按陕西,丁父忧归。服阕,复除原职,正德三年(1508年)巡按辽东,四年巡按陕西,五年九月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九年十一月升本寺右少卿,十年十月升左少卿,十一年十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养病。十六年五月病痊,起任南京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十一月升本院右副都御史,嘉靖二年(1523年)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八月改北刑部右侍郎,三年正月升户部左侍郎,十一月兼左佥都御史、总制宣大军务,十二月平定大同兵变后回朝,七年(1528年)三月官至南京工部尚书,八年三月被弹劾致仕,同年六月卒。
曾祖胡忠;祖父胡贵;父胡文举,母武氏[3]。
参考文献[编辑]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顺天乡试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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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式举人 13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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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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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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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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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0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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