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布按三司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台称 主要职务
御史中丞 御史大夫 都察院 右都御史[1] 察台 皇朝之天下布局制所
都布按三司
制察六台之総括也
节度使 总管府 总督 总督[2] 制台
钦差大臣[3] 宣慰使 巡抚司 巡按御史[4] 抚台
行中书省 都指挥司 都台
承宣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 藩台
提刑按察使司 按察使司 臬台

都布按三司明朝设于各省级行政区的三个平行的组织,分别为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其中都指挥使司掌军事,布政使司掌民政事务,按察使司掌刑狱。明代在地方设这三个官属,以使之分权,不致顾地方官权力过大。[5]

注释[编辑]

  1. ^ 负责地方官员检察任务
  2. ^ 与巡抚司合称督抚
  3. ^ 都监
  4. ^ 清初制,后撤;后期为巡抚
  5. ^ 朱健论道:“内设六部九卿以统治天下,而外又设十三布政以分治郡邑。内设都察院以整肃朝廷,而外又设十三按察以分寄考劾。兵部、帅府以相维于内,而布、按、都司以相制于外,则名实当而防检为加密矣。”

参考文献[编辑]

  • 孙文良,中国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