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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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若谷
个人资料
竹虚
出生1900年?月?日
逝世1962年(61—62岁)
配偶萧晴华
儿女子六郑海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郑云天(海军学校结业时遇难)、郑雨天(东北大学采矿研究所所长)、郑罗天(上海市印刷总公司)、郑胜天(加拿大著名华裔艺术家和策展人)、郑洞天(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主任);女三郑锦天(贵州教会学校)、郑晓天(南通医学院外语教研室主任)、郑颂天(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亲属兄郑襄贤(湖北麻城县长)
著作
  • 《明日之大学教育》(上海南华图书局1929年7月)
  • 《大学教育的理想》(北平著者书店1933年3月)
  • 《大学教育新论》(E.H.Wilkins著,郑若谷译,北平著者书店,1932年10月)
  • 《贤妇人》(Lienhard und Gertrud)(约翰·亨里希·裴斯泰洛齐著,郑若谷译,北平著者书店,1933年)

郑若谷(1900年—1962年),字竹虚河南省罗山县人。民国37年(1948年)在河南省第四选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复大敎育系参观宝山师范演说者李超群女士〇为敎授郑若谷×为主任章益

生平[1][编辑]

  • 少年时代在罗山城内上学
  • 1920年,考入河南大学第一期留美预备班
  • 1923年,公费考入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
  • 1928年,获社会学和教育学硕士学位。同年国国,应聘到上海劳动大学和复旦大学任教,分别担任两校的社会学和教育学系的课程
  • 1929年,与复旦大学毕业生、湖南邙东籍的萧晴华女士结婚
  • 1930年,携夫人应聘到河南大学执教,担任教育系主任兼文学院院长
  • 民国20年7月13日,任河南省政府教育厅秘书[2],民国21年6月2日免[3]
  • 历任河南省教育厅主任秘书、视察、河南省参议会参议员等职
  • 1935年,参加中国国民党。此时著有《教育学》和《社会学》两书
  • 1939年秋,到重庆复旦大学执教,任该校训导长。
  • 1942年,到国民政府社会部工作,先任“社会教育训练班”主任兼干事长,主办三期社会工作人员训练,后任社会部视导、主任参事、社会福利司代理司长等职。其间曾兼任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驻中国总干事
  • 抗战胜利后两次率代表团赴美考查儿童教育工作,被派出席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和国际儿童福利会议
  • 民国36年3月24日,试用社会部参事[4]
  • 1947年秋,私立罗山龙池中学校长
  • 民国37年3月5日,任社会部参事[5]
  • 民国37年5月19日,呈请辞社会部参事职[6]
  • 民国37年,当选立法委员,曾出席第一届立法院第一会期
  • 1949年9月19日,声明脱离国民党
  • 后生活困窘,与人合伙做小生意糊口
  • 1956年,郑夫人因生活所迫,积劳病逝,同年被安排到上海外国语学院执教,担任英语系筹备主任,同时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上海市委常委和上海市政协委员[7]
  • 1958年,“补”划为右派分子,下放到学校图书馆工作
  • 划为历史反革命分子,1959年2月28日,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管制三年,仍留学院图书馆监督管制使用,在图书馆里,利用休息时间,夜以继日编写了一部适用于大中学生用《英汉字典》
  • 1962年,心脏病复发病逝

参考文献[编辑]

  1. ^ “忆郑若谷先生”,朱颐浩,《罗山县文史资料》第6辑,1994年10月,第9-26页
  2. ^ 《国民政府公报》第821号
  3. ^ 《国民政府公报》第10号
  4. ^ 《国民政府公报》第2781号
  5. ^ 《国民政府公报》第3074号
  6. ^ 《总统府公报》第8号
  7. ^ “上海市政协委员郑若谷的发言”,《人民日报》一九五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