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鉴定,亦可写为鉴定检定,是刑事诉讼上调查证据方法的一种,系指鉴定人以其所具备的专业能力分析证据后所得出的意见。

鉴定和勘验两者极为相似,主要的分别即在勘验不需要特殊专业技能即可得出结论,而鉴定则需要鉴定人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随著科技和鉴识人员分析证据能力的强化,勘验和鉴定之间的标准也有所流动,并不绝对。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