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锋 (法官)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钱锋(1964年4月),男,汉族浙江杭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二级大法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生平[编辑]

早年入中国人民警官大学新闻系新闻专业学习。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法制日报社评论部编辑,法制日报社经济采访部副主任,司法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秘书(服务时任部长肖扬)、部长办公室副主任、党组秘书,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党组秘书、院长秘书(服务时任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2007年12月,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次月任院长、党组书记,从而成为当时全国最年轻的省级高院院长。钱锋曾在公开场合多次对重庆“打黑”表态:2010年1月,钱锋在重庆市人大会议上作市高院工作报告时表示,坚持按程序办案、凭证据说话、依法律裁判,确保每起“涉黑”案件的审判都经得起历史检验。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钱锋在列席重庆市全国人大代表分组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发言称,重庆涉黑案件的审理程序公开公正透明,“打黑”不存在不公正、扩大化、运动化问题。他称,“所有涉黑案,只作为普通刑案来审理,采用‘国标’,也就是刑法以及‘两高’解释,没有特殊对待,没搞特殊标准。定罪量刑严格依照法律,不枉不重不漏”[1]

2013年3月,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重庆地区代表[2]

2016年12月,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3]

2018年4月4日,任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

参考文献[编辑]

  1. ^ 重庆高院院长钱锋任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联合早报. 2017-01-13 [2019-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0). 
  2.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钱锋.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3. ^ 河北省委原副书记赵勇被任命为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澎湃新闻. [2016-1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8). 
司法职务
前任:
张 轩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7年12月-2016年12月
(代理至2008年1月)
继任:
杨临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