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罗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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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詹姆斯·门罗

门罗主义(英语:Monroe Doctrine)是美国总统詹姆斯·门罗的一种思想观点,是一项关于美洲大陆控制权的美国外交政策。表明美国政府认为欧洲列强在未来不应再进一步殖民美洲,或涉足美国与墨西哥等美洲国家之主权相关事务。对于欧洲各国之间的争端,或各国与其美洲殖民地之间的争端,美国基本上保持中立。但若相关战事发生于美洲,美国将视为具敌意之行为。这是美国涉外事务之转捩点,直到世界大战的爆发才有所改变。直到19世纪末,门罗的声明被视为定义美国基本外交政策的起始点,也是持续时间最长的意识形态之一。许多美国政治家都曾援引该声明,包括尤里西斯·格兰特西奥多·罗斯福约翰·肯尼迪罗纳德·里根总统

门罗主义目的和影响持续超过一个世纪的时间,其间只有很小的变化。其主旨在于让拉丁美洲刚独立的殖民地免受欧洲的干预,避免新世界沦为旧世界列强的战场,从而使美国能够不受干扰的施加影响力。该主义宣称,新旧世界两者的势力范围需要保持清晰的区隔。此学说初由约翰·昆西·亚当斯等诸人构思而成,以宣布美利坚合众国在道义上反对殖民主义;后经多方重新诠释为种种广义之说法,西奥多·罗斯福(老罗斯福)总统即对其之扩充为美洲是美国的势力范围(以门罗主义之罗斯福推论而知名)。

要点[编辑]

1823年,詹姆斯·门罗在第七次对国会演说的国情谘文中称,美国不干预现存的欧洲殖民地,也不会参与欧洲国家内部事务,但倘若欧洲国家如果进一步对北美或南美的土地进行殖民,对其政权进行干预,都将视为侵略行为,美国政府将会介入。当时,几乎所有拉丁美洲殖民地已经或正在取得独立,摆脱西班牙葡萄牙的殖民统治。所以美国与英国达成共识,希望借此使得欧洲势力不再进入美洲。而“门罗主义”的说法最早是在1850年出现的。

门罗主义陈述三要点,第一点,欧洲各国不能再以任何美洲国家为殖民地。其次,在外交政策上行使华府方面的原则,即美国仅在本身利益受损的前提下介入欧洲事务。第三,美国视任何殖民美洲的企图为对美国国安威胁。老罗斯福总结以上三点并加入一项陈述:“温言在口,大棒在手。”(Speak softly and carry a big stick.),即所谓的巨棒外交

背景[编辑]

中南美洲各国的独立年

门罗主义形成的近因,是俄国要求攫取北美大陆西北沿岸地区,以及中南美洲国家争取独立的斗争。西班牙帝国在新大陆上的势力,随著拿破仑战争于1815年结束而瓦解。1815年至1820年间,何塞·德·圣马丁引领阿根廷智利、与秘鲁走向独立;而大哥伦比亚共和国西蒙·玻利瓦尔则领导自己的国家走出殖民主义。这些新成立的共和国期望获得美国承认,而美国国内许多人也认可这种想法。

詹姆斯·门罗总统与其国务卿约翰·昆西·亚当斯不愿在胜负未卜下冒国际战争之险。有人认为,就其作为看来,在欧洲列强未插手干涉的情况下,美国政府会让西班牙与各个起事的殖民地自己分出你死我活;另有人坚称,由政府承认这些战争并保持中立的态度看来,两人在法理上已然承认这些新国家。后面这项说法,因美国当时将海军舰艇售予这些起事的殖民地而获支持。

英国则在维护君主制度与渴求新市场之间意见分歧。对英国而言,一整个南美洲是个比美国更大的市场。当两国提议与大英帝国共同协助西班牙收回其位于新大陆的殖民地时,遭英国峻拒。

美国当时正与西班牙就亚当斯─欧尼斯条约进行交涉。条约生效后,门罗政府开始扩大承认这些位于拉丁美洲的新共和国。阿根廷智利秘鲁、与哥伦比亚于1822年皆获美国承认。

1823年,法国请求西班牙重新扶持波旁王朝执政,两国国内当时皆有传言警示,神圣同盟(即俄罗斯普鲁士、与奥地利)在背后支持这些新兴的共和国。两国交好的消息令当时的英国政府(由詹姆斯·伍尔夫威廉·彼特〔William Pitt〕及其他政治家共同合作)将法国逐出新大陆的努力前功尽弃.而法国将因此于美洲大陆再度得势。

英国外相乔治·坎宁提议英美两国联手戒备法西两国的干涉。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麦迪逊鼓励门罗接受此议,但约翰·昆西·亚当斯抱持怀疑态度。亚当斯当时也顾虑著俄罗斯与墨西哥两国插手英美两国皆声称为其领土的奥勒冈国

在1823年11月7日所举行的内阁会议上,亚当斯反对坎宁之议,声言“对俄、法明白表示我们的政策,较充当英国战舰舰艉之救生艇,为更坦率而有尊严的作法。”

亚当斯于会议中力战各方,终于说服全体内阁采用独立政策。在门罗于1823年12月2日于国会发表的国情谘文中所阐释的观点,即后世所称之门罗主义。就实质而言,美利坚合众国正告旧大陆上的列强,美洲不再开放给欧洲成立殖民地,而任何延伸欧洲势力至新大陆上的作为,美利坚合众国将视之为“危及我国之和平与安全”。美国不会介入欧洲各国之间的战争,也要求欧洲各国不插手美洲事务。

此一公开宣示,抵触美国当时与欧洲列强在伊斯帕尼奥拉岛附近多处的殖民地之合作。伊斯帕尼奥拉岛曾遭多次占领,今为圣多明哥海地之所在。法兰西与西班牙两国皆对该处有兴趣,企图于该地重新取得利益,或再度发挥原有之影响力。十九世纪时,西班牙在这些作为上较为成功。就以后的事实发展来看,美国藉门罗主义在加勒比海各处纷争中随意支持任何一方,以维护短期的经济利益,而非用以立下藩篱阻绝欧洲的干涉主义。

遗留之影响[编辑]

虽然门罗主义成为无可否认的政策需时数十年,约翰·昆西·亚当斯当下的确树立美国外交政策准则,此后之历任政府皆无法对之视而不见。必须指出的是,此政策之所以获得成功,是因为符合美国与英国两者之利益,而英国以皇家海军支撑此政策达五十年之久。

此政策于18年第一次实行,其时尚未得名门罗主义。美国当时为反对德克萨斯与英国结盟,而行使此政策。

1845年12月2日,詹姆斯·波尔克总统对国会宣布,门罗主义须严格实行,而美国应积极西扩(参见昭昭天命)。

1852年,若干政治人物引述门罗主义以论说将西班牙人强行逐出古巴。1898年,美国于美西战争中获胜,自西班牙手中取得古巴与波多黎各

1864年至1867年间,法国拿破仑三世入侵墨西哥并建立傀儡政权,美国宣称此举违反“该主义”(参见墨西哥事变)。这是门罗主义首次为人公开称为“主义”。

1870年代,尤里西斯·格兰特总统广义解释门罗主义,宣称美利坚合众国不能容忍欧洲各国相互转让其位于美洲的各殖民地。

1895年,美国国务卿理查·欧恩尼再度广义解释门罗主义,以使美国有权调解发生在南美洲的边界纠纷。此即欧恩尼解释(Olney interpretation)。

1902年,英国德国意大利借口索取委内瑞拉政府所欠债务,用海军封锁委内瑞拉的港口。同年12月9日,阿根廷外长路易斯·德拉哥发布《德拉哥宣言》(Drago Doctrine),作为门罗主义之扩充,即欧洲列强不可为追索欠债而对美洲国家动武。

1904年,多米尼加共和国、意、德、等债权国武力索债,西奥多·罗斯福提出“罗斯福推论”补入至门罗主义中,确保美国有权介入拉丁美洲,反对欧洲国家武力恫吓,并派遣海军舰只进入多米尼加领海。这是对门罗主义最大范围之补充。三年后,美国和多米尼加签订条约,多米尼加海关与财政交美国代管。美国也以提防德国为名在1915年占领海地

1930年所发布之克拉克备忘录(Clark Memorandum)指出,门罗主义并未赋予美国在拉丁美洲未遭旧大陆列强威胁时介入之权,从而否定罗斯福推论。

约翰·甘迺迪总统在1962年8月29日的一次记者会中说道:

自门罗总统与约翰·昆西·亚当斯总统发布门罗主义起,其本意即指我们反对外国势力将其势力延伸至西半球,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反对现今发生于古巴之事。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中断贸易往来。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成立美洲国家组织并连同其他方式阻隔古巴共产党的威胁。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继续努力并专注于此。

时至今日,门罗主义通常为美国在美洲行使的殖民主义之代称。其政治上之意义则视引用者之文脉与理路而变化不定,一般用以作为现代型帝国之历史证明。[原创研究?]昭昭天命则代表迈向帝国之路的雄心壮志。

批评[编辑]

有人将门罗主义诠释为美国具孤立主义的内涵;另有人断言,门罗主义实际上美国是行使霸权,与对单方面审慎介入西半球各国的声明,对英属殖民地之作为即其事例。经指出,自1846年起,美国已有30次军事介入拉丁美洲,暗地或间接行为则有47次。[1]

许多拉丁美洲国家因而对此种“门罗主义”深感愤恨,形诸于口号:“美洲人的美洲。”口号经译为西班牙语,相当程度上成为命运共同体的呼声。“American/Americano”一词,本代表美洲大陆上的全体居民,但在盎格鲁世界用法中,几乎单纯是指美国人,这句口号因而显而易见地暗示美洲属美国所有。

冷战[编辑]

冷战期间,门罗主义成为美国对拉丁美洲外交政策之框架。古巴革命后,建立亲苏联共产主义政权。诉诸门罗主义的声音于美国国内再起,但由于原子弹这种新式武器的出现,此次著重用于防止以苏联为首的共产主义在拉丁美洲作进一步扩张。冷战期间,美国对声称受共产党威胁颠覆的中南美洲各国政府,提供情报与军事上的援助。此举在美国引发争论。国内的左翼政治人物认为,共产党对拉丁美洲的渗透威胁与苏联对当地影响遭过份夸大。(参见PBSUCCESS任务)

对新门罗主义之论战于1980年代浮上台面,成为伊朗军售事件争议的一部分。美国中央情报局当时在尼加拉瓜秘密训练反政府游击队,意图推翻桑定社会主义革命政府及丹尼尔·欧德嘉总统。此事连同其他的事件遭一并揭发。尼国内战期间,约有14,000人身亡,150,000人流离失所。中情局局长罗勃·盖兹为此秘密任务极力辩护,声称美国若不介入尼加拉瓜,就是“完全放弃门罗主义”。

对于隆纳·雷根政府在福克兰战争中对英国的支持,批评家指责美国的作法忽略门罗主义。但一个美洲国家(阿根廷)因为殖民地争议攻击一个欧洲强权(英国)的属地,既不符合美国利益,也不是通常上的门罗主义范畴。

例外情形─英属北美[编辑]

值得注意的是,英属北美虽然位居美洲,且受欧洲列强直接管辖,却不在行使门罗主义之范围内。英美两国为上加拿大下加拿大谁属,已经打过一场1812年战争,任何改变当时现状之企图,必定会令两国再动干戈。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大英帝国视该殖民地,后来成为加拿大,其成为制衡美国霸权的重要力量。事实上,哈德逊湾公司后来被迫将鲁珀特地(Rupert's Land)售予新成立的加拿大政府,而非美国,从而导致渥太华因为受殖民影响,成为制衡美国商业力量之重镇。

参见[编辑]

进阶阅读[编辑]

  • Bemis, Samuel Flagg. John Quincy Adams and the Foundations of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1949.
  • Dozer, Donald. The Monroe Doctrine: Its Modern Significance. New York: Knopf, 1965.
  • May, Ernest R. The Making of the Monroe Doctrine.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5.
  • Merk, Frederick. The Monroe Doctrine and American Expansionism, 1843-1849. New York: Knopf, 1966.
  • Murphy, Gretchen. Hemispheric Imaginings: The Monroe Doctrine and Narratives of U.S. Empire. Duke University Press, 2005. Examines the cultural context of the doctrine.
  • Perkins, Dexter. The Monroe Doctrine, 1823-1826. 3 vols. 1927.
  • Poetker, Joel S. The Monroe Doctrine. Columbus, Ohio: Charles E. Merrill Books, Inc, 1967.
  • Smith, Gaddis. The Last Years of the Monroe Doctrine, 1945-1993. New York: Hill and Wang, 1994. Argues that the Monroe Doctrine became irrelevant after the end of the Cold War.
  • 郭双林: 门罗主义与清末民族主义思潮. <<史学月刊 >>2006年07期
  • 戴开尧 , 祝俊峰:青年毛泽东与"湖南门罗主义"Young Mao Tse-tung and "The Monroe Doctrine of Hunan", in: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03期

参考文献[编辑]

脚注[编辑]

  1. ^ Monroe Doctrine. [2020-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5). 

文献[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