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纹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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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非摩洛哥的标准阿拉伯花纹,掺杂著大量马赛克方块和八角星
西班牙阿尔罕布拉宫的阿拉伯式花纹,这面墙的中间下半部的欧洲盾牌纹章代表其已经有欧洲化的迹象
印度神庙的阿拉伯式纹样,拥有了像莲花的一样的法轮图案,这种在中东地区不存在的纹样和排列方式,代表其已被印度的审美同化完毕
中国唐朝的伊斯兰教花纹,为宝相莲花纹最原始的设计,可以看到其结构不是圆形,而是线条的针状组合

阿拉伯纹样阿拉伯文:زخرفة عربية),又可翻译为伊斯兰纹样伊拉克纹样波斯纹样伊朗纹样,指的是一类在伊斯兰国家中被普遍使用的纹样,常见于清真寺的墙壁、淋浴间的瓷砖、各类地毯和书本上,特点是运用大量的几何图形、星星、月亮、植物和阿拉伯文书法作连环嵌套的装饰,这些瑰丽繁琐的图形有严格的构图模式。

历史[编辑]

阿拉伯纹样是伊斯兰艺术的最大特征之一,发源于伊拉克,以伊朗高原阿拉伯半岛土耳其埃及等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为中心扩散至印度西班牙北非中东南欧西欧中欧东亚旧大陆的国家,使用这种纹样的国家众多,在全球均有分布,每个国家对伊斯兰纹样都自己民族化的改造,导致在欧亚大陆的各类建筑、器皿和服装上都能找到这种伊斯兰式的蔓藤花纹[1]

目前最早的伊斯兰蔓藤花纹证据发现于6世纪,位于伊拉克巴格达城境内,是一块白色的、有阿拉伯纹样雕刻的大理石[2],但众多伊斯兰国家并不承认伊拉克为起源国,尤其是伊朗,因为那时候的巴格达属于伊朗人所建立的萨珊王朝,只不过这个城市在现代属于了伊拉克,这让伊斯兰纹样的发源地产生歧义。原始版本的阿拉伯纹样也不是伊斯兰教中的特色,而是从波斯的卷草纹样中的发展出来的,只有单纯的装饰含义,并无特别的哲学思想。在萨珊王朝时期,阿拉伯蔓藤花纹以伊朗高原为中心而开始向周边国家辐射,影响了伊拉克、叙利亚、阿富汗和土库曼斯坦等地。

836年至892年间,阿拉伯人建立了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阿巴斯王朝,随著信奉伊斯兰教的阿巴斯王朝征服伊朗高原,符合伊斯兰教义的纹样开始被阿拉伯人改造出来,于8世纪或9世纪传遍阿拉伯帝国版图之内的所有地区,包括阿拉伯半岛北非西班牙安达鲁斯。由于阿巴斯王朝的首都在大马士革,纹样的设计中心也从伊拉克境内的巴格达转移至今日叙利亚境内的大马士革,并且出现了一种名为“Mshatta Facade”的设计模板,这种Mshatta Facade花纹是按照几何图形+卷草纹的模式排列的,阿巴斯官方有意推行这个模式,并且加入伊斯兰教所允许的星星月亮等元素,并且一一给其设定了大量的哲学含义。

与东方的阿拉伯-伊斯兰帝国对立的是,欧洲正处于拜占庭帝国马赛克风潮之下,因为在地理位置上毗邻,拜占庭的艺术家们截取了来自阿拉伯帝国的纹样作为灵感,并将阿拉伯式的花纹运用在基督教的教堂装饰之中。在短短20年中,东正教化的伊斯兰花纹就在土耳其半岛上扎根,目前君士坦丁堡的几个大教堂的墙壁中也能找到几种伊斯兰花纹的灰泥浮雕,呈现出明显的A、B和C三种风格。由于拜占庭帝国的影响力,这种东正教花纹还影响了整个巴尔干半岛和俄罗斯、乌克兰的金色刺绣艺术[3]

阿拉伯帝国强大时也恰逢丝绸之路的打通,拥有阿拉伯和波斯的纹样的地毯在9~10世纪时传入东亚地区,中国的唐朝就深受其影响。伊斯兰蔓藤纹样在中国本土演变城了葡萄纹忍冬纹,中国人最经常运用阿拉伯纹样的地方是丝织品,这些带有图案的丝绸甚至能反向出口至中东各国。中国风格的伊斯兰教纹样在整个唐朝都维持了原本的形式,但是在11世纪的宋朝开始,由于丝绸之路的中断,宋朝没有了参考的模板而迅速脱离了阿拉伯的风格,演变为纯中国式的缠枝莲缠枝牡丹宝相纹[4]。在宋朝时期和日本贸易频繁,中国的各类卷草纹丝织品也随著商船而大量进入日本,日本的室町幕府在此基础上进行和风改造,演变为了现代的唐草纹[5][6]

到了13世纪,统治鄂图曼帝国的土耳其人发明出了融合拜占庭式和阿拉伯式两者特征的阿拉伯花纹,随著土耳其的版图扩大而带入意大利半岛南部、西西里岛西欧的法国和中欧的奥地利。因为土耳其人最喜欢把伊斯兰花纹用在“记载阿拉伯文的古兰经”上,所以在传入欧洲后,欧洲人认为这是一个由阿拉伯人所发明的花纹,随后欧洲人就在语言中将伊斯兰纹样命名为“Arabesque[3] 。然后,奥斯曼帝国在征服的过程中对其它国家的艺术比较少的采取强制同化的手段,相反,由于伊斯兰花纹在装时上有著极大的便利性,欧洲的卷轴型书籍、地毯、家具边缘、栏杆、铁质大门中都能看到土耳其式的伊斯兰纹样。由于欧洲人的基督教并不会强制禁止偶像崇拜,西欧的伊斯兰花纹在很短时间内就出现了和天使、盾牌、鱼、宝剑、狮子、老鹰结合的新纹样。原本伊斯兰纹样强调缠绕的茎、藤本植物,但欧洲的伊斯兰纹样开始以纯粹的叶子,玫瑰、月季、杜鹃、山茶花的花瓣为卷曲的重点,最终在17世纪时从阿拉伯纹样中彻底脱离,成为了巴洛克纹样[7][8][9]

伊斯兰纹样在16至18世纪时再次因为信奉莫卧儿王朝而传入印度半岛,虽然并未使得大部份印度人改信伊斯兰教,但伊斯兰纹样却在印度的各类建筑上获得了非常大的发展[10][11]。由于莫卧儿皇帝和王室成员摒弃偶像崇拜,而印度原本的建筑雕塑以人形为主,这导致了印度的审美在莫卧儿帝国时期大幅度走向简约,以纯白色的泰姬玛哈陵为代表,此类“印度-伊斯兰式建筑”有一个专有名词叫作蒙兀儿建筑。阿拉伯蔓藤纹样大量存在于印度的清真寺、神庙、陵墓、喷泉、政府办公楼、宫殿和堡垒之中,也有根据印度自身的审美而做了大量修改,它比世界其它地区的伊斯兰纹样更加注重纯色的使用,例如纯白、纯黑、纯黄、纯棕色。因为印度在南亚次大陆处于文化中心,这种印度式的阿拉伯纹样最后传到阿富汗孟加拉尼泊尔锡兰岛巴基斯坦,在这些国家的建筑中均能找到[12][13]

基本设计模式[编辑]

阿拉伯式花纹在一开始只有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以卷草蔓藤纹样为主,第二种模式是以纯几何图形的排列为主,但在阿拔斯王朝开始出现了两者的混合模式。在奥斯曼土耳其时期阿拉伯书法和卷草纹结合成第四种模式。再加上阿拉伯书法也能和几何图形结合,创造出第五种模式。最后卷草、几何、书法也能全部混合在一起,成为第六种模式。

  • 卷草纹:伊斯兰的蔓藤以不断流动扩展的卷曲纹样为特点,透过植物的不同造型来模拟的形状,因此看起来繁复却又不会重复,此模式代表宇宙赋予生命的“母性”,是一种圆滑和自然的能量。
  • 几何图形:伊斯兰的几何图形以六角星、八角星、太阳光轮和月亮为主,这种形式在中东地区有著严格的含义规定,但在土耳其、西班牙和印度等非中东国家中则变成了一种纯粹为了美的装饰。这些星月、非地球的事物代表了伊斯兰教中的了“父性”,是一种秩序和尖锐的能量,用连环嵌套的模式将这些图案连接起来。
  • 阿拉伯文书法:由于伊斯兰教禁止偶像崇拜,所以阿拉伯文就充当了“绘画”的功能,伊斯兰纹样中把阿拉伯字变成了各种动物的造型,甚至直接把《古兰经》中的经文整段写入花纹之中。

哲学含义[编辑]

并且以伊斯兰教义为其理论基础,对穆斯林来说,巨量重复的图案代表在可见的物质世界之外还存在著无限的灵魂世界,也可以用来象征真主的威能是无限的,用无意义的几何图形来代表宇宙中那未知的创造性,因此阿拉伯式花纹的艺术家推荐每个时代的人要发明出自己专属的纹样,并认为基督教艺术中的圣像、天使、十字架、云朵和金叶是有意义局限的。

纹样的寓意[编辑]

阿拉伯式纹样在伊朗最为常见,由不断重复的几何图形构成,偶而辅以阿拉伯书法。爱丁豪森(Ettinghausen)等人指出,阿拉伯式花纹“是一种植物式的设计,充满了……以及半棕榈叶装饰的风格,构成绵延不绝的图案……每片叶子长在另一片叶子的尖端。”[14]对穆斯林来说,阿拉伯式花纹象征著团结一致的信仰与伊斯兰教传统对世界的看法。

在代表意义上,阿拉伯书法这体现了无论多复杂的概念在经过人类的理性思考后都能用文字表达出来,卷草纹代表世俗世界的秩序、圆形代表物质世界的丰收、星星代表对天空和外星的未知情感。

凸显地位[编辑]

有的人认为阿拉伯式花纹也可以同时被看作艺术科学。阿拉伯式花纹不仅在数学上极为精确,在美学上也美不胜收、充满象征意义。由于阿拉伯式花纹同时具备艺术与科学的特性,他们认为它还可以再细分为世俗宗教两个部份。不过对穆斯林来说并没有这些分别。穆斯林认为,所有的艺术形式、自然界、数学与科学都是真主的造化,都能够反映出同一件事(真主透过祂的创造物显示祂自己),换句话说,人们能够发现构成阿拉伯式花纹的几何图形,但其实它们早就已经存在于真主的创造之中

秩序与一致[编辑]

不同地区的阿拉伯式花纹都有很大的相似性。事实上,由于相似性极高,有时候专家也分辨不出特定风格的来源,原因是用来创造阿拉伯式花纹的科学与数学是放诸四海皆准的。因此,对大部分的穆斯林来说,人类能够创造且用来装饰清真寺的极致艺术应当要能展现出自然界深藏的秩序与一致性。至于物质世界的秩序与一致性,他们相信其实和精神世界是相仿的(许多穆斯林相信精神世界是唯一的真实存在)。几何图形即可说明这种秩序的完美,因为真主的造化被人类的罪孽所遮蔽。事实上,苏菲派穆斯林相信精神和物质世界是没有分别的。他们也相信我们之所以无法感知到精神世界是因为“遮蔽的面纱”挡住了精神世界的完美。因此,他们要揭去面纱。这样一来他们在地球上才能和真主合而为一。苏菲派也藉著阿拉伯式花纹来描述世界,以求和真主合一。

伊斯兰世界与欧洲的碰撞[编辑]

阿拉伯式花纹的几何风格一直要到伊斯兰的黄金时期才广泛流行于中东地中海盆地。在这个时期,古希腊数学印度数学的文献大量被翻译成阿拉伯语并藏于巴格达的学术研究机构智慧宫。一如后来欧洲兴起的文艺复兴,伊斯兰的数学科学文学历史融为一体,影响极为深远。古代学者诸如柏拉图欧几里得阿里亚哈塔婆罗摩笈多等人的著作受到识字者的广泛阅读并加以改良,这些改良是为了解决伊斯兰教的朝向礼拜拉玛丹月的问题。[15]柏拉图已经发展出完备而清晰的独立实体的概念;焦赫里在其《欧几里得几何学原理注释》一书中对欧几里得的几何学加以延伸说明;花拉子米则大大改进阿里亚哈塔与婆罗摩笈多的三角学瓦法札杨尼则分别改进了球面几何学球面三角学[16]。球面三角学有助于确认朝向、礼拜与拉玛丹月[15]。这些成就后来都促成了阿拉伯式花纹的发展。

阿拉伯纹样的画廊[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Arabesque | Definition of Arabesque by Lexico. Lexico Dictionaries | English. [2019-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November 22, 2019) (英语). 
  2. ^ Bloom, Jonathan; Blair, Sheila S.; Blair, Sheila. Grove Encyclopedia of Islamic Art & Architecture: Three-Volume Set.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65 [2022-09-03]. ISBN 978-0-19-53099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03) (英语). 
  3. ^ 3.0 3.1 Necipoğlu, Gülru, Payne, Alina, Histories of Ornament: From Global to Local, 88-90, 2016,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ISBN 0691167281, 978069116728, google book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Museum of Islamic Art, Berlin: Objects from Samarra"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ttinghausen et al, 57-59; examples of styles A, B, and C illustrated.
  4. ^ 东京国立博物馆. 和英対照日本美術鑑賞の手引(An Aid to the Understanding of Japanese Art). 1976.  (改订版; 1964年初版), p.132/133
  5. ^ 新潮社. 新潮世界美術事典. 新潮社. 1985. ISBN 4-10-730206-7. 
  6. ^ Rawson, the subject of her book, see Preface, and Chapter 5 on Chinese influences on Persian art.
  7. ^ Met Museum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he Italian word uses the Latin derived "inceptive" or "inchoative" word ending "-esco" signifying a beginning, thus ferveo, to boil and fervesco to begin to boil.
  8. ^ "rebeske" being a now disused version of "arabesque", see OED, "Rebesk". Herne payment quoted in Erna Auerbach, Tudor Artists, 1954; not in print OED
  9. ^ Marks, Richard and Williamson, Paul, eds. Gothic: Art for England 1400-1547, 156, 2003, V&A Publications, London, ISBN 1-85177-401-7. For other Renaissance ornament from Henry's court, see also no 13 on page 156, and pp. 144-145, 148-149.
  10. ^ Petersen, Andrew. Mughals. Dictionary of Islamic architecture. Routledge. 1996: 199–205. ISBN 9781134613663. 
  11. ^ M. Bloom, Jonathan; S. Blair, Sheila (编). Architecture; VII. c. 1500–c. 1900; D. India.. The Grove Encyclopedia of Islamic Art and Architectu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ISBN 9780195309911. 
  12. ^ Vaughan, Philippa. Indian Subcontinent: from Sultanate to Mughal Empire. Hattstein, Markus; Delius, Peter (编). Islam: Art and Architecture. h.f.ullmann. 2011: 464–483. ISBN 9783848003808. 
  13. ^ Asher, Catherine B. Mughal architecture. Fleet, Kate; Krämer, Gudrun; Matringe, Denis; Nawas, John; Rowson, Everett (编). Encyclopaedia of Islam, Three. Brill. 2020. ISSN 1873-9830. 
  14. ^ Richard Ettinghausen, Oleg Grabar, and Marilyn Jenkins-Madina, Islamic Art and Architecture, 650-1250. (New Haven: Yale UP, 2001), 66.
  15. ^ 15.0 15.1 Gingerich, Owen, Islamic astronomy, Scientific American, April 1986, 254 (10): 74 [2008-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1-01) 
  16. ^ 约翰·J·奥康纳; 埃德蒙·F·罗伯逊英语Edmund F. Robertson, Abu Abd Allah Muhammad ibn Muadh Al-Jayyani, MacTutor数学史档案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