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4年3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香港用语一问

t:CGroup/IT 的这行:

原文:video;大陆:视频;新加坡:视频;台灣:視訊;香港:影片;

香港真的叫影片吗?附上另外两行 video 开头的转换:

原文:video memory;大陆:显存;台灣:視訊記憶體;香港:視訊記憶體;
原文:video processor;大陆:视频处理器;台灣:視訊處理器;香港:影像處理器;

--Towatw留言2014年2月16日 (日) 13:09 (UTC)

确实无误。--J.Wong 2014年2月18日 (二) 14:59 (UTC)

视讯会议这条呢?
T=zh-cn:视频会议; zh-tw:視訊會議; zh-hk:視頻會議;
可不可以提供更多情况的翻译例子?--Towatw留言2014年2月23日 (日) 05:36 (UTC)
因为很多情况影片不该转换为视讯,也就是有过度转换的问题,希望能再考虑这条规则。--Towatw留言2014年2月23日 (日) 13:24 (UTC)
香港译之为视像会议而非视频会议。或许因为“语感”,香港似乎甚少使用“视频”一词。--J.Wong 2014年3月2日 (日) 04:46 (UTC)

建议中文维基百科在新浪微博设立认证微博

目前中文维基百科已有志愿者维护的新浪微博,但由于不是官方认证的账号,所以新浪微博上打着“维基百科”旗号的账号也不少。

个人认为比较恶劣的账号是这个:“@维基百科大陆版”,以维基百科的名义传播一些莫名其妙的消息:

#日本将遭史无前例地震# 据维基百科大陆版可靠消息称 日本2014年将遭史无前例地震 预计震级在10级左右 
是中国人的顶起
#日本将遭史无前例地震# 粉 维基百科大陆版了解更多信息 日本将遭史无前例大地震 小伙伴们知道吗 快顶起 大陆维基百科发起最佳华语男歌手评选活动,小伙伴们快快转起,为自己喜欢的歌手投上心仪的一票!

经警告后仍不听劝阻,称“郑重声明 此号非恶意号,非营销号,请无聊的小伙伴们不要恶意中伤

有鉴于此,我建议中文维基百科尽快在新浪微博设立认证微博,至于以什么名义认证——中文维基百科社群?还是什么,有待讨论,但最好尽快确定,否则对维基百科在新浪微博上的宣传也十分不利。- I am Davidzdh. 2014年2月11日 (二) 10:02 (UTC)

(:)回应一堆呢!-- By LNDDYL.(留言2014年2月11日 (二) 10:31 (UTC)
大陆没地方分会,在香港代认证+官方承认?——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12日 (三) 00:33 (UTC)
让@维基百科Wikipedia 一个一个的去以“冒充我”的理由举报?我们个人也可以在这种虚假信息点举报。 ——Nigel 2014年2月12日 (三) 01:13 (UTC)
我个人有举报过这条微博,被新浪驳回,估计没有认证的@维基百科Wikipedia 下场也差不多。- I am Davidzdh. 2014年2月12日 (三) 04:11 (UTC)

哎,大家何必在意那么多呢。--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12日 (三) 04:36 (UTC)

我个人还是认为各种“杂牌军”,甚至一些发表莫名其妙的消息的账号会埋下后患……(仅是个人意见,供讨论用)- I am Davidzdh. 2014年2月12日 (三) 13:17 (UTC)
(+)同意Davidzdh!-- By LNDDYL.(留言2014年2月13日 (四) 07:57 (UTC)

(-)反对:我反对的原因主要在于在新浪微博建立认证组织微博需要组织代码机构登记的证明。一旦在中国大陆进行登记,根据中国法律,维基百科官方就要受到中国大陆官方的管理。--南瓜留言2014年2月16日 (日) 08:01 (UTC)

(!)意见F**k PRC and CPC!!!-- By LNDDYL.(留言
不知道所谓官方机构是指啥?目前能成为官方机构的,只有各地的维基媒体分会,而分会并无权干涉维基百科的内容,因此也谈不上“维基百科官方就要受到中国大陆官方的管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2月17日 (一) 01:48 (UTC)
我觉得还不如让那些虚假消息微博闹出几件大事最后自取其辱,我们只要身正不怕影子歪就是了。至于某些爱轻信这类消息的NC,那就不是我们该管的了。--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2月18日 (二) 01:56 (UTC)
(:)回应百無一用是書生 - at - 南瓜所指的“中国大陆官方”应该是CPC。-- By LNDDYL.(留言2014年2月18日 (二) 11:21 (UTC)
感谢@LNDDYL的补充!无论是CPC还是PRC政府都有可能干预,党政一体。--南瓜留言2014年2月18日 (二) 11:36 (UTC)
(~)补充:主要问题在需要创建认证微博需要有组织机构代码,在中国大陆进行组织机构登记时主体是什么在这个问题上至关重要。另外,申报繁琐!谁当法人?基金会?--南瓜留言2014年2月18日 (二) 11:36 (UTC)
(&)建议:在新浪微博中以虚假信息举报其内容。--南瓜留言2014年2月18日 (二) 11:46 (UTC)
(:)回应南瓜我个人有举报过这条微博,被新浪驳回,LNDDYL认为只有认证的维基百科官方微博才可成功举报,我也这么认为。- I am
(:)回应我非常理解@Davidzdh的努力与无奈,我自己对这个问题也只有叹气了。在我提出建议的时候我也试着去举报了,结果同样是被驳回。--南瓜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11:35 (UTC)

Davidzdh. 2014年2月21日 (五) 12:48 (UTC)

(:)回应朝鲜的轮子:如我前面所说,我担心这样消极对付假冒账号恐怕会留有后患......- I am Davidzdh. 2014年2月21日 (五) 12:48 (UTC)
即使认证微博,天朝政府也无法干涉内容方面。即使基金会也很难干涉维基百科的内容。如果乱干涉的话,估计社群先就把基金会给炒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2月19日 (三) 02:09 (UTC)
(:)回应@Davidzdh:您好!我最害怕的就是内容被干涉,而这个政府是有权的,南方周末事件就是一个体现。我不反对社群开微博,但我反对社群微博变成认证微博,认证微博一旦被干涉我觉得后果无法接受。--南瓜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11:35 (UTC)
(:)回应南瓜:内容被干涉是指什么?是百科被干涉吗?还是微博的内容被干涉?如果是后者,那不会干涉到百科;如果是前者,认证微博好像不能改变百科内容吧....基金会都不能改变更何况一个认证微博?政府应该没办法借微博干涉到百科本身......- I am Davidzdh. 2014年2月23日 (日) 09:44 (UTC)
回复@Davidzdh:我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说认证=登记=登记的组织需要接受政府指令。 政府不能干涉内容,但政府可以要求关停维基媒体项目(如果是维基媒体中国分会的话)。退一步说,就算不是中国分会,认证时需要证明其与维基百科的关系,所以注册的组织又要为百科上的内容负责...微博的内容极易被干涉,虽然可以开个认证微博什么都不发,但是认证本身就很讨厌。纵使可以登记,被干涉的内容从认证过的微博里发出来是应该相信还是不应该相信呢?--南瓜留言2014年2月23日 (日) 09:51 (UTC)
以Wikimedia Hong Kong名义能认证新浪微博么?--Tomchen1989留言2014年3月3日 (一) 14:38 (UTC)
(&)建议直接关了算了.....--Zhangjintao以爱与希望为名,圆神与你同在!) 2014年2月21日 (五) 11:22 (UTC)

设立一个认证的新浪微博,然后只发一条,内容是:“大家好,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的官方新浪微博。任何其他自称“维基百科”的账号均属非官方,它们及其发布的内容与维基百科官方无任何联系,请注意辨析内容之真伪。不过,由于种种“你懂的”原因,本中文维基百科官方微博将留空,不会发布内容,请大家谅解。”--Tomchen1989留言2014年3月3日 (一) 14:32 (UTC)

建议:左边的跳至页顶可以不需登入就能使用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4年3月3日 (一) 14:42 (UTC)之前加入的。

新闻专题开设计划讨论

我打算就一些新闻专题做一种全新的专题页面模式,这样做有几个好处:

  1. 有利于对近期发生的新闻事件做有深度的分析。
  2. 对维基新闻长期沉寂有激活作用
  3. 为维基新闻提供新的发展方向

近期的一个目标是乌克兰动荡政局的研读,包括地理知识、人物介绍、军事知识等。目前并无固定分类针对此类新闻,因此我会做一个简单的新闻页先尝试一下,这里是链接,欢迎广大维基人提供宝贵意见。--Mengheng留言2014年3月5日 (三) 03:25 (UTC)

为方便维护,我将内容表达模式改为以链接维基百科内容为主,请各位继续多加意见。--Mengheng留言2014年3月5日 (三) 10:11 (UTC)
  1. 我对维基百科投票规则尚不熟悉,仅就看到的这两件文件进行发言,恐失之偏颇,尚请提供我遗漏的文件。我假设维基百科: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投票(下称该规范)为维基奖励的投票规范,由于该规范第三点“投票期限为两周,未达所需最低票数,则相应顺延一周。”目前未写明“最低票数”所指为何,我认为有需要写得更明确。反复阅读后认为可能指称第五点的“赞成票十票以上,且赞成票占票数三分之二以上”,这与维基百科: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维基指导奖/Wetrace#结果(下称该次投票)中,铁铁的火大了达师表达的理解吻合。但是达师还提到该次投票赞成的票数达到十张以上已符合此种理解,此见解我目前仍未能肯定,因为该规范第五点使用“且”而非“或”连接两个条件。因此我认为该次投票尚未符合第三点中“最低票数”规定,而与 Chinuan12623该次投票#建议中提到的相同,认为该次投票后来未展延期限一周属于未完成程序。Chinuan12623 提到可以接受该次投票不再展延,但是该规范要改善(原句:“W君维基奖励案可不必再走,但要确定规范之事实。”)。我在此重新提议将维基百科: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投票的第三点中的“最低票数”明确定义。
  2. 此外达师在该次投票#结果提到“同时考虑到此项规定应当是为投票人数过少,而非正反方意见差异很大的情况而设立,故不应顺延。”其中所指“此项规定”即上述该规范第三点加上以该规范第五点作为“最低票数”定义之理解。法律审判里似乎也有以立法目的优先于条文字面意义的例子,请问达师在此例中,对该规范目的的叙述,依据为何呢?--Towatw留言2014年2月26日 (三) 12:04 (UTC)
    关于第二项,记忆中曾见过相关的说法,也是当时做出如此处理的初衷。当时曾到处寻找,但未能找到。现在也无法提供依据。支持第一项提议。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2月27日 (四) 04:02 (UTC)
  1. 两周未达到当选所需最低票数,投票时间相应顺延一周,即2013年3月9日结束。--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3月2日
  2. 20支持,15反对 => 未能获选,非常遗憾。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未达到当选所需最低票数,相应顺延一周。”,而所谓“最低票数”是在“赞成票十票以上,且赞成票占票数三分之二以上即可获得维基奖励。”中的“赞成票十票”,此投票已经达到。同时考虑到此项规定应当是为投票人数过少,而非正反方意见差异很大的情况而设立,故不应顺延。 --达师261442 2013年3月4日
建议:依投票规定"两周未达到当选所需最低票数,投票时间相应顺延一周",莫留下过程瑕疵,提前结票,走完程序吧。--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3月5日
维基奖励与新条目推荐延投比较再叙
新条目推荐:
一、4票支持方能中选。
二、投票期限为4天,如果4天后未达到中选所需的最低票数,则延后3天。
三、反对票与支持票采1:1互相抵消。
维基奖励:
一、赞成票十票以上,可获得维基奖励。
二、正式投票期限为两周,如果未达到当选所需最低票数,相应顺延一周。
三、有反对者,则一票抵一票。
(且赞成票占票数三分之二以上即可获得维基奖励)。
请问两者都有第一轮未过延续第二轮之投票。新条目推荐是反对票与支持票采1:1互相抵消,只要4票支持就能中选;但维基奖励,有反对者一票抵一票,且赞成票要占票数三分之二,才可获得维基奖励,故他互相抵消后有10票支持并不见得中选。两种投票程序相同(尽管维基奖励有预投,仍累纳正式票数),只在最后结票数据统计不同,为何新条目推荐第二轮投票者多如毛麟,也未见有第一轮(举W君票比例)成票6,反票4,就提前截票情事,他还是得走完延投程序;而W君维基奖励案达师却裁提前结票,是我称未符程序正义。故我认为铁铁原裁定顺延一周方正解,请相信我是对事不对人,过与否,平常心看,W君维基奖励案可不必再走,但要确定规范之事实。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3月26日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Chinuan12623对话贡献)于2014年3月5日 (三) 01:56 (UTC)加入。
很有趣,我不知道说您是forum shopping是不是合适,但是一年前没人回的讨论原封不动又贴一遍,我是要指出的。
新条目推荐是后改的规则。措辞仿照授奖提名投票,采用存在歧义的语句,已经是新条目推荐规则制定过程中的一项错误。何况新条目推荐规则的制定过程在存档记录中可以看到,是在既有规则基础上缩短期限,将一般按周计的投票期缩短为4天,计票方式维持原样,也没有双重要求,如何理解是很显然的。维基奖励是在一般的两周(正式)投票期后再延长一周(这是全站唯一全长3周的投票,还可能达到4周之久),没有理由认为投票人数足够而达不到2/3支持还要再延长期限。您非要将“且赞成票占票数三分之二以上即可获得维基奖励”置于最后括号内,又无中生有添上“一票抵一票”,是毫无疑问的曲解投票规则。
今天又找了一下存档,10票规则的提议最早出自Wikipedia_talk:维基荣誉与奖励/2005年1月-2月#建议应有人数指标,制度化源于Wikipedia_talk:维基荣誉与奖励/存档4#当选资格Wikipedia_talk:维基荣誉与奖励/存档5#荣誉投票制度的改变Special:Diff/1885921。而延长期限规则是这一笔编辑添加,但未找到相关讨论,只能推测是因为Wikipedia: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维基内容奖/Toblerone到期而只有8票支持而修改规则。最初的要求是2/3,然后添加了10票,可以合理的推测由于10票才有的延长的规则。故推测延长规则为不成文规则的固化,自然没有考虑从未发生过的人数足够、支持却未超2/3的情况。如若我没有遗漏的话,截至目前Wetrace的投票是维基奖励投票第一次出现投票结束时,有10票以上赞成票却未满足2/3的投票。我相信如第一个链接所说,可能不够格的情况下维基人一般会选择沉默,不是极端情况不会有人投反对票的。何况那么多人。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3月6日 (四) 07:16 (UTC)
(!)意见:某些人可真够无聊的,翻旧账有意思?--CHEM.is.TRY 2014年3月6日 (四) 08:20 (UTC)
(:)回应:楼上两人应搞清楚,你等所提-我不知道说您是forum shopping是不是合适....某些人可真够无聊的,翻旧账有意思?-但此案不是我重提,而是Towatw翻旧提出,他认为该次投票尚未符合第三点中“最低票数”规定,而与 Chinuan12623该次投票#建议中提到的相同,认为该次投票后来未展延期限一周属于未完成程序。因我已说清心二个月,故仅摘引旧论并无新述,你指一年前没人回的讨论,是我不想再公页辩述,而移至私页探讨,是有五、六人热烈讨论的,你们不必排斥Towatw翻提老案,不要一点风吹草动就惊慌,要找出答案或共识释疑才是重点,稳著点。本案是有铁铁、本人、Towatw等三人认应展延投票之见,而--(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3月9日也(?)疑问:到底是结束了没啊?看了达师提引的以往讨论,有些甚至还非共识,是很敬佩达师能曲解规则,而咨意认定的提前结票。现在不妨多些人来提看讨论,共识总优于独解吧。我认为现有之当选规则白纸黑字浅而易懂,根本不需要改,也可能仅有过达师的此一另类曲解判例吧?尽管我曾说W君维基奖励案可不必再走,但要确定规范之事实。此我不会再回应,由社群自判。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3月6日 (四) 14:00 (UTC)
感谢达师费心找来的纪录,已全部看过。对WP: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投票第三点修改提议如下:
  1. “投票期限为两周,赞成票未达10票,则相应顺延一周。”字数少又清楚明了。往后获奖最低赞成票数更改的话,需与第五点一同改。
  2. “……,赞成票未达10票(数目以第五点获奖所需最低赞成票数为准),……”可避免更改第五点票数时忽略第三点。
  3. “……,未达获奖所需最低赞成票数,……”最简单,且比原句改善,但以清楚明了来说不如前两个。
偏好1或2,但3也认为充分--Towatw留言2014年3月6日 (四) 11:32 (UTC)

某香港讨论区用户对条目表示: 大家预备开战

并有人对维基百科用户作出一些不合理/对用户做成影响的描述,并作出人生攻击 (@Outlookxp:@Kolyma:等)

参考文献

http://forum3.hkgolden.com/view.aspx?&message=4983262&type=CA

9shi紧急联络 2014年3月6日 (四) 11:22 (UTC)

证实有多个不完全针对维基人的人身攻击、威胁暴力以及可能诽谤。由于刊登在维基百科以外的网站,所以只能坐观其变,也看当事人欲如何处理。若影响到本站的正常运作,可运用方针进行制止。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3月6日 (四) 17:06 (UTC)

新闻表述是否有问题?

首页新闻“克里米亚自治共和国最高拉达通过动议正式加入俄罗斯,并且将针对是否脱离乌克兰举办公民投票。”但投票表决内容为:

  1. 你是否支持塞瓦斯托波尔有权作为一个城市加入成为俄罗斯联邦主体的一部分?
  2. 你是否支持克里米亚有权作为一个自治共和国加入成为俄罗斯联邦主体的一部分?

那最高拉达如何“通过动议”加入俄罗斯?因为似乎最高拉达无权直接决定国家命运,且该举动即将交由国民表决。--Mengheng留言2014年3月7日 (五) 07:42 (UTC)

应该把“的”删去,不然会分类错误。--GZWDer留言2014年3月6日 (四) 15:42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3月7日 (五) 01:42 (UTC)
头痛医头 脚痛医脚 还不一定能医好…… gerrit:114986 gerrit:116476. Liangent留言 2014年3月7日 (五) 12:46 (UTC)

这个条目已经存在9年了,最近因为机械翻译被删除,是否有用户可以重新翻译英文版的优良条目。--GZWDer留言2014年3月8日 (六) 15:10 (UTC)

对篮球不熟,加上近期准备考试,爱莫能助--Dragoon17cc留言2014年3月8日 (六) 18:27 (UTC)
Woffy Chan提删的,不奇怪。--♥VC XC 2014年3月8日 (六) 20:39 (UTC)
谁挂速删模版的不奇怪,反正人人都可以挂;谁家管理员看也不看便速删掉才奇怪。如果有人在中国上面挂G11不知是否也会被删掉?--Nivekin请留言 2014年3月9日 (日) 11:01 (UTC)

动态热门

首页“动态热门”一栏是谁更新的?--HYH.124留言2014年3月11日 (二) 15:57 (UTC)

{{Uptrends}}--Jason924tw留言2014年3月12日 (三) 13:55 (UTC)
User:Jimmy-abot--Jason924tw留言2014年3月12日 (三) 14:03 (UTC)

问:[紧急]香港人物条目国籍问题

我近日发现有疑似有势力将大部分香港人物(1997年6月30日或之前出生)的条目中的table的国籍一栏被人将{{BHKG}}(香港 英属香港)改为{{CHN-HKG}}(香港 中国香港)),此实在于理不合,请有关人士立即停止赤化中维的行为! --灵车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3月12日 (三) 15:06 (UTC)

{{BHKG}}不适用于国籍,参见模板文档。Liangent留言 2014年3月12日 (三) 15:11 (UTC)
现时用于国籍只有2个选项,但都似乎不太正确。--灵车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3月12日 (三) 15:43 (UTC)
97前国籍是英国,97之后,仍然居留于香港的中国血统公民国籍自动转为中国。—Snorri留言2014年3月12日 (三) 15:48 (UTC)
咁好la👌,谢谢--灵车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3月12日 (三) 17:11 (UTC)

首页多处须更改

已在Wikipedia Talk:首页留言。请尽快把特色条目中“美国总统”更改为“时任美国总统”。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3月11日 (二) 17:26 (UTC)

完成Wikipedia:特色条目/飓风伊莎贝尔对特拉华州的影响--Jason924tw留言2014年3月13日 (四) 14:05 (UTC)

还有DYK中的“长型”应该是“长形”,形状的性,不是类型的型。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3月12日 (三) 02:32 (UTC)

每日图片中列出的一大串地名十分多馀,阻碍阅读,请移除或缩减。(还有“台湾、中国”这样的并列也似乎不妥当。)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3月12日 (三) 03:08 (UTC)

每天首页有问题的内容就这样草草了之,连回复的人都没有。我对此极为失望。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3月12日 (三) 15:21 (UTC)

积压的移动请求

讨论:中华民国国家发展委员会讨论:郭美江传道争议事件讨论:蒋渭水高速公路讨论:四·一二事件讨论:欧文·格林杜尔,这几个看起来没有争议了,除了四一二以外,最后意见都在二月。--Towatw留言2014年3月13日 (四) 17:40 (UTC)

还有这个讨论:Chuck Taylor All-Stars。--Towatw留言2014年3月13日 (四) 17:43 (UTC)

应否合并这两个分类?--Hang9417留言2014年3月14日 (五) 17:31 (UTC)

中国罪犯下面有中国各朝代罪犯,这个怎么合并?--Skyfiler留言2014年3月14日 (五) 20:35 (UTC)
感谢解答。--Hang9417留言2014年3月15日 (六) 10:27 (UTC)

复制自维基百科?

我可否将在维基百科的内容复制到以CC-by-sa 4.0 协议发布的网站上?在版权常见问题解答并未找到相关说明 --卷毛笑笑蕾欧娜 2014年3月20日 (四) 01:43 (UTC)

[1]。——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20日 (四) 02:29 (UTC)
CC-BY-SA 3.0的4(b)条款允许自动使用相同元素的新版本许可证。-Mys_721tx (留言) 2014年3月20日 (四) 02:42 (UTC)

有关维基导游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4年3月22日 (六) 14:20 (UTC)之前加入的。

技术动议:要求(NO)INDEX也能在主空间生效

由于存在mw:Manual:$wgExemptFromUserRobotsControl参数,被挂{{d}},{{afd}},{{Copyvio}}的页面仍然可以被搜索引擎蜘蛛所收录,我认为这不应该,所以倡议$wgExemptFromUserRobotsControl移除NS_MAIN(主命名空间)使索引控制魔术字生效,以保证这些待删除的条目不会被外部收录。 --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23日 (日) 05:37 (UTC)

(+)支持--Chmarkine留言2014年3月23日 (日) 07:23 (UTC)
这是预防有人在常用模板放魔术字破坏吧,而且这种破坏由于显示没区别会比较难发现。Liangent留言 2014年3月23日 (日) 14:02 (UTC)
@Liangent:这样如何:
  • 方案一:现在我们已经有了Category:禁止索引的页面,能不能建立一个Category:禁止索引的非删除候选条目,自动将含有__NOINDEX__,但不含有任何提删模板的条目自动放在这个分类里。理论上这个分类应该永远为空,如果非空,那就是破坏。这样便于监视。
  • 方案二:用防滥用过滤器禁止非管理员在条目和模板名字空间加__NOINDEX__。
我觉得以上两种方案可以一起使用来防破坏。--Chmarkine留言2014年3月23日 (日) 20:26 (UTC)
我觉得用拦截器将非自动确认用户在主空间和模板空间添加索引控制定义行为设定为标记提醒会更好实施,那个索引分类好象是从代码编译层级实现的,一旦调整就要麻烦技术部了,相比之下这个只要在全域设置或者地区设置调整一下在加一个过滤器就能很快实现了,简单很多。——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24日 (一) 08:53 (UTC)
也可以在有这个关键字的页面的醒目位置显示红字,提醒编者。也可以给加入标记的编辑加上标签。--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12:00 (UTC)

非法移除提删

近日有多个存废讨论的提删被人非法移除[2][3],请大家多留意存废讨论的编辑历史。--Nivekin请留言 2014年3月26日 (三) 03:41 (UTC)

两位用户的纷争

User talk:NatureniceUser talk:59.120.66.83这两位用户发生了冲突,争吵喋喋不休。我想问问大家的意见,看后者IP用户有没有造成跟踪性编辑,违反维基百科:骚扰方针。情况如下:

  1. 两人均参与电视节目类条目。
  2. 后者多次撤销前者的编辑,并只以“破坏”作为理由([4]
  3. 前者几年前使用User talk:Ch50084账号,做出了可能会被认为是破坏的编辑(如[5][6]),但已公开道歉([7])。
  4. Naturenice后来还用过User talk:Lijihua进行编辑,但觉得受到IP用户跟踪后,明确声明放弃了这两个账号,并使用现在的Naturenice编辑。
  5. IP用户在多个地方(互助客栈我的讨论页Shizhao的讨论页)指责Naturenice是长期破坏者,给出的理据仍然是几年前的记录,没有当前的破坏。
  6. Naturenice感到非常困扰,尝试劝导IP用户后,IP用户仍然以“破坏者”称之。

我认为IP用户的指控缺乏证据(几年前的“破坏”当事人已经道歉了),但多次撤销Naturenice的编辑,并持续称他为破坏者,有可能构成了维基百科:骚扰中的跟踪编辑一项。请帮忙调解!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3月29日 (六) 16:20 (UTC)

  • 你依然是在避重就轻。就拿你举的例子[8]来说,恭录Wikipedia:破坏:“将已创建好的页面完全删除或将部分资料移除”乃破坏类型之一,既然是破坏那我为什么不能以破坏为由撤销这笔编辑?你不觉得是破坏不代表这笔编辑就不是破坏,如果你对方针存在意见或其他见解,请在社群寻求新的共识,而不是随意指责反破坏的人在“骚扰”,如此偏颇,实在有失公允。当然,我承认我在撤销他的编辑时没有考虑周到,有时会将部分并无作出破坏的编辑连同撤销,这点我会作出检讨,但这也不代表他的行为不是破坏,因为这些都是非常明显的明知故犯。
另外,我不觉得此留言[9]是在为其数年前的破坏作出道歉,当然我也不需要他的道歉,而且破坏就是破坏,不是什么“过去所做的行为”,也不必加上引号,还请阁下就事论事,不要转移焦点。本来此事于昨天已经暂告一段落,现在又经你这么善意的一“闹”,恐怕又要不平静了。59.120.66.83留言2014年3月30日 (日) 00:14 (UTC)
请社群看看你的例子算不算破坏吧。Naturenice在私人邮件中表示,他把不少表格中的资料合并起来,以上应该就是合并的一个例子。如果部份资料损失了,请你在新修改的基础上自行加回,而不是完全把合并好的这一则编辑退回。如果编辑降低了条目的质量,那么就算要撤回,也要用详细理由,而不是单以“破坏”二字算数,因为他并没有特意要扰乱维基百科。至于三年前的旧事,他在对我的私人电邮中有更详细地表示歉意,如果他愿意的话,我可以公开,你不需要对此穷追不舍。就算你所举的例子是破坏,其程度也被你在多个场合下的指责性发言而夸大了,这才是为甚么我会觉得造成了骚扰。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3月30日 (日) 01:35 (UTC)
以下是Naturenice在私人邮件中对过去使用Ch50084做出的一些编辑的一番话,我在此引述:

至于他之前指控的清空条目,好,我承认是有的,是一时冲动才这样,后来我也很后悔也反省了,也没有再做破坏条目这件事,之后就是在条目就是小修改,我还创立了几个条目:主播(温濡菁朱康震)、台视2010年代戏剧节目列表中视2010年代戏剧节目列表、华视2000~2010年代戏剧节目列表。

虽不算做正式道歉,但也很明确不会再犯了,请不要再针对三年前的一些编辑来挖苦他。有关合并表格内容:

IP用户提到的无故移除内容,我没有无故移除内容,我只是把重播播出时间合并在一起,因为重复了,再加上内容简短,所以才合并,原因请看“妈,亲一下”历史纪录。

有关删除{{Nowrap}}模板:

我原先不知道有这个东西,所以删掉,后来有人跟我说,我才知道,{{Nowrap begin}}就是不分开的意思,后来这个模板我就没有删掉了,尊重原创,而有些条目会移除,是因为电视节目信息框里面的内容都放在一起,框太大了超出范围,所以才移除。

我只觉得不应以“破坏者”称他,而多次以“破坏”为原因撤销,多次指控他破坏,已经使得他受到不必要的困扰了。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3月30日 (日) 04:06 (UTC)

建议:编辑摘要增加“更新内容”

感觉更新类维护经常用到,要不要放到编辑摘要里面?----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4年3月31日 (一) 15:07 (UTC)

备注一下 列表在MediaWiki:Summary/zh. Liangent留言 2014年3月31日 (一) 18:2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