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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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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之国明朝开国皇帝明太祖朱元璋所提出的政策,宣称“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宣布不会征服十五个邻近国家,以维系与这些国家的和睦朝贡关系,同时促进各国间贸易发展。[1]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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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军将蒙元军事势力赶出中原后,仍需要驻守大量兵力以防蒙古反击。另一方面,帖木儿帝国中断了明朝与其他国家贸易的丝绸之路。因此,明太祖决定承诺不会对邻近国家(如朝鲜国安南国日本国大琉球国小琉球国等)使用军事力量,同时于明州泉州广州市舶司,以促进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发展。

不征之国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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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所编的《皇明祖训》中的“不征之国

需注意的是,明太祖时期国都设于南京,此时的方位相较于南京地位而言;

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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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执政期间并未有派军征讨任何一地。

明成祖执政时,安南陈朝权臣胡氏篡位并瞒请明廷册封。陈朝遗臣面圣奏称胡氏谋逆,胡朝前倨后恭借口迎回前朝王孙伏击明军掠走陈添平并凌迟处死,成祖大怒,出兵征服并设交趾都布按三司纳入管辖。

明宣宗执政时,永乐十六年时安南反明爆发的蓝山起义情势逐渐不利于明军。支棱昌江之战,明军大败,主将柳升中伏身亡。明廷册封陈暠为安南国王,明军撤出安南。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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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袁灿兴. 朝贡、战争与贸易-大航海时代的明朝. 天喜文化. 2022-11. ISBN 9787545572292. 
  2. ^ 大琉球. コトバンク. [2021-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9). :“明代になると,〈小琉球〉の呼称で台湾は呼ばれる。”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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