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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预防腐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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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预防腐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国务院直属机构
行政级别副部级
办事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承担日常工作)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2号
对外官网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www.ccdi.gov.cn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2007年
撤销时间2018年
接替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国家预防腐败局,是已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级预防腐败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全国防腐败工作的协调与策划,制定反腐政策,检查与指导社会企业单位、团体的反腐工作同时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加挂牌子。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与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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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7年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透露,国家预防腐败局已通过了审批。2007年5月31日,正式批准设立。 2007年9月6日,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马𫘜被任命为局长。2007年9月13日,国家预防腐败局正式揭牌。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监察部并入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预防腐败局并入国家监察委员会。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2][3][4]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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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预防腐败局主要职能有:

  1. 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
  2. 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防治腐败工作;
  3. 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5]

历任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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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马𫘜(女)(2007年9月-2013年3月)
  2. 黄树贤(2013年3月-2016年11月)
  3. 杨晓渡(2017年1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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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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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纪委监察部公布最新组织机构. 新浪. 2014-03-17 [2014-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17). 
  2. ^ 王勇.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中国人大网. 2018-03-13 [2018年3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6月9日). 
  3.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中国人大网. 2018-03-17 [2018-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8). 
  4. ^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国人大网. 2018-03-17 [2018-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8). 
  5. ^ 国家预防腐败局与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是一回事吗?. 大众网. 2012-06-29 [2018-03-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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