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盟政府間人權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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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盟政府間人權委員會(簡稱:AICHR),於2009年10月成立,是東南亞國家聯盟的一個協商機構。在《東盟憲章》(第1.7條、第2.2條和第14條)以及其他東盟重要文獻中都提及了人權,而該委員會成立的宗旨就是通過協商、達成共識用以促進、保護人權,同時加強成員國在人權領域的合作。按照規定,每個成員國在委員會內都有一個代表,由各國政府任命,任期三年,最多可連任一次。此外,每個成員國都擁有否決權。東盟政府間人權委員會現有文萊達魯薩蘭國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共10個成員國。[1]東盟政府間人權委員會每年至少會舉行兩次會議。[1]

東盟政府間人權委員會有14項任務,主要涉及人權意識的促進及保護、能力建設、建議與技術援助、資訊收集以及與國家、區域及國際性機構接觸。[1][2]委員會其中一項任務便是擬定東盟人權宣言[3] , 但該宣言於2012年11月被正式採用時受到了其它人權組織的批評,指責其內容暗示「因為每個人都應對他附近其他的人、社區和社會負責,所以能否獲得人權取決於其本人是否盡職盡責」。[4]印尼首都雅加達舉行的會議上[5],當地一些非政府組織就東盟人權宣言一事上書提出不滿。[6]

東盟政府間人權委員會的地位亦遭到一些人或團體的質疑:美國《華爾街日報》認為該委員會本身並沒有「實權」。[6]然而,在東盟政府間人權委員會成立之際,前東南亞國家聯盟主席阿披實·威差奇瓦曾表示東盟政府間人權委員會的權利將在未來越來越大,但在該委員會成立6年之後,仍有人指責委員會尚未採取任何行動來保護它理應代表的、公民最基本的自由。[7]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ASEAN Secretariat (2012) AICHR: What you need to know, ISBN 978-602-7643-18-5
  2. ^ Terms of Reference of AICHR (PDF). [2019-11-28].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1-10-30). 
  3. ^ ASEAN Human Rights Declaration. [2019-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2-30). 
  4. ^ United Nations comment on Declaration. [2019-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04). 
  5. ^ NGOs to report rights abuse cases to AICHR. The Jakarta Post. 2010-03-29 [2012-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7). 
  6. ^ 6.0 6.1 Asean's Toothless Council. Wall Street Journal. 2009-07-22 [2012-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1). 
  7. ^ Ganjanakhundee, Supalak. Asean’s shameful silence over Thai rights crisis. The Nation. 2016-05-18 [18 May 2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1).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