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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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通行證是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的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官兵的通行證明。

簡介[編輯]

1999年9月4日,公安部令第42號發布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該辦法規定,「國家在陸地邊境地區劃定邊境管理區(含深圳珠海經濟特區),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以下簡稱《邊境通行證》)驗查管理制度。」「凡進出邊境管理區的人員,均適用本辦法。」[1]

該《辦法》規定:[1]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