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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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吉

于吉(?—200年),《後漢書》作「干吉」,東漢道士琅琊郡(今山東省臨沂市)人,傳說是最早的道教典籍《太平清領書》的作者,由此開創了最早的道教宗派之一太平道,相關經典被納入道藏太平部。于吉建立精舍,為百姓以符水治病,在等地廣受民眾敬奉。

生平[編輯]

于吉生於琅琊郡,先在東方寄居,往來於吳郡會稽兩地,建立精舍修道場,燒香讀道書,製作符水為百姓治病,吳、會的人多奉事之。孫策曾經於郡城門樓上集會諸將賓客,于吉當時身穿盛服,手裡拿著小匣,以漆畫之,裡面裝著名為「仙人鏵」的法器,在樓下經過。當時有三分之二的諸將及賓客,皆下樓迎拜,管理賓客的官員大罵也不能阻止,於是孫策即時下令將于吉收押。這些信奉于吉的人都差使婦女入見孫策母吳夫人,請求解救于吉。吳夫人對孫策說:「于先生也是幫助我軍祈福,還醫護將士,不可將他殺害。」孫策說:「這先生是妖妄之人,能幻惑衆心,還使諸將不復相顧君臣之禮,都不理會我孫策,紛紛下樓去禮拜他,不可不將他除去。」諸將再次聯署上書,乞求放過于吉,孫策說:「過去南陽張津交州刺史,捨棄先聖先賢的典章與教訓,廢除漢朝法律,還曾戴上紅色頭巾,鼓琴燒香,讀邪俗道書,說有助教化,最終為南夷所殺。迷信之事甚為無益,諸君還未醒悟而已。現在這位先生已在死人的名單上,各位不要再浪費紙筆了。」立即催促將于吉斬之,梟首於巿。信奉于吉的人尚且不認為于吉已死而說是「屍解」(捨棄肉體而成仙),繼續向于吉祭祀求福。[1]

另據《三國志·孫策傳》引《志林》所載,漢順帝時(125-144年),于吉徒弟琅邪人宮崇進宮獻神書與順帝;此神書乃于吉於曲陽泉水上,白素朱界,號《太平青領道》,凡百餘卷。由漢順帝至漢獻帝建安中,經歷了五六十年的時間,那麼孫策要處死于吉之時,于吉已年近百歲,年在耄悼[2],按禮記就算有罪也不加刑。又天子巡狩,問百歲長者,靠近相見,敬齒尊賢以表親愛,是聖王的最高禮教。于吉罪不致死,而暴加酷刑,因此孫策處死于吉是為謬誅。[3]

搜神記》記載了孫策要于吉求雨一事,這事件為《三國演義》所採用。孫策的部隊欲渡江偷襲許昌,于吉隨軍出征。當時大旱,氣候炎熱。孫策催促諸將士盡速開船,親身前往監督,看見將士們多在于吉那處,孫策因此憤怒地說:「是我不如于吉,所以大家都先去找他麼?」於是便派人捉拿于吉。于吉到後,孫策責問說:「天旱不雨,水流阻礙,沒有下雨的時候,我軍無法渡江,因此我一大清早出來做事,卿不分憂解勞,安坐船中,裝神弄鬼,敗壞我軍隊伍,現在該把你除掉。」令人把他綁在地上,於陽光下曝曬,要他求雨,若能感動上天降雨,就赦免,不能下雨就斬殺。忽然雲氣蒸發,於天上逐漸集合,中午時下起大雨,溪澗盈溢。將士喜悅,以為于吉必定被釋放,共同前往慶祝道賀。孫策惱羞成怒,反而將于吉殺了。將士感到哀惜,一起把屍體收納起來。到晚上,忽然有雲層覆蓋天空;將士們到天明前往觀看,于吉屍體已不知去向。[4]

身份事跡考證[編輯]

史學家裴松之引《志林》所載,漢順帝時(125-144年),琅邪人宮崇進宮獻神書《太平青領道》,凡百餘卷。漢順帝至建安中,經歷五六十載,于吉當時已接近一百歲。

于吉事亦見述於《後漢書·襄楷傳》,名字為干吉。于吉於(東海)曲陽泉水上得仙人授神書一百七十卷,名為《太平清領書》。東漢漢順帝時,于吉的徒弟宮崇進宮獻其師所傳「神書」(道教典籍)《太平清領書》。其言以陰陽五行為本,多巫覡雜語,被視為妖妄不經,順帝命「有司」藏之,後張角頗得此書真傳。[5]

近代學者認為漢順帝時活躍的于吉,或與漢獻帝時活躍於吳、會的道士于吉非同一人,主要理據為古時根據禮儀,近百歲的長者,即使有罪也不加刑。而當時就算是天子出外狩獵見到近百歲的長者,都會敬齒尊賢,因此學者認為孫策所誅殺的道士于吉,非活躍於漢順帝時獻神書與順帝的于吉,二者是兩個完全不同時代的人,因史料記載有誤才出現混淆。

《演義》中的于吉[編輯]

于吉在《三國演義》第二十九回:小霸王怒斬于吉,碧眼兒坐領江東中登場,其形象為「見一道人,身披鶴氅,手攜藜杖,立於當道,百姓俱焚香伏道而拜。」

孫策要求于吉乞雨的故事大致與《搜神記》接近,只是于吉伏誅後,不斷顯靈向孫策索命,情節比《搜神記》更為神怪,如「忽香爐中煙起不散,結成一座華蓋,上面端坐著于吉。策愈怒,拔佩劍望于吉擲去,一人中劍而倒。眾視之,乃前日動手殺于吉之小卒,被劍砍入腦袋,七竅流血而死。」、「火起處,又見于吉立於火光之中。」、「是夜孫策宿於寨內,又見于吉披髮而來。」、「忽見于吉立於鏡中。策拍鏡大叫一聲,金瘡迸裂,昏絕於地上。」等,以怨魂的形態向孫策索命。

另于吉向孫策自我介紹時,自稱「貧道乃瑯琊宮道士。」,瑯琊宮成了道觀的名稱。《志林》曰:「初順帝時,琅邪宮崇詣闕上師于吉所得神書於曲陽泉水上,白素朱界,號太平青領道,凡百餘卷。」,其中琅邪人宮崇是于吉弟子之名;詣闕,詣是「至、前往」的意思;「闕」本義指皇宮門前兩邊供瞭望的樓,後引申為皇帝居處,借指朝廷,面見聖上之意。因此小說將于吉說成貧道乃瑯琊宮道士是對《志林》下原文理解之誤。此情況就如將長史楊弘、大將張勳誤寫成人物「楊大將」的筆誤。

弟子[編輯]

宮崇,一作宮嵩,東漢時琅邪(今山東臨沂)人。曾師事于吉,受授《太平經》。《歷世真仙體道通鑒》卷二十記載,順帝時(125年-144在位)宮崇詣闕獻書,有司奏書中多妖妄雜語,不收。曾服雲母,面色如童子。後入紵嶼山,得道仙去。[6]

評價[編輯]

  • 孫策:「此子妖妄,能幻惑眾心,遠使諸將不復相顧君臣之禮,盡委策下樓拜之,不可不除也。」

動漫遊戲[編輯]

  • 火鳳燎原》(陳某): 設定為「南華八怪」之一,華佗之醫術師承於其。曾密謀統治江東,但因孫策出現而失敗,曾為了與孫策明爭暗鬥及分別與黃祖曹操聯手,後失敗入大牢並於牢中自盡,同時孫策遭左慈之刺客刺殺而痛苦百日後亡故。
  • 臥龍:蒼天隕落》: 設定為無惡不作的「黑衣道士」,利用丹藥令天下大亂,為禍蒼生。

註釋與參考[編輯]

  1. ^ 《三國志孫策傳》引《江表傳》曰:時有道士琅邪于吉,先寓居東方,往來吳會,立精舍,燒香讀道書,製作符水以治病,吳會人多事之。策嘗於郡城門樓上集會諸將賔客,吉乃盛服杖小函,漆畫之,名為仙人鏵,趨度門下。諸將賔客三分之二下樓迎拜之,掌賔者禁呵不能止。策即令收之。諸事之者,悉使婦女入見策母,請救之。母謂策曰:「于先生亦助軍作福,醫護將士,不可殺之。」策曰:「此子妖妄,能幻惑衆心,遠使諸將不復相顧君臣之禮,盡委策下樓拜之,不可不除也。」諸將復連名通白,事陳乞之,策曰:「昔南陽張津為交州刺史,舍前聖典訓,廢漢家法律,甞著絳帕頭,鼓琴燒香,讀邪俗道書,云以助化,卒為南夷所殺。此甚無益,諸君但未悟耳。今此子已在鬼籙,勿復費紙筆也。」即催斬之,梟首於巿。諸事之者,尚不謂之死而雲屍解焉,復祭祀求福。
  2. ^ 《禮記·曲禮上》:「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耄與悼,雖有罪不加刑焉。」鄭玄註:「愛幼而尊老。」
  3. ^ 《志林》曰:初順帝時,琅邪宮崇詣闕上師于吉所得神書於曲陽泉水上,白素朱界,號太平青領道,凡百餘卷。順帝至建安中,五六十歲,于吉是時近已百年,年在耄悼,禮不加刑。又天子巡狩,問百年者,就而見之,敬齒以親愛,聖王之至教也。吉罪不及死,而暴加酷刑,是乃謬誅,非所以為美也。喜推考桓王之薨,建安五年四月四日。是時曹、袁相攻,未有勝負。案夏侯元讓與石威則書「袁紹破後也。書授孫賁以長沙,業張津以零、桂。」此為桓王於前亡,張津於後死,不得相讓,譬言津之死意矣。臣松之案:太康八年,廣州大中正王範上交廣二州春秋。建安六年,張津猶為交州牧。江表傳之虛如志林所云。
  4. ^ 《搜神記》曰:策欲渡江襲許,與吉俱行。時大旱,所在熇厲。策催諸將士使速引船,或身自早出督切,見將吏多在吉所,策因此激怒,言:「我為不如于吉邪,而先趨務之?」便使收吉。至,呵問之曰:「天旱不雨,道塗艱澁,不時得過,故自早出,而卿不同憂戚,安坐船中,作鬼物態,敗吾部伍,今當相除。」令人縛置地上暴之,使請雨,若能感天日中雨者,當原赦,不爾行誅。俄而雲氣上蒸,膚寸而合,比至日中,大雨總至,溪澗盈溢。將士喜恱,以為吉必見原,並往慶慰。策遂殺之。將士哀惜,共藏其屍。天夜,忽更興雲覆之;明旦往視,不知所在。案江表傳、搜神記于吉事不同,未詳孰是。
  5. ^ 初,順帝時,琅邪宮崇詣闕,上其師干吉於曲陽泉水上所得神書百七十卷,皆縹白素朱介青首朱目,號太平清領書。[一]其言以陰陽五行為家,而多巫覡雜語。[二]有司奏崇所上妖妄不經,乃收臧之。後張角頗有其書焉。注[一]今潤州有曲陽山,有神溪水;定州有曲陽山,有神溪水;海州有曲陽城,北有羽潭水;壽州有曲陽城,又有北溪水。而干吉﹑宮崇並琅邪人,蓋東海曲陽是也。縹,青白也。素,縑也。以朱為介道。首,慓也。目,題目也。太平經曰:「吾書中,善者悉使青下而丹目,合乎吾之道,乃丹青之信也。青者,生仁而有心。赤者太陽,天之正色也。
  6. ^ 胡孚琛主編:《中華道教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頁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