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里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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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里布滿語ᡳᠯᡳᠪᡠ轉寫Ilibu[1]1772年—1843年3月4日),又名伊禮布,小金榜稱紅帶子伊禮布莘農清朝政治人物,愛新覺羅氏,紅帶子,籍屬鑲黃旗。簽署《中英南京條約》的中方代表之一。

生平[編輯]

伊里布於嘉慶六年(1801年)中進士,授國子監學正職,後出任雲南府南關通判,歷任澂江知府騰越知州,與當地土司保持良好關係,受到雲貴總督伯麟的推薦。道光元年(1821年),隨從雲貴總督慶保鎮壓永北少數民族叛亂有功,代理永昌知府,不久升任安徽太平府知府,此後歷任山西冀寧道道員浙江按察使湖北、浙江布政使等職。道光五年(1825年),伊升任陝西巡撫,後又先後調任山東和雲南巡撫,以清廉聞名。

道光十三年(1833年),伊里布升任雲貴總督,十八年(1838年),被授予協辦大學士頭銜,次年調任兩江總督第一次鴉片戰爭期間,伊里布被任命為欽差大臣,負責浙江沿海的軍事行動。由於琦善裕謙等人和戰不定,伊里布面對占領定海的英軍亦不主動出擊。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正月,清朝政府命令伊里布進攻定海,恰逢英軍為占領香港而從定海撤軍,伊里布遂上表稱收復定海,但是被斥責為「附和琦善,以兵炮未集,藉詞緩攻,致敵船遁去」,被撤去協辦大學士頭銜,交出兵權給裕謙後留任兩江總督。不久,裕謙彈劾其遣家丁張喜與英軍私自來往,達成不戰默契,伊里布被削去職務,投入監獄。

《南京條約》簽訂場面,中央圓桌旁左數第二個為伊里布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10月,英軍先後攻占定海、寧波等地,裕謙戰死。二十二年(1842年)3月,接任的揚威將軍奕經也被擊敗,清朝政府不得已重新啟用伊里布,命其協助耆英抵抗英軍。耆英即派其防守乍浦,伊里布於是仍然派遣張喜同英軍聯繫,英軍遂轉而攻打吳淞口,沿長江而上,抵達南京城下。清朝政府不得不派遣耆英和伊里布同英軍展開談判,最終簽署了《中英南京條約》。

簽約後,伊里布被任命為廣州將軍、欽差大臣,負責在廣州辦理戰後事宜。伊里布到任後,發現廣州民心不服,英國又多有逼迫,不久即憂悴而死。死後贈太子太保諡號文敏。

世系[2][編輯]

腳註[編輯]

  1. ^ 滿語意思是「興起、停止、建立」。
  2. ^ 愛新覺羅宗譜
  3. ^ 昭槤《嘯亭續錄》;《清稗類鈔》.吏治類:覺羅伊里布,顯祖第五子,其五世祖拜音圖,以附睿忠王故,黜宗室,改隸旗籍。中乾隆辛酉進士,就國子監典簿,選雲南通判。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370》,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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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編輯]

  • 清史稿》卷三百七十·列傳一百五十七·伊里布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