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布亞新幾內亞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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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亞新幾內亞全國按行政區劃分為4個大區和22個省,省之下還劃分有縣和地方政府區域(LLG)。[1]

大區[編輯]

巴布亞新幾內亞大區

巴布亞新幾內亞共有4個大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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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亞新幾內亞有20個省,加上1個自治區和首都區,共22個省級單位。

  1. 中央省
  2. 欽布省
  3. 東高地省
  4. 東新不列顛省
  5. 東塞皮克省
  6. 恩加省
  7. 海灣省
  8. 馬當省
  9. 馬努斯省
  10. 米爾恩灣省
  11. 莫雷貝省
  1. 新愛爾蘭省
  2. 北部省
  3. 布干維爾自治區
  4. 南高地省
  5. 西部省
  6. 西高地省
  7. 西新不列顛省
  8. 桑道恩省
  9. 國家首都區
  10. 赫拉省
  11. 吉瓦卡省
巴布亞新幾內亞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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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是省的下級行政區劃。截至2011年,巴布亞新幾內亞共有87個縣。[2]

參考資料[編輯]